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官庄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面积约1.2万亩,园内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2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3种,脊椎动物215种;与浏阳市接壤。距醴陵市区30公里,距株洲市45公里,距长沙80公里,总面积203平方公里,辖14个村,总人口1.8万。森林总蓄积量为90余万立方米,是全市林业主产区。蓄水量1.07亿立方米,水域面积660公顷。区域内有金、铜等矿产资源。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和红薯为主。主要农产品有楠竹、茶油、茶叶、药材、薪炭、棕片等。
醴陵官庄湖国家湿地公园,根据山峦与水相连的自然景观格局,在景区布局上采用一环(环湖游)、双心(官庄旅游镇、生态岛)、三带(小横江等三条支流)、四区(炉佛岭等四大景区)、八景群、官庄十景的结构形态。
醴陵官庄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土地总面积1363.7公顷,湿地面积为795.9公顷。开放的水域、肥沃的洲滩孕育了丰富的生物资源。湿地公园境内有国家I级保护植物2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3种、脊椎动物215种,还有丰富的鱼类和软体动物。
官庄国家湿地公园是以官庄水库和涧江、潭塘江、桃花江和小横江的部分江段为主体,以及水库和河流第一层山脊内的部分生态公益林地等周边部分区域,总面积1363.7公顷,涉及官庄乡的6个行政村。建立官庄国家湿地公园是维护官庄水库水资源环境健康,保障长株潭"两型"社会生态安全,保护官庄自然、历史和人文景观资源的重要举措。
2014年3月,我市成立市长为组长的官庄湖湿地公园申报领导小组,积极申报官庄湖国家湿地公园。4月初,经邀约竞标,选定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为《湖南醴陵官庄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单位。4-5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组织植物、动物、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相关专家组成科考组对官庄湖进行实地科学考察。6月5日,《湖南醴陵官庄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4-2021)》顺利通过省级初审。6月10日,醴陵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建立湖南醴陵官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承诺函》,承诺合理确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将管理机构所需人员工资及运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同时,市人民政府向国家林业局申请批准建设湖南醴陵官庄国家湿地公园,并出具《关于湖南醴陵官庄国家湿地公园土地权属的报告》及《关于确保湖南醴陵官庄国家湿地公园相关利益主体无争议的报告》,明确公园四至界线清楚,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使用经营权明确,相关权利人同意纳入湿地公园统一管理;并采取政府主导、部门支持、法律护航、群众参与的建设模式,确保湿地公园各相关利益主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和湿地公园与各利益主体之间无利益冲突、矛盾与争议。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专家组进行了现场考察,对总规提出了修改意见。10月20日,修改后的总体规划上报国家林业局。12月18日-12月24日在《株洲日报》、醴陵电视台等媒体完成公示。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正式发文同意官庄湖湿地公园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