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外国语学校是1963年9月在周总理的指示下创办的全国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是一所在教育部备案的外国语学校,是全国外国语学校工作研究会副会长单位。长春外国语学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是吉林省办好的重点中学,2005年被省教育厅评为示范性普通高中。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十三所具有高校保送优秀毕业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之一。每年有165名高三优秀毕业生保送全国重点大学。
长春外国语学校毗邻风景秀丽的南湖公园,占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校园建设规范,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完备。
长春外国语学校多年坚持“以人为本、平等教育、尊重个性、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进行课程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特长,形成了文理兼长、外语突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的办学特色。外语教学使用全国外国语学校专用教材,突出小班授课、全程外语教学、聘请外籍教师、引进国外同期原版教材、外语活动丰富多彩、教学方法先进而独特、国际教育交流不断扩大等特色和优势。
学校现有学生约5000人,开设英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等语种,学制为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教师300多人,其中特级教师11人,高级教师74人,教育科研型名校长2人,教育科研型名教师8人,国家级骨干教师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20人,省级骨干教师33人,市级骨干教师60人,已经取得和正在攻读博硕士研究生学位160余人。
从1977年我校被定为长春市开放单位以来,共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访问团组200多个,接待外宾3500多人。学校还从1989年起分别与俄罗斯、新西兰、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的十几所兄弟学校建立了国际间校际交流关系。学校办理学生公派、自费出国留学1000多人,教师出国进修、工作访问逾百人。
2016年7月,王昊校长担任外国语学校校长后,着重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坚持“从严务实、规范管理、提升质量”,重点强化课堂建设与管理,以制度建设、提升质量为抓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把质量体系配套完善起来。现在,长春外国语学校正朝着“高质量、有特色、国际性、现代化,创建全国一流外国语学校”的办学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