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956年,是学校文献信息资源与服务中心。图书馆紧密围绕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开展信息资源建设,为广大师生提供多层次、高水平的信息资源服务和知识服务。
图书馆由大学城分馆和三元里分馆组成,总建筑面积33,350平方米,设有中医学书库、医学书库、外文书库、综合书库、古籍书库、报刊阅览室、特藏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中心、学生自修室等库室,拥有主干为千兆,百兆到桌面的高速局域网,两个分馆采用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建立了无缝连结、便利的分布式数字化信息服务网络,实现藏、借、阅、网一体化以及数据资源共建、共享的管理与服务模式。有服务器28台,存储80T,万兆光纤接入,WIFI全馆覆盖。拥有自助借还机、自助打印机、读报机、电子图书借阅机、智能文献资源定位管理系统、坐席预约空间管理系统等多种自动化设备和平台。
图书馆是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查新咨询定点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查新定点单位、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广州分中心、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是中南地区确认的医药类部级查新站,提供科技查新、代查代检、定题服务等深层次信息服务。
图书馆重视中医古籍的保护和管理工作,2011年获准成为第一批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图书馆同时是广东省图书馆学会理事馆、广东省高校图书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馆、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CALIS)医学中心和华南地区中心成员馆、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协作组发起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中心(CASHL)成员馆。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图书馆(含二级学院)拥有纸质藏书153万余册,在线阅读电子图书158万册,通过文献传递的电子图书150万册;包括SCI、中国知网等在内的国内外电子资源库49个,其中自建中医药特色资源库4个。古籍馆藏有普本中医古籍2,082部计10,356册,善本195部计1,426册。
1、本校读者凭个人有效证件(借书证、校园一卡通、校园卡、学生证)入馆,严禁借用他人证件。
2、已开通“广州大学城十校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的校外读者可凭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登记入馆,并依照《广州大学城十校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管理办法》可借阅图书。
3、校外读者及社会人士可凭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证、军官证、护照)登记入馆。组团参观需拔打馆办电话39358371提前预约,仅限馆内浏览,不可外借图书,不提供多媒体中心上机服务。学龄前儿童不可入馆。
4、讲文明讲礼貌,衣着整洁,凡穿背心、拖鞋等衣冠不整者,不得入馆。
5、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不可在馆内用餐,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
6、保持室内安静。入馆时请把手机等调为震动;在馆内请轻声交谈,不得在馆内奔跑、喧哗。
7、请维护良好阅读秩序,勿抢占座位等不良行为。
8、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勿在书刊上标记、折頁、撕毁,勿私藏偷窃书刊。
9、书包、手机、个人证件、电脑、钱款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有毒物品入馆,禁止在馆内吸烟。
1、读者应遵守上述借阅规则,按期归还所借图书;
2、超期未归还图书,将暂停借书权限,并且需要交纳图书超期罚款。
超期罚款交纳标准:中文图书0.1元/天/册、外文图书0.2元/天/册;
缴纳方式:大学城校区刷一卡通/校园卡收取,三元里校区现金收取;
读者在归还图书并且缴清罚款后,将恢复借阅权限。
3、续借和预约
除新书外,所有中外文图书均可续借一次,续借借期为30天,已被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当图书在两校区分馆均无可借馆藏时,该本图书可以进行预约,可预约图书到馆后将为读者保留3天;
当有超期书或未缴清超期罚款时,暂停借阅、续借、预约等服务;
离退休教职工,所借图书不可续借,请按时归还;
4、关于新书
图书馆规定,入馆时间在180天之内的图书定义为“新书”,新书不可以续借。
5、使用大学城十校馆际互借与通借通还服务借阅他馆图书
不适用我馆对于超期、续借、预约等的规定,须遵守相关服务条款,详情见图书馆网站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