湖北商贸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创办于1995年,2015年4月由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转设而来。学校地处华中腹地湖北省,现有武汉、咸宁2个校区,共占地近1400亩,校舍面积近40万平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吴宏鑫担任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武汉校区位于二环光谷核心区域(洪山区雄楚大道632号),四周名校环绕,南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依华中师范大学,与华中农业大学隔湖相望,人文科技氛围浓厚。咸宁校区地处有“中国魅力之城、温泉之城”美誉的咸宁市(高新区贺胜路508号),距离武汉市区仅1小时车程,校园依山傍水,占地千余亩,四季风景如画。
截至2023年4月,学校教学资源丰富,教学设备先进,基础设施完善。现建有约7.12万方实验场所,其中实习实训场所6.32万方,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有力保障。图书馆被高校图工委授予“创意设计示范基地”,现有各类馆藏图书155万余册,电子图书107万余册,电子期刊21万余册,充分发挥育人功能。高尔夫练习场、网球场、电影院以及集篮球馆、健身房、恒温游泳馆、千人大礼堂等为一体的文体中心均已投入使用。智能酒店式的学生公寓里,空调、网络、热水器、洗衣机等一应俱全。
截至2023年4月,学校设有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外语外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体育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教育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10个教学单位,60个本专科专业涵盖了经、管、艺、文、工、教育等6大学科门类。其中,设计学入选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艺术设计为湖北省重点培育本科专业;信息类专业群、艺术设计类入选湖北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专业领域);现有3个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金融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财务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电子商务);10个“1 X”双证制度试点;14门课程入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省级一流课程。
同时全力打造各学院“品牌”,成功入选教育部新金融、新商科智慧学习项目试点院校。经济学院“金融商务智能创新实验班”、管理学院和人工智能学院“华为云学院鲲鹏班”、人工智能学院“中软国际订单班”、艺术与传媒学院“一专业一工作室”等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学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北商贸学院”,创建于1995年,2015年4月由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转设更名为湖北商贸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湖北招生代码C235,外省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以调节各省(市、区)生源不平衡情况,认定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选择第一志愿考生。新高考改革省份如无特殊说明,学校将执行该省投档办法。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无明确规定,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考生校考,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及高考投档成绩。如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在执行各省(市、区)相关录取政策前提下,实行专业成绩优先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不设学校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十三条 除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学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学生可申请学习其他语种进行学分替换。
第十四条 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时间前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十九条 修完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北商贸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北商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奖、贷、勤、助、补、免”六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给予资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武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4号
咸宁校区: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贺胜路508号
电话:027-82666063 87786825 87786820
网址:http://www.hbc.edu.cn 咨询QQ:4628135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依托大数据与智能系统研究所、现代服务经济中心、乡村振兴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和湖北高校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推进科教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转设以来,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8项,其中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1项,教育部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1项;教师发表SCI、EI及核心期刊论文178篇,主编(参编)教材专著211部,获批专利、软著43项等。
学校着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发展潜力”的 “四力”人才培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深化国际合作,先后与境外20余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与英国密德萨斯大学、里奇蒙大学、美国佛罗里达理工学院等签订合作协议,提供赴美国、新加坡带薪实习和赴韩、英、美、日等国校际奖学金访学交流项目。
学校积极建设教风、作风、学风、校风,着力打造校园美育文化节、社团文化艺术节、英语文化节、商贸论坛、体育嘉年华等校园文化品牌,获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成功举办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女子组)全国总决赛、中国排球联赛(湖北主场)等重大赛事,校龙舟队、武术队在中华龙舟大赛、全国大学生武术锦标赛等顶级赛事中屡创佳绩,在央视、新华网等主流权威媒体上展现湖商风采。
随着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湖商学子海内外深造人数逐年增多。多人考取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都会大学和曼彻斯特大学、伦敦国王学院、诺丁汉大学、英国约克大学、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斯特灵大学、布鲁内尔大学等国内一流高校、港澳高校与国外知名大学硕博研究生。
学校高质量人才培养成果丰硕。以赛促教,以赛促学,近年来,学生每年在“挑战杯”、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财经素养大赛、全国证券投资模拟实训大赛等国家级、省级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460余项,每年获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0余项。学校大学生创业基地被评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与武汉市人社局共建“武汉大学生创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保持高位,多名湖商学子荣获“长江学子”“湖北省大学生创业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称号。
经过多年高质量发展,学校影响力、社会声誉实现稳步、显著提升。学校17次入围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民办大学百强,连续6年位居百强榜前30名,排名持续攀高,并获评“中国民办教育百强”“平安高校建设先进单位”、央广网“年度综合实力民办高校”、大楚网“品牌实力民办高校”等称号,连续2年跻身校友会网“中国顶尖应用型大学”,同时位居2023年校友会网“中国财经类民办大学”第13位。
学校以校企合作、产教融通、协同育人为抓手促进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紧密围绕湖北省支柱、优势、特色领域与产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商业研发平台、头部券商等深度合作,打造了8个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现代产业学院,包括华为云学院、华中数控产业学院、大疆产业学院、广联达数字建筑产业学院、用友智能会计产业学院、证券期货产业学院、现代电商产业学院以及用友BIP产业学院。积极探索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学校着力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与阿里巴巴、长江证券、财新数据、中软国际、京东、施耐德、采埃孚、日精仪器等数百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建有2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以及281个校级实习实训基地。已获批51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86个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
湖北工学院商贸学院
1995年,武汉涉外服务学校创建。
2000年,武汉涉外服务学校与湖北工学院合作,以武汉涉外服务学校为基础,成立湖北工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卓刀泉校区,主办专科层次的教育。
2003年,湖北工学院商贸学院挂牌成立。
2004年,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2010年,学校通过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的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
2012年,学校取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开始独立授予学士学位。
湖北商贸学院
2015年4月28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转设为湖北商贸学院。
2017年9月,学校成为湖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