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楼,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西段。在1927年3月29日-9月27日期间,鲁迅先生曾在这里居住过,当时他租住的是白云楼西侧的26号(现7号)二楼。此处“远望青山,前临小港,地甚清幽”,是适宜写作的好地方。这是一座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三层楼房,面朝东南,平面呈梯形,西南拐角处原来曾挂有“白云楼”字样横匾,今已不存,现在西南和北面的墙壁上还有好几处“白云楼”字样的残迹。楼房建于1924年,面积大、房间多,立面呈现西式风格。在西墙第一道门上有“邮局”字样,证实当年曾被邮政部门使用过,并用作邮政部门职工宿舍。
1979年12月,白云楼鲁迅故居被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1927年1月29日,鲁迅先生就任中山大学教务主任兼文学系主任,受到了广大青年学生的热烈欢迎。初期鲁迅先生居住在中山大学钟楼(今文明路鲁迅纪念馆)里。
1927年4月15日,国民党在广州发动了“4·15”政变。当时有大批革命青年被逮捕甚至遭到屠杀,中山大学也有一批学生被捕。鲁迅先生得知情况后,立刻设法营救并捐款、慰问被捕学生,结果营救未遂。于是鲁迅先生愤然辞去中山大学的一切职务,在白云楼潜心写作。
1927年9月27日,鲁迅先生偕许广平被迫离开广州前往上海。
鲁迅著作
在蛰居白云楼的短短半年里,他编订了《朝花夕拾》、《野草》,写下了《可恶罪》、《小杂感》、《略谈香港》等30多篇富于战斗性的杂文、散文。1979年12月白云楼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