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科技学院(Zhongyu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公益性本科院校,前身是2003年成立的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2021年2月教育部批准转设为中原科技学院。截至2023年,学校现有郑州、许昌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4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613人。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以“创办百年名校”为愿景,奉行“立德树人、报国利民”的使命,秉持“育人为本、守正创新”的办学理念,恪守“人格、能力、责任、奉献”的校训,践行“尊重、协作、务实、进步”的行为理念,形成了“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中原科技学院精神。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佳领军院校”“中原经济区建设最佳服务高校”“最具社会影响力民办高校”“河南省诚信文明办学单位”等荣誉称号,在2022年武书连中国民办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中位居第24位。
中原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原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结合中原科技学院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程序进行,招生简章和广告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原科技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本专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招生。
第四条 中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在中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中原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中原科技学院(英文:Zhongyu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02
第七条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学校现有郑州、许昌两个校区。
郑州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 50 号(郑开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汇处东1000米);咨询电话:0371-85302888。
许昌校区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永昌东路266号;咨询电话:0374-5559888。
学生报考志愿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第八条 学校网址:https://www.zykj.edu.cn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十条 办学层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层次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中原科技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中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中原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成立于2003年的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2021年2月转设为中原科技学院。学校开设专业涵盖理、工、文、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多个学科门类,先后荣获第六批“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2017-2018学年“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2022年度“省级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中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在中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发展实际,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分别由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的录取、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 号)和《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1.英语类专业:英语;2.其他专业: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按照生源省份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对于相关科目没有加试要求;对于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要求。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自动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安排专业。对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按考生文化成绩80% 专业成绩20%的综合成绩排序,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80% 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20%;计算公式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0.8 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0.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 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 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0.5 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采用河南省艺术专科批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 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0.5 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以上录取规则若有变动,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根据豫发改收费〔2017〕17 号文件精神,执行我校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 育厅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本科学费:文科类 15000元/年•生,理科类 16000元/年•生,艺术类18000元/年•生。
专科学费:文科类 15000元/年•生,理科类 15000元/年•生,艺术类15000元/年•生。
住宿费:1500元/年•生。
第二十六条 学校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构建多措并举的助学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奖助措施如下:
(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二)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生,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生,三等助学金2600元/年•生。
(三)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16000元/生。
(四)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伍入学及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最高标准为16000元/学年•生;全日制本专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300元/学年•生。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中原科技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中原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潜心修炼强内功,德业并举重内涵。中原科技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动教学改革研究,以内涵建设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近几年,学校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000余项,省级课题33项;发表学术论文1300余篇,其中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19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130余部;荣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470余项,其中省部级奖励8项;获批校级及以上研究中心7个,其中“河南港口枢纽与临港经济研究中心”获批河南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原文化国际传播研究中心”“港口物流与临港经济研究中心”获批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一批教研室被评定为河南省高等院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物流管理课程思政教学团队”获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立项。多个项目获批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点项目、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和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基础工程》教材编写等多个项目获得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根据2021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先后与美国爱荷华州大学、西洛杉矶大学,加拿大尼亚加拉学院、汉博学院、亚岗昆学院、道格拉斯学院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与中建第五工程局、洛阳第一拖拉机厂、河南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大象融媒集团等企事业单位深度合作,建立校外实践基地。
校徽
校徽主体图案为学位帽和书本图像的变形,结构采用单个菱形元素设计,形成连续的矩阵,校徽标准色为CMYK: C86 M54 Y8 K0,RGB:R15 G105 B171,Web:0f69ab。
校训
人格、能力、责任、奉献。
春风化雨二十载,桃李芬芳满天下。学校紧扣“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功底,发展有后劲,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先后与28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外实践合作。《“韶光”主题设计展设计分析》等16篇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被评选为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获奖论文(设计)数量在全省民办高校中位居第三。2022年学生在校外学科竞赛中共计获奖278项,其中国家级74项,省级204项。连续4次在全国“高教杯”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是全国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民办高校。中原科技学院学报《应用技术研究》蝉联全国“十佳学报”。2021年转设后的中原科技学院,理工类和文史类录取分数线在全省19所同类院校中综合排名第一,考研录取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擘画蓝图启征程,砥砺奋进谋新篇。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实现规模扩展与内涵建设的统一,校区建设与教学建设的统一。学校将以党建引领工程、人才汇聚工程、条件达标工程、质量提升工程、特色凝练工程、治理增效工程、文化强基工程、新校区建设工程等“八大工程”为载体,全面深化改革,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水平,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综合能力与水平的全面加强和提高。 潮平岸阔催人进,奋楫扬帆正当时。新起点,新目标,新征程,学校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始终坚守“一生做好一件事——教育”的信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追求卓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2003年,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创办。
2012年4月,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顺利通过教育厅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
2015年6月,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加入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
2016年8月,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机械工程系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被评为河南省第九批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月,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获河南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10月,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被推选为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绿色教育专业协作会理事单位。
2017年5月,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获河南省2016年度“优质特色学校”称号。
2018年7月,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获批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2019年3月,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当选全国应用型高校教师发展联盟常务理事单位。
2020年10月,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正式成为河南省第三批1 X试点院校。
中原科技学院
2021年2月2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转设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中原科技学院,同时撤销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的建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