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位于豫鲁苏皖四省接合部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有“殷商之源”之称的商丘市。学校是2001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国务院批准的“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试点院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国家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河南省特色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教育厅首批应用型本科教育试点院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院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内涵建设为重点,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创特色,建名校,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全方位服务学生成人、成长、成才,为建设“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更加出彩。
截至2022年1月,学校占地1573亩,建筑面积60.4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逾10亿元,仪器设备总值2.49亿元。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教授62人,副教授及副高级职称人员350多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88人;“双师素质”教师67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原名师、省管专家、省教学名师、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34人;市管优秀科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37人。学校建有6万平方米的综合实训大楼,建有教育部认定的“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车辆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机械加工中心等校内科研、实习实训基地、实训室(车间)330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5个,校企共建校外实习基地和实习就业双基地264个。学校拥有“1 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认证95种,可开展校内外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图书馆藏图书160余万册,电子图书80余万册。
截至2022年1月,学校设置有16个教学院(部),全日制高职教育在校生22000多人,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8%以上。开设75个专业(方向),涵盖农林牧渔、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财经商贸、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旅游、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等13个高职高专专业大类,面向区域经济建设的专业特色突出。其中,国家示范专业4个,国家重点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6个;省特色专业和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6个。国家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省优秀教学团队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6个。国家精品课程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8门,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6门。近五年来学生技能竞赛成绩卓著,共获得国家级一等奖30多项、二等奖50多项、三等奖近100项,省级一等奖60多项、二等奖90多项、三等奖120多项。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 一 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 二 条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 三 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 四 条 学校全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745。学校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第 五 条 培养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 六 条 基本情况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设有软件学院、农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牧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体育学院、交通学院、建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轻工业学院(睢县校区)、艺校部、五专部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部。开设75个专业(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 七 条 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 八 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 九 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
第 十 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招生主管部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专业计划的分配按照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政策及要求科学、合理编报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为取得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同等学力及中职对口考生。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相关部门监督体制,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等4个专业考生录取后在轻工业学院(睢县校区)(地址:睢县城南开发区)培养学习。
第十五条 对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执行生源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总分相同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录取到未完成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做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在录取过程中按照河南省艺术专科批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执行,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 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 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若仍有并列,学校按照外语、文理科综合成绩排序进行录取。体育类仅在河南省招生,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x100x5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x100x5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成绩x0.067 专业成绩x0.333投档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对口升学按考生类别投档后分专业进行录取。报考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学院招生办公室对外查询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发改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统一标准收费。文史类3700元/年.生,理工类4200元/年.生,艺术类6000元/年.生,2年制软件类80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110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空调房间)暂定9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执行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费资助、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学校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成立的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各级政府的补贴和学院的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为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每生每年1500元,二等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每生每年5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一档40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6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400元。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370—3182222 3183333 3187077
2、监督电话:0370—3182038 邮编476005
3、学校网址:https://www.sqzy.edu.cn/
4、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研管理及科技服务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1月,学院建成18个院级科研创新团队、1个博士工作室。获批1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五年来,共发表论文1266篇,其中中文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31篇,SCI收录16篇、EI收录21篇。立项科研项目682项,其中,省部级项目47项,市厅级立项项目544项。市厅级以上项目结项(鉴定)677项,其中省部级结项(鉴定)62项,组织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共47项。获得市厅级以上成果奖622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省级成果奖8项,市厅级成果奖614项。出版著作、教材378部,其中著作15部,教育部规划教材11部,教育厅规划教材6部,省级立体化教材9部。获得专利235项,其中,国家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171项,软著39项。艺术作品奖195项。科研综合竞争力稳居全国高职高专院校50强。
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充分利用学院的人才、技术和教学资源优势及专业优势,以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己任,广泛开展面向企业、农村、社区基层的农村实用技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城市职工岗位或转岗再就业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技能及职业培训,年均培训人员2万多人次。积极服务“三农”,实施了“项目引导”“技术扶持”“咨询讲座”“上门指导”“示范带动”等服务模式,承担科技开发、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等社会服务,完成30项农业技术开发项目研究;利用科技大集、农技专家热线等多种形式,实现了“学校 企业 农户”一体化合作,广泛开展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为商丘及周边区域提供社会服务。我院是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每年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650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00人;有农情快递科普专家12人,每年讲座30次,收益群众10000人次以上。积极开展社会人员工勤技能岗位培训,工种100多种。年均培训6000人次、20000考次。获批河南省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专项服务人才6人;获批市级科技特派员10人;参与河南省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科技服务活动5人。每年开展科技技术服务3000多人次,开展各类培训32场次,培训技术骨干80多人,推广新技术18项,引进种养殖业新品种10个,加强了技术推广和应用,为我市脱贫攻坚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由我院张慎举教授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高产优质小麦新品种郑麦7698的选育与应用”(编号:J-201-2-05)获得了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这是国家科技奖自2000年颁发以来我市第一次获奖,实现了我市国家科技大奖零的突破。同时我院是全国获此类奖项中唯一一所高职院校。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2017年以来,与北美国际教育集团、韩国信韩大学、德国WMU教育集团、俄罗斯南联邦大学、韩国国立济州大学等签订了中外合作办学协议。与美国诺斯伍德大学合作举办了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会计方向和物流方向),担任了中国—南非职业教育合作联盟中方理事会理事单位。与国际跨国公司联合开发课程1门。每年选派专业骨干教师到美国、德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研修学习,同时,邀请美国、法国、德国、俄罗斯等外籍专家、学者来校进行交流与合作。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化。学校坚持开门办学,加大校地校企合作办学,分别与睢县、柘城、民权等县区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牵头成立了“黄淮商贸连锁职业教育集团”“黄淮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商丘市新能源汽车职业教育集团“;分别与200多家省内外大中小企业签订了学生实习与合作协议,校企生三赢格局逐步形成,产教融合不断深入,加强了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了专业建设。校企共建成立了艺馨文化传媒公司,大力开展艺术人员培训、送戏下乡等活动,促进了商丘文化建设。
积极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开展合作与交流,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办学经验,努力提升学校治理水平。促进“产学研创”紧密对接,尤其是做好农林牧类专业、新能源汽车专业、物流管理类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机电类专业等优势专业与我省、我市农业、物流业、汽车装备业、电子信息产业、机械制造业等产业对接,在融入发展、服务发展中做到良性循环、相互促进。围绕新兴产业链开设专业,延展实习实训广度,加大实习实训力度,培养一大批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为经济社发展服务。
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学校坚持内涵发展、质量提升,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学院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中国电子商务名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专科院校综合实力20强、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值得推荐的20张河南教育名片、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首批诚信规范招生示范院校、河南省“五好”基层党组织、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考核优秀单位、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核优秀单位、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被确定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和省“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等。学报被首批认定为学术期刊,先后被评为“全国高职高专学报核心期刊”“全国高职院校十佳学报”。
商丘广播电视大学
1977年,商丘地区农业学校创建;
1997年,商丘地区农业学校更名商丘市农业学校;
1985年,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商丘分校)创建;
1994年,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商丘分校)改建为商丘广播电视大学;
商丘市财经学校
商丘县一高更名为商丘市二中;
1983年,商丘市二中更名商丘市职业高中;
1986年,商丘市职业高中更名商丘市职业中专;
1994年,商丘市职业中专更名商丘市财经学校;
商丘文化艺术学校
1958年,商丘专区戏曲训练班创建;
1959年,商丘专区戏曲训练班更名为开封专区戏曲学校;
1970年,开封专区戏曲学校更名为开封地区戏曲学校;
1976年,开封地区戏曲学校停办;
1976年,商丘地区五七艺术学校复校;
1978年,商丘地区五七艺术学校更名为商丘地区戏曲学校;
1993年,商丘地区戏曲学校更名为商丘地区文化艺术学校;
1997年,商丘地区文化艺术学校更名为商丘文化艺术学校;
商丘农业机械化学校
1973年,商丘地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创建;
1979年,商丘地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更名为商丘农业机械化学校;
商丘地区农干校
1984年,商丘地区农干校创建(合署);
商丘市体育运动学校
1975年,商丘地区体育运动学校;
1997年,商丘地区体育运动学校更名商丘市体育运动学校;
商丘市商业学校
1978年,商丘地区商业学校创建;
1997年,商丘地区商业学校更名商丘市商业学校;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2001年,商丘广播电视大学、商丘财经学校、商丘市农业学校合并升格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商丘财税学校、商丘市工业学校、商丘商业学校、商丘市体育运动学校、商丘文化艺术学校并入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10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0年6月,该校通过国家示范院校项目建设验收,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同年10月,又被国务院确定为“商丘市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主体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