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侗族萨玛节(贵州省),编号:Ⅹ-25
(1)批次/类型:2006年(第一批),新增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榕江县
(3)保护单位:榕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侗族萨玛节(贵州省),编号:Ⅹ-25
(1)批次/类型:2008年(第二批),扩展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黎平县
(3)保护单位:黎平县文化馆
萨玛节(祭萨)是南部侗族现存最古老的传统节日,是侗族母系氏族社会时期风俗的遗留。
"萨玛"是侗语译音,"萨"即祖母,"玛"意为大,萨玛可汉译为"大祖母"(又称萨岁),她是整个侗族(特别是南部方言地区)共同的祖先神灵的化身。侗族认为祖先神威巨大,至高无上,能赋予人们力量去战胜敌人、战胜自然、战胜灾害,赢得村寨安乐、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因而对之虔诚崇拜,奉为侗族的社稷神。
同时,萨玛又是传说中的古代女英雄,在侗族古代社会的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占有重要地位。相传早在母系氏族社会,侗族有一位英勇善战的女首领,在抗敌入侵的战斗中百战百胜屡建奇功,不幸在一次战斗中与数十倍于已的敌兵包围,最后壮烈牺牲。人们对她无比崇敬,将她视为能带来平安吉祥的神灵,尊称她为"萨玛"。侗乡有句俗话:侗家萨大,客家(汉族)庙大。在侗族人民的心中,萨玛是他们最大的神。
为了祭祀萨玛,人们在寨子中间的土坪上垒起土堆,作为祭坛和供奉祭祀萨的场所--"然萨"(侗语,"然"是房屋,汉译为"祖母的房屋",也称萨玛祠、圣母祠)。有的侗寨还建有萨玛祠。清代光绪年间,三宝各村的露天祭坛先后建为"然萨玛"即萨玛屋,颇具意味的是,屋内没有神像,只有神位,神位上树着一把半张开的大黑伞,伞下垒有一堆石头,那即是萨的象征,象征着侗家人在萨玛英灵的保佑下幸福安康,团结坚强。
年年农历正月、二月都要在"然萨"举行盛大的祭典,场面庞大而壮观,代代相传,形成了今天的"萨玛节"。
萨玛节举行的时间,一般是农历正月、二月,但有时也根据生产、生活或其他重大活动情况改为其他月份举行。祭萨的规模,一般为各村(团寨)各祭,有的也邀请邻村、数村或相邻片区联祭,场面壮观。参加祭萨的人员,各地不同,许多地方是全寨男女老少一齐参加。榕江三宝侗乡各村寨,则是以已婚妇女为主体(也有少数德高望重的男性寨老参加)。因此,榕江三宝侗乡的祭萨活动,带有悠久的远古母系氏族社会的遗风。
萨玛节活动一般在春、秋两季进行,它保留着很浓郁的母系氏族社会遗风。祭坛一般由村里一名德高望重的老妇管理,而祭萨仪式,通常只有中老年妇女和年长的男性方有权参加。祭萨时,先由管萨人烧好茶水,给萨敬香献茶,然后由各家各户身着盛装的女主人排着队前往祭祀,她们每人喝上一口祖母茶,摘一小枝常青树枝插于发髻上,再跟随(手持半开雨伞的老妇人)绕寨一周,最后来到特定的场坪,与萨同唱同跳同乐,气氛庄重而热烈。侗族人民以此来祈求村寨平安兴旺,人人幸福吉祥。萨玛节里,多数侗族男性心甘情愿地在家带孩子、做家务,所以当地人说,萨玛节也是侗族的妇女节。
祭萨的规模十分庞大壮观,所有女性届时妆扮盛装。祭萨时,先由管萨人烧好茶水,给萨敬香献茶,然后由身着盛装的女主人排着队前往祭祀,她们每人喝上一口祖母茶,摘一小枝常青树枝插于发髻上,以村寨为单位沿着田间,江边的古道走向鼓楼广场,三宝主寨在寨口路边摆有拉路酒,而客寨的萨玛队有的又装成古时无衣无裤身上披挂稻草衣的"乞人",到了寨口,乞人讨酒,主人敬酒,彼此以歌为对,古风再现,令人感慨而又十分隆烈,终身难忘。
萨玛节在侗族人民的思想观念中有很深的影响,先辈"至善"的美德对侗族的兴旺发达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尊敬老人等已成为侗族人民代代相传的优良传统。萨玛是侗寨的保护神、团结神,又是侗族的娱乐神。"萨玛"文化历史悠久,内涵浓厚,对侗族的社会生活有多方面的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