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Power)建有花园校区(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占地面积555亩)、龙子湖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占地面积1780亩)和江淮校区(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龙池大道236号,占地面积1500亩),是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高校,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具有海外留学生招生资格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中方高校牵头单位。学校起源自1951年创建于北京的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水利学校,1954年更名为水利部北京水利学校。1958年北京水力发电学校、北京水力发电函授学院并入,成立北京水利水电学院。1969年迁至河北省磁县岳城水库办学,1971年更名为河北水利水电学院。1977年迁至河北省邯郸市办学,1978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1990年迁至河南省郑州市办学,2000年由水利部主管划转河南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2009年水利部与河南省政府签署共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战略协议。2013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学科创建高校。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缘水而生、因水而存、籍水而兴,伴随着新中国水利水电建设事业而发展壮大。始终坚守治水兴国之初心使命,坚持水利水电特色之办学传承,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以“勤奋、严谨、求实、创新”为校训,以服务国家水利水电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筚路蓝缕、艰苦奋斗、矢志不移,形成了“育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和“情系水利、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学校设有水利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等25个教学单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岩土工程与水工结构研究院等174个研究机构。水利部水务研究培训中心、水利行业电大开放教育办公室、水利行业监管研究中心、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河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及依法治校研究中心、河南河长学院、河南省高校网络思政中心、河南省“一带一路”人文交流中心、河南省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与修复研究基地、河南省生态环境干部培训基地、郑东新区智慧岛大数据人才培养基地等设在学校。学校先后入选首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水利部“强监管”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基地成员单位、河南省智慧校园试点高校等。学校以国家“双一流”建设和河南省高校分类发展为契机,立足河南,面向全国,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巩固提升人才培养核心地位和本科教育基础地位,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拓展国际交流合作,为国家战略实施、新时代水利水电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科技和智力支撑服务。
截至2023年5月,学科专业布局合理。经过7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以水利水电为特色,工科为主干,理、工、管、农、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现有68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包括10个国家级、省级卓越计划建设专业(基地),15个国家级、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7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5个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0门国家级、省级课程。拥有14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3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1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其中水利工程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学科。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授权领域。
人才培养成绩斐然。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截至2023年5月,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3600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47余万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包括国家部委部长、武警水电部队将军和省部级领导近20名,全国道德模范获得者吴新芬,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优秀大学生等十余项荣誉称号的孟瑞鹏烈士,“雨果奖”“全球华语科幻文学最高成就奖”获得者刘慈欣,中国蓝天救援队队长安少华,欧洲科学院院士、瑞士工程科学院院士、世界科学院奖获得者刘俊国,海外学者、澳大利亚工程师协会最高级别会员张晓军,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高玉生等海内外各领域杰出校友,彰显了学校“下得去,吃得苦,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人才培养特色和“为人朴实,基础扎实,工作务实,作风踏实”的毕业生品牌形象。
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学校主动适应新时代治水主要矛盾新变化和生态建设新要求,积极参与重要水事活动为国家战略实施、水利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科技服务、人才支持、人员培训、工程监理等,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多年来,学校为水利水电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培训专业技术管理人才30余万人,其中培训监理人员7余万人;河南河长学院培训省内外各级河(湖)长10000余人,助推河(湖)长制深入发展;国家水利风景区发展研究中心连续出版《中国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蓝皮书,连续举办承办“全国水利风景区水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培训班”、“水务工作培训班”等。学校承担的“地坑院”项目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汶川地震后,学校选派10名专家,高质量指导完成了救灾一线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成为江油市重建样板工程之一;承担的“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水利枢纽施工期监控管理智能化项目”成为水利部“智慧水利”示范项目;受水利部委托作为第三方,承担全国31个省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评估工作;学校定点帮扶鹿邑县、校地结对帮扶兰考县工作,连续四年被评为河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评估考核最好等次,荣获河南省“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脱贫攻坚奖创新奖”等荣誉,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
学校积极服务国家和地方水利重大需求,深度参与黄河治理、南水北调工程运行治理、河南省“四水同治”“五水综改”、节水行动、防洪抗旱、河湖治理、灾害恢复重建、乡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水利行业强监管等,围绕水资源、水灾害、水安全、水治理、水生态、水环境和智慧水利等领域,开展关键问题研究和特色智库建设,为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和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以来,学校发起成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河南省黄河生态文明外译与传播研究中心”,获批9个有关黄河问题的平台和人文社科基地,开展黄河重大关键问题研究,参与承担三门峡等沿黄地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校属企业河南华北水利水电监理有限公司参编了《水利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承担的东江-深圳供水工程获广东省科技进步特等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东深供水改造工程获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新中国成立60周年100项经典暨精品工程奖,监理的“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沁河渠道倒虹吸工程”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奖;河南华北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膜结构海南三亚会展中心得到国内外同行的高度评价,设计的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毽球、陀螺、秋千等场地改造工程,得到竞赛组委会的表彰。
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学校重视大学生体育美育和文化生活,相继组建河南省第一支大学生赛艇队、河南省第一支大学生龙舟队,打造了我校体育运动民族传统水上运动项目特色品牌,获得10余项国际国内赛事奖项,其中2019年获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龙舟项目二等奖、2023年获河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龙舟项目一等奖;2010年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连续6届被评为“河南省艺术教育一类院校”,连续16届被评为“河南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单位”,连续6年获全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优秀组织奖”,连续被评为全国和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河南省首届“出彩中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节水文创大赛优秀组织单位”“河南最具影响力社团高校”;多次荣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荣获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一等奖、中国机器人大赛一等奖、全国第六届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特等奖,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校长风采奖、第四届河南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经典诵读大赛优秀组织奖,第四届、第六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铜奖,连续多年获“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胜杯”,2023年获第十六届“挑战杯”最高奖“挑战杯”;校团委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河南省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3个团支部评为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组织申报的《凝聚榜样力量汇集青春能量—颂学瑞鹏主题教育活动》荣获河南省首届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新媒体中心荣获“河南省十佳豫青新媒体工作室”称号;艺术作品《孟瑞鹏》被评为第13届“红锣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舞台艺术优秀作品”奖。国际教育学院孟之舟党支部获批为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大学生MMDX学习研究会入选2021年度省级示范性青年马克思主义社团、2022年度全国高校活力社团,2023年被授予第27届“河南省五四青年奖章集体”荣誉称号;校团委微信公众号“华水青年”入选“首批高校思政类公众号重点建设名单”,新媒体中心荣获“河南省十佳豫青新媒体工作室”“全国高校共青团新媒体重点工作室”等称号。
社会声望持续提升。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水利科技先进集体”“全国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首届“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并连续两年获此殊荣。近年来,先后获得“最具就业竞争力的10张河南教育名片”“全国大学生就业最佳企业评选优秀组织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8年起,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市场水利电力类分市场在学校设立;第三方权威性数据机构(麦可思)发布的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中,学校位居河南省高校就业竞争力第一名;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参与调查的71所本科院校毕业生满意度测评中,学校排名第一; 2016年被权威媒体评为“河南省最具就业竞争力的十佳典范高校”“河南省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典范高校”;2017年荣获“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领军高校”;2017年、2018年分别入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100强”第97位、第90位;学生先后在“互联网 ”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国家级银奖1项、铜奖8项,获省级一等奖29项、二等奖67项、三等奖100项;累计立项国家级大创项目145项,省级大创项目248项。学校先后获批“河南省首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河南省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河南省大数据双创基地”“河南省高校就业创新指导名师工作室”“河南省创新创业学院建设高校”,大学科技园获批为“河南省大学科技园”,华水众创空间被评为“河南省众创空间”“郑州市创业孵化园”“国家级众创空间”。
面向未来,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和治水兴国、护水靓国的责任担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为统领,以“双一流”学科创建为牵引,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新时代治水方针为遵循,以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新时代水利水电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战略,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服务社会能力、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和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朝着“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奋力迈进,为新时代水利水电事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以下简称学校),部标代码10078。学校是一所以水利水电为特色,工科为主干,理、工、管、农、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学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龙子湖校区),邮编:450046;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花园校区),邮编:450045;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龙池大道236号(江淮校区),邮编464200。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开展招生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
第六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全称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定位、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学校在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编制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2024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二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以投档成绩为依据,实行“专业清”原则。(本章程所说“专业”包括具体专业、专业方向或专业大类。大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分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成绩排序规定确定先后顺序;如所在省既没有具体要求,也没有提供同分排位,我校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时,确定先后顺序规则同上)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港澳台侨联招、台湾学生学测免试入学录取按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及学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的考生。
除以上特殊说明的专业外,学校其他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凡被录取考生多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也可修读学校开设的其他外语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及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我校2024年不在各省组织专业校考或单独测试。
考生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办法、投档比例及投档成绩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如无具体规定,除河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乘以50%、专业课成绩乘以50%,两项成绩相加计算综合分数投档。
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投档按考生文化课成绩×50% 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 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凡投档进入我校阅档范围的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排序后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对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投档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
第十九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经报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备案,2024年学费标准如下:
本科理工类专业为5000或5500元/生·年;其中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动、热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为5500元/生·年。
本科文科类专业为4400元/生·年,包括: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俄语、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会计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专业。
本科艺术类专业为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中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合作的地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与韩国仁荷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与韩国启明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国际教育学院(乌拉尔学院)与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为18000元/生·年。
国际教育学院(乌拉尔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与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测绘工程、建筑学专业学费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各本科专业为12000元/生·年。
在河南省内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为20000元/生·年。升入本科专业后,按照预科生招生当年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标准暂定:六人间住宿费按800元/生·年、四人间住宿费按10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对报到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传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积极进取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校友捐助的各类奖学金。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本人或家人身患重病,或因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以及突发事件等造成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八)“三位一体”大学生健康救助体系:学生身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的时候获得多方资助。
第二十三条 新生(含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考核合格的,颁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证书注明“中外合作办学”字样。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自愿申请跨学科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完成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考核合格,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资格,满足辅修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辅修学士学位证书。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经教育部批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与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合作设立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非独立法人、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负责招生、培养、就业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批准文件和中外双方合作办学协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各专业,学生修完外方学校要求的学分,符合外方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外方合作办学学校学士学位证书。中英、中韩合作办学各专业,学生修完外方学校要求的学分,并到外方高校进行一定时间的学习后,符合外方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外方合作办学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626房间
邮编:450046
录取咨询电话:0371-65790702
传真:0371-65577818
招生网址:https://www2.ncwu.edu.cn/zhaoshengwang
电子信箱:hbsyzs@ncwu.edu.cn
招生办官方微信:hszsbgs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5790233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成果丰硕。“十三五”以来,学校主持参与各类科研项目2500多项,其中: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210多项,包含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190多项;主持省部级项目500多项,累计到账经费11亿余元。发表SCI、EI、CSSCI等期刊高质量学术论文30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000余部。工程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获各级各类科研奖励500多项,其中: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200余项,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获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获奖层次和数量稳居河南省高校前列。学校获批黄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是河南省首个服务黄河国家战略实施的国家级科研平台;入选河南省黄河实验室研究基地,是黄河实验室主要成员之一;拥有河南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点实验室、河南省水圈与流域水安全重点实验室、南水北调工程(河南)科技研究中心、海河(河南)科技研究中心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54项(含河南省杰出外籍科学家工作室1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河南省黄河生态文明外译与传播研究中心等国家和地方智库6个,河南省区域“水—土—碳”耦合效应与生态安全、河南省水资源高效利用与防灾减灾等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0个。
国际合作前景广阔。学校国际合作历史悠久,1958年起开始接收留学生,对口援建越南水利水电学院。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政策,更加注重国际合作交流,国际化办学迈上了新台阶。学校与130余所境外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英国提赛德大学、韩国启明大学、韩国仁荷大学等世界高水平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2015、2016年先后入选“金砖国家网络大学”和“金砖国家大学联盟”中方创始成员高校。学校与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联合成立乌拉尔学院是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体系下第一个合作办学机构,于2018年正式招生,成为河南省教育对外开放的重大突破性成果;与马来西亚砂拉越科技大学联办的孔子学院获批,并在此基础上设立了学校首个境外办学机构-华禹学院,标志着我校输出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境外办学实现了重大突破。学校加强国际科研合作,与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设立了金砖国家网络大学·金砖国家大学联盟水工程与能源研究中心,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联合设立了中俄高铁研究中心,与韩国仁荷大学共同设立了物流工程研究中心,还设有智慧水利河南高等学校创新引智基地、河南省生态建材工程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国际科研平台。学校先后入选亚太经合组织能源合作伙伴网络成员单位、欧盟人才培养合作伙伴、世界水理事会会员单位、亚洲水理事会会员单位、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河南省高校首批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河南省汉语国际推广水文化基地等。学校荣获“全省教育外事工作优秀集体”,获批“河南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创建单位”,为河南省教育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开放活校”结出累累硕果。
学校创建于1951年。
1954年更名为水利部北京水利学校。
1958年北京水力发电学校、北京水力发电函授学院并入,成立北京水利水电学院。
1969年迁至河北省磁县岳城水库办学。
1971年更名为河北水利水电学院。
1977年迁至河北省邯郸市办学。
1978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1990年迁至河南省郑州市办学。
2000年整建制由水利部划转河南省管理。
2009年水利部与河南省政府签署共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战略协议。
2013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15年12月,学校被正式确定为“金砖国家网络大学”项目中方参与高校。
2016年3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成为“金砖国家大学联盟”成员,获批水利部“国家水情教育基地”。
2018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获教育部批准。
2020年7月,学校入选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名单。8月,学校被确定为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
2021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工程学科被遴选为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学科。
2022年7月,获批河南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
2023年2月,学校入选河南省应用数学中心建设单位。4月,获批河南省第二批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 7月,学校获评河南省高校“融媒体 育人”试点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