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科技学院创建于1988年,2001年实施专科学历教育,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接受并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学校被批准为“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建校三十五年来,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20余万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构建了“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综合素质证”三证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截至2023年5月,学校有机械工程、电子与电气工程、信息工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土木建筑工程、车辆与交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财经、外国语、艺术、音乐舞蹈、体育、马克思主义、基础部等18个二级学院(部)。学校坚持把自身发展放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去思考,按照“强化优势、突出特色、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合理布局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经济、管理、艺术、文学、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努力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
截至2023年5月,学校在校生3.8万余人,总建筑面积72万多平方米,纸质图书300多万册,电子图书90多万种。学校科研成果丰硕,科技创新卓有成效,围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实际,不断加大实践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搭建了由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科教中心、众创中心组成的四大实践平台。目前,学校拥有各类实验室180余个,实训车间12个。
学校与郑州航空港区、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等地方政府在人才培训、科技创新与服务等领域建立合作关系。先后在宇通客车、三全食品、中联重科等220余家知名企业建立了实践育人基地,开办了华为“ICT工程师”“JAVA/PHP工程师”“软件测试工程师”等140余个人才“定向”培养班,构建了“企业课程进校园”“企业讲师进课堂”的协同育人模式。学校立足地方,服务产业,连续多年被地方政府授予“城乡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先进单位”,获评“郑州市校企合作办学示范单位”“郑州市产教融合创新试点院校”。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河南日报》、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中国网等网站及河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进行了全面报道。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学生就业示范民办高校”“中国就业质量十强民办大学”“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单位”“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全国美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2018-2023连续六年在高校智库发布的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中名列第三位。
学校在荥阳市万山科教园区征地3300亩建设万山湖校区,奠基开工仪式已于今年5月16日隆重举行。项目计划投资70亿元,建筑总面积110万平方米。万山湖校区设计独特,一体两翼,左文右工,中间为标志性建筑。新校区依山建校,将形成学研、山地、生态、人文四位一体风景的花园式学校。
郑州科技学院2024年普通类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郑州科技学院 国标代码:12746
二、学院校址:郑州市二七区学院路1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 制:本科4年、专科3年
五、学校性质:民办本科高校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毕业证书: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颁发郑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校概况
郑州科技学院创建于1988年,2001年实施专科学历教育,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接受并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是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建设单位、河南省高校思政教育体验教学基地和国家级众创空间等。现已形成以工学为主,经济、管理、艺术、文学、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并具有招收国外留学生资质。建校三十六年来,先后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20余万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九、招生计划、专业与收费
(一)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方案,按要求及时向各有关省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送备案。本校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2.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
(二)招生专业
按照教育厅核定批准专业为准。
(三)收费标准
1.普通本专科
专科学费:文科类15000元/年·生、理工类16000元/年·生、艺术类18000元/年·生。
本科学费:文科类15000元/年·生、理工类16000元/年·生、艺术类18000元/年·生。
2.中芬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与芬兰东南应用科技大学联合办学,学费29500元/年·生。
3.住宿费收费标准:1500元/年·生。
十、招生条件及报名方法
(一)招生对象:具有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考试成绩: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外语语种:只招英语语种。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确立的标准。
十一、男女比例:不限
十二、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各省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当遇到各省考试院投档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进档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若仍有并列,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录取。
(三)按照生源省辖市(自治区)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四)调档按照各生源省辖市(自治区)规定进行。
(五)艺术类面向河南省、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河北省、安徽省、山西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湖南省和福建省招生,专业成绩以本省联考成绩为准。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的,按照我校录取规则投档。我校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合格线,我校按照综合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 [(考生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的计算比列进行依次录取。当遇到投档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进档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若仍有并列,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录取。
2.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过合格线,省考试院投档后,我校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六)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制定的政策执行。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各省辖市(自治区)审批备案后,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十三、奖、助、贷资助方面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5000元、2000元和1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在图书馆、后勤、保卫处、实验室等各部门设立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入校后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
十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学院路1号
邮编:450064
咨询电话:0371-56150666/56150888
招生监督电话:0371-56150899
传真:0371-56150999
网址:www.zit.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1988年,郑州中原职业大学成立
1989年至1995年,改为中原职业大学
1996年至2000年,改为郑州科技专修学院
1997年,豫教成字〔1997〕354号批准学历文凭考试试点
2001年至2007年,改为郑州科技职业学院
2008年,升格为郑州科技学院,位民办本科学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