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图书馆创办于1924年,初名广东大学图书馆,由广东高等师范学校、广东政法专门学校、广东农业专门学校和广东公医学校的藏书合并而成,其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建立的两广优级师范学校藏书楼。
1926年,改名为国立中山大学图书馆。
1952年,随新组建的中山大学更名为中山大学图书馆。
1982年,南校区总馆旧馆舍于落成,建筑面积仅14,500平方米。
1999年,中山大学建立珠海校区,新落成的珠海校区图书馆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为中山大学图书馆的基础图书馆和贮存图书馆。
2001年,原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组建新的中山大学,原中山医科大学图书馆成为新的中山大学医学图书馆,馆藏以生物医学文献为主。
2004年10月,南校区总馆旧总馆改扩建工程完成,馆舍建筑面积扩至30000平方米;坐落在广州大学城的中山大学东校区图书馆正式启用。
截至2013年12月,中山大学图书馆纸质馆藏总量达632.43万册(件),其中,古籍图书近44.74万册;中文纸本期刊64.00万册;外文纸本期刊35.72万册;中文电子期刊40325种;外文电子期刊43131种;中文电子图书122.43万册;外文电子图书46.06万册;光盘及网络数据库300种;多媒体光盘资源5.9万片。
据2016年3月中山大学图书馆官网显示信息,该馆收藏有1952年院系调整前中山大学、岭南大学的各种书、刊及学位论文共8000余册;1952年院系调整后的教工著作、校友赠书、出版社赠书、学校简介、招生情况、学生社团刊物等共6000余册;1978年以来的博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19000余册。
据2016年3月中山大学图书馆官网显示信息,该馆收藏了1952年前岭南大学和中山大学所藏民国时期中文图书近10万册,期刊17余万册,报纸约3000册,基本涵盖了1952年之前的出版物。
据2016年3月中山大学图书馆官网显示信息,该馆收藏有中文善本3996种,45382册;朝鲜本198种,日本本279种,越南本3种;西文善本7533册;碑帖38161件。
中文善本书以元刻本年代最早,明刻本最精,以广东地方文献及抄本戏曲为特色,另有不少珍贵稿本和名家批校题跋本,如广东清代著名藏书家曾咋钊的批校本和广东清代著名学者陈澧的手稿本,弥足珍贵。
文善本包括从十七世纪到二十世纪初的英文、德文、法文、拉丁文文献,其中不乏初刻初印本,尤以与中国相关的chi类书籍最为有特色,如《中国丛报》(Chinese epository)为近代外国人眼中看中国的典型文献,参考利用价值很高。
碑帖包括从秦代到清代的碑刻,其中不乏名家作品、江南寺庙的碑刻,唐以后的名人题记、题刻尤多,为北方各馆藏拓本中少见。
据2016年3月中山大学图书馆官网显示信息,中山大学图书馆收藏有新版古籍2.4万册,包括四库系列、敦煌文献、丛书集成、民国丛书、大藏经等大型丛书,及其他新影印古籍和大公报、申报等新影印民国报刊。
据2016年2月中山大学图书馆官网显示,中山大学图书馆已完成局域网的全面升级改造,建成主干为千兆,百兆到桌面的高速局域网。在中山大学全校四个校区图书馆以及一个学科分馆中使用统一的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建立了无缝连结,形成了便利的分布式数字化信息服务网络,实现了数据资源的共建、共知与共享,及图书资料通借通还。
图书馆还引进了的3M安全监测系统,实行藏、借、阅、网一体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除提供常规的书刊借阅服务外,图书馆还可提供馆藏书目信息查询,新书通报,光盘与网络数据库检索,多媒体资源浏览,VOD视频点播,虚拟参考咨询,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网络教育与培训,学科专题信息导航等形式多样的电子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查新、代查代检、定题服务等深层次信息服务。
部门设置
据2016年3月中山大学图书馆官网显示信息,该馆职能部门有:馆务委员会、馆学术委员会、馆阅读推广委员会,业务部门(南校区总馆)有:馆长办公室、采访编目部、参考咨询部、数字资源部、特藏部,挂靠机构有: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CALIS)华南地区中心,CALIS数字图书馆基地,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华南区域中心,教育部级科技查新中山大学工作站。
合作交流
据2016年2月中山大学图书馆官网显示,该图书馆是“环太平洋数字图书馆联盟”(The PacificRim Digital Library Alliance,简称PRDLA)的成员馆之一。中山大学图书馆与美国岭南基金会,港澳台地区的大学图书馆一直保持着密切、友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还与中国及其他国家近200个单位建立了文献交换和馆际互借关系。
学术研究
据2016年2月中山大学图书馆官网显示,该图书馆设有图书馆与资讯科学研究所、医学情报研究所和中国古文献研究所。
中山大学图书馆承担了在图书馆学、文献学、古籍整理与数字化等领域多个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承担的大型科研项目包括由美国岭南基金会资助的“山大学图书馆馆藏碑帖数字化”项目、教育部CLIS特数据库项目“大珠江三角州研究数据库”等。
其中医学情报研究所在1996年底创办了刊物《医学信息荟萃》,该刊物主要内容是从众多报刊中精选和荟萃国内外有关生命科学、中西医学、药学等最新研究动态和进展,医学教育、科研、医疗管理和改革的最新信息。该刊获得了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优秀成果二等奖。
形象标识
馆徽
创意与设计:程焕文
艺术创作:陈冰云
设计时间:1999年5月
释义:
1.中山大学图书馆馆徽的设计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于一体,融馆藏特色与信息服务于一炉,凸现馆训“智慧与服务”之理念,构成独特优美的图形。
2.馆徽由中文字圕演变而成。“圕”字为“图书馆”的中文缩写,此字由曾任中山大学图书馆。馆长的杜定友先生于1927年创造,该字曾被多种字典收录,并在中国和日本图书馆界广泛使用。杜定友先生是我国近代图书馆事业的先驱和著名的图书馆学家,享有“北刘(国钧)南杜(定友)”和“中西两杜”(杜定友、杜威)的盛誉。以此字作为中山大学图书馆馆徽的原创理念,体现了中山大学图书馆同仁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远大理想。
3.从整体上看,馆徽形如光芒四射的光盘,寓意中山大学图书馆迈向光辉灿烂的数字化网络时代。
4.馆徽中的“中山大学图书馆”字样以汉字和英文相对照、古代文字与现代文字相辉映,体现了中山大学图书馆兼收并蓄古今中外文献的馆藏发展理念和丰富多彩的信息服务方式。
5.围绕“书”字四周的光环如同通达全球的信息高速公路,寓意中山大学图书馆致力于通过数字化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服务理念。
6.图形正中的“书”字采用中国古代的篆书字体,既含有中国具有古代灿烂的古代明和悠久的文字史、图书史及图书馆史的意义,又含有中山大学图书馆拥有丰富的古籍馆藏的意义。
7.在书法上,篆书“书”字的上下部平滑圆润,中部劲秀工整,体现了中国书法的妙趣与优雅,其中“书”字的中部形如鳞次飞檐和满盈插架,具有“汗牛充栋”的涵义。
8.在整体效果上,馆徽图形简明直观、动静结合,既具有易识易记的特点,又具有赏心悦目的文化感染力。
9.馆徽以蓝色为基本底色,寓意图书馆是知识的海洋。同时,亦可根据实际需要或变换底色,或免去底色,使馆徽具有灵活的多重使用价值。
宗旨愿景
馆训
智慧与服务
借阅制度
一.证件类型
中山大学图书馆的读者包括办理了读者证件的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与本校有协作任务的校外人员,有效读者证件包括在有效期内的校园卡、借书证、临时阅览证、校友卡(需与身份证同时使用)。读者凭有效读者证件进入图书馆,并按其规定使用。借书证由图书馆流通阅览部统一发放和管理。
二.办证资格
凡该校教职员工和在籍研究生、本科生及进修、短训的师生均有资格申请办理中山大学图书馆借书证。每位读者只能拥有一个有效借书证。
三.证件办理方法
借书证(校园卡)
新进固定编制教工和博士后,凭学校统一发放的报到表,携带校园卡和身份证到各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开通注册手续。
流动编制教工、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及合同制教工,如需开通借书功能,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好《中山大学图书馆临时借书证申请表》,并携带报到表和校园卡、身份证到各校区流通服务前台办理开通借书手续;合同制教工需带上已填好的借书证申请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校园卡和身份证到各校区流通服务前台办理开通注册手续。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各类学生,取得校园卡后,由本人直接在图书馆主页激活校园卡的借书权限。
非全日制的其他学生,如需开通借书功能,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好《中山大学图书馆临时借书证申请表》,并携带校园卡和学生证、身份证到各校区流通服务前台办理开通借书手续。
临时阅览证(如需阅览特藏文献,须带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校外的高校师生、军人:凭身份证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每证每天收费10元,最长一次可办3天。如能同时出示工作证、学生证或军官证,则每证每天收费5元。该证提供书刊阅览和电子阅览室服务,同时须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校外其他人员:凭身份证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每证每天收费10元,最长一次办3天。该证提供书刊阅览和电子阅览室服务,同时须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暨南大学通用阅览证
在职教职工、在校学生可携带一张小一寸照片和校园卡到南校区流通阅览部办理暨南大学通用阅览证,该证只提供阅览。
书证续期
流动编制、合同编制教工:请带上续聘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各校区流通服务前台办理续期手续。
学生:已在院系、研究生院办理延期申请的读者,请到各校区流通服务前台由工作人员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查实后进行修改。
注:
伍舜德图书馆临时阅览证到南校区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办理。
中大校友可凭校友卡(已注销的校园卡)与身份证(须同时出示)登记入馆,提供书刊阅览和电子阅览室服务。
高等教育学院、南方学院、新华学院等学生,可以凭学生证进馆阅览,无须办理临时阅览证。
目前珠海校区尚未开展临时阅览证服务。珠海校区图书馆面向珠海市民开放,市民可凭有效珠海市身份证登记入馆,无须办理临时阅览证。此外,非珠海市民,但是为珠海市实属单位工作人员及军人可凭有效工作证或军官证登记入馆,亦无须办理临时阅览证。但只限于馆内阅览,不可使用电子资源。
四. 借阅权限
自2014年4月23日起,持校园卡借书的读者外借册数无上限、预约册数无上限。
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不超过30天,即借期从续借当天起,顺延30天。例如在2014年4月23日借书,应还日期为2014年5月23日,在此日期前可续借一次。如在2014年5月1日续借,借期从当日起顺延30天,应还日期改为2014年5月31日。
应还书籍如有他人预约,则不能续借。
特藏、期刊、报纸一律不外借。
五. 催还制度
图书到期前5天,系统会自动发邮件提示读者图书快到期;图书到期后,系统也会再发邮件提醒图书已到期。实行图书预约催还制度,即当图书借出后被人预约,图书馆即发预约催还通知,提醒持书读者该书已被预约,不能续借,请在规定时间内还书。
当外借图书被人预约,持书读者将会收到“图书预约催还通知”电子邮件,邮件将告知新的应还日期。持书读者也可查阅OPAC中的个人借阅信息。
收到“图书预约催还通知”的读者请及时归还图书,否则在“催还后应还日期”起停止借阅权限(包括外借、续借、预约)。
当预约者取消预约请求后,系统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图书预约催还取消通知”,告知催还的图书已恢复到原始的应还日期。
系统将在保证读者一个借期(30天)的前提下重新计算应还日期。
“催还后应还日期”的计算方法如下
若“被预约当天 7天”还不到一个借期(30天),则“催还后应还日期”等于“原始应还日期”,图书可持有到原应还日期。
若“被预约当天 7天”已超过一个借期(30天),则“催还后应还日期”等于“预约催还通知”发送日 7天,持书者应在“预约催还通知”发送日起7天内归还图书。(注意:图书续借后,又被其他读者预约,该书的应还日期可能会提前。)
六.妥善保管读者证件
有效读者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重复领取,不得使用他人证件。如使用他人证件,一经发现将暂停该证件的使用权限,需有效证件持有者本人来馆重新开通。
读者对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来馆挂失。借书证遗失后未挂失所造成的后果,由丢失者本人承担。
每个读者享有公平、免费、长期、反复使用图书馆文献资源的权利,同时,其行为受“图书馆文献资源利用道德规范”约束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退证手续
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出国、博士后离站、进修结业等)须清还所有外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八.读者向图书馆申请办理相关证件即认为承诺遵行本办法,作为读者与图书馆就合理使用图书馆资源所达成的协议。
九.图书馆有权根据资源和读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并在馆内公告,而不需通知到已办理图书馆相关证件的每一个读者。
十.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