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33年建立的勷勤大学师范学院图书馆。1939年,勷勤大学师范学院图书馆随校更名为广东文理学院图书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图书馆馆舍3576平方米,藏书约10万册。1951年,在广东文理学院图书馆基础上,调集原中山大学师范学院、华南联合大学教育系的图书设备,创立了华南师范学院图书馆。1952年,岭南大学教育系、广西大学教育系、湖南大学地理系、南昌大学部分文科系和海南师专并入华南师范学院,图书资料随之并入。1980年,图书馆扩建至8356平方米,阅览席位1300个。1982年10月,华南师范学院更名为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随之更名为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经过八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现已形成“一校三馆”发展格局,三个校区图书馆总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读者座位5100多个。
2009年,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图书馆本着“读者为天、资源为地、服务为梯”的理念,除为读者提供传统的外借、阅览、参考咨询服务外,还可提供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用户培训、查收查引、空间服务、学科服务、决策服务等多层次多形式服务。图书馆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打造博雅沙龙、行知论坛、经典讲坛、真人书会、尚书会等品牌活动。图书馆推行总门禁、一卡通管理、通借通还、藏借阅一体化服务等管理和服务模式,实现了学校“一校三馆”文献资源的共建、共知、共享。
截至2017年12月,图书馆纸质文献总量约计396万册(件),电子图书1132万册,电子期刊3.9万种,逐渐形成了以教育文献和古籍文献为特色,覆盖全学科的完整馆藏体系。图书馆线装古籍约14万册,善本古籍6000册,地方志1600种,在广东省高校位居前列。
一、读者凭有效证件入馆。有效读者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使用他人证件。
1.校内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入馆。
2.校友凭校友卡和身份证入馆。
3.持有广州大学城等其他九所高校有效证件的读者凭该校有效证件和身份证入馆。
4.校外读者凭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和身份证到总服务台办理临时阅览证。图书馆有权根据读者和资源情况决定接受或拒绝临时阅览证的办理申请。
二、校外单位来访参观,请提前与图书馆办公室预约。广播电视和新闻单位入馆采访和拍摄,须事先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图书馆原则上不接待商业性制片活动。
三、爱护图书馆公共财产。严禁偷窃、撕毁、涂抹、私藏书刊,严禁搬动、拆毁、破坏图书馆设施。
四、请勿大声朗读、谈笑,入馆后请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
五、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馆内提供饮用水,请勿携带食物及饮料入馆。
六、合理利用馆藏文献信息资源,遵守秩序,禁止霸位。请当日取走个人物品,勿超时存放。
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座位时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谨防被盗。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入馆。馆内任何区域都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触动电箱、私接电源,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九、离开图书馆时请对门卫人员的必要检查予以配合。
十、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上述规定且不听劝告者,我馆有权拒绝其入馆或停止其借阅权限,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1)外借服务
提供文献借出馆外阅读的服务。提供该项服务的库室有:中文社科图书借阅室、中文理科图书借阅室、中文文艺图书借阅室、外文图书借阅室和教育文献中心外借区。开展三校区馆的委托借还服务。
(2)阅览服务
提供就室阅览服务的库室有:中文现刊阅览室、中文过刊阅览室、中文报纸阅览室、外文港澳台报刊阅览室、保存本图书阅览室、教育文献中心阅览区、古籍阅览室、工具书检索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