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一天早晨,一大群波士顿居民拥挤在监狱前的草地上,庄严地目不转睛地盯着牢房门。
随着牢门的打开,一个怀抱三个月大的婴儿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走到了人群前,在她的胸前佩带着一个鲜红的A 字,耀眼的红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海丝特·白兰太太。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字。
……
创作背景
霍桑的先祖威廉·霍桑1630年来到美洲大陆,曾经担任过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官员,当众驱逐鞭打过一位教友派的妇女,而霍桑的曾曾祖父约翰·霍桑则是臭名昭著的1692年塞莱姆女巫审判中的三位法官之一,根据他的裁决,数名女巫被送上了绞架。霍桑创作《红字》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写作,“替他们(祖先)蒙受耻辱,并祈求从今以后洗刷掉他们招致的任何诅咒。”
在霍桑撰写《红字》的同时,第一次妇女大会正好在纽约召开(1848)。在这次大会上,女权主义者们提出了女性和男性拥有平等财产权的问题,指出女性“一旦结婚,在法律的角度看如同死亡。他(丈夫)拿走了她所有的财产权,甚至是她所赚取的工资。”她们提出女性应该和男性一样平等地工作,以便从经济的角度摆脱对男性的依附。事实上,在父权社会中,男性拒绝给予女性平等的经济权利,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想要占有全部的财富,拒绝让女性来分一杯羹,更因为男性们早已意识到,女性在获得经济独立的同时,将不再满足雌伏于他们的羽翼之下,会努力寻求独立的思想和更为广阔的天地。
人物介绍
海丝特
年轻美丽姑娘的海丝特·白兰在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的花样年华,嫁给了一位面容苍白、眼色阴沉、身材略有畸型的年长学者齐灵渥斯。他们的婚姻并非爱的结合,维系其婚姻的可能是某种利益或者宗教思想的束缚。然而,给这段不幸的婚姻雪上加霜的是,齐灵握斯两年内音讯全无,并最终传来他葬身大海的噩耗。孤苦无依的海丝特与才貌相当、德高望重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产生了爱情,并孕育了女儿珠儿。本来两个人的爱情和结合应该是合情合理的,然而却被世俗所不齿,海丝特因此担上了“通奸”的罪名,被迫终身佩戴红字“A”,精神上受尽了折磨和屈辱。
霍桑把海丝特描述为一个具有双重性格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海丝特以勇敢无畏的反抗精神反抗狭隘、虚伪的宗教信条,挑战政权、夫权,对于她和牧师丁梅斯代尔的爱情,海丝特奋力捍卫并勇敢地抗争。这个勇敢的女性尽管身带红字,却以自己的服饰和神态向人们展现着她的平静和高傲。海丝特受尽屈辱却又坚强而有尊严地活着,似乎她不是一个应该受罚的罪人。在丁梅斯代尔临终前发表那番发自肺腑的演讲时,海丝特不惧众人的异样眼光,勇敢地走出来,站在爱人的身边。女性的美,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对生活的热爱,对宗教的反抗,对幸福生活的不懈追求,处于逆境中所表现出的冷静、乐观和自尊自爱,这些都体现了海丝特完美的人性。海丝特的反抗其实反映了霍桑对清教主义持有的一种反抗的态度。另一方面,由于无法完全摆脱宗教思想的羁绊,海丝特对宗教的反抗又不彻底,可以很显然地看出她身上残留的妥协性。这种妥协性本质上反映着霍桑对宗教某种程度的妥协和怀疑。海丝特有追求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的欲望和勇气,但无法完全摆脱宗教思想对她的束缚和禁锢。
丁梅斯代尔
小说中的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他是一位才貌双全、德高望重的年轻牧师,对清教极其虔诚,他的一言一行完全按照教义来行事。然而,与海丝特的爱情却改变了一切。与海丝特有了私情并生了珠儿,他没有勇气和海丝特一起站在刑台上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行,无法接受自己背叛虔诚信仰的事实,不敢承受违反宗教教规带来的严重后果,害怕受到公众的谴责和谩骂,因此没有勇气公开地承认与海丝特的爱情。与海丝特的勇敢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思想毒害至深的缘故。他内心清教徒的道德观念、严厉的宗教教规、虔诚的宗教信念、对海丝特和珠儿的亏欠和内疚感、公开忏悔的愿望与懦弱的天性之间的冲突,使他不停徘徊于善与恶之间。他虽然正直善良却又懦弱无能,宁愿一直痛苦地躲在假面具后流泪自责,悲痛度口,承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他用皮鞭抽打自己,绝食,彻夜卜跪,在自己胸前刺烙出一个火红的“A”字、长期以来不断的自我鞭挞和自我折磨,逐渐地耗尽了丁梅斯代尔痛苦和可悲的生命,最后终于在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之际,梅斯代尔鼓起勇气站出来公开了自己的罪行,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最终倒在了海丝特的怀里,在死亡中实现了灵魂的自救。
齐灵渥斯
齐灵渥斯是一个精通医术、博学多才的智者,又是怀有一颗复仇之心,置人于死地的狠毒、罪恶之人。他年事己高,面容苍白、性格阴沉,身材略有畸型。他违背自然法则和海丝特的心愿,娶年轻美貌的海丝特为妻不为爱情,而只是让海丝特来温暖他将尽的孤独而凄凉的生命之火,得到心灵的抚慰,这直接导致了海丝特后来的不幸。在齐灵渥斯那丑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身体中隐藏着他丑陋和畸形的灵魂。他表面上看沉静文雅,内心却邪恶无比。当他发现了丁梅斯代尔和海丝特的私情后,他以医生的身份,并伪装成一个最可信赖的朋友出现在丁梅斯代尔面前,随时随地跟踪着可怜的丁梅斯代尔,表面上和他谈心,帮他排忧解难,实质上是打探他内心的隐秘,对他进行精神迫害和折磨。在西方人的宗教意识里,人的躯体由于生活的煎熬和命运的变迁而受到各种磨难是正常的,然而人的内心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然而,齐灵渥斯如同魔鬼一般,为了达到个人的复仇目的丧失理智,残忍地去侵害别人的灵魂和内心,这在宗教里是不可饶恕的、然而,当齐灵渥斯百般努力把丁梅斯代尔折磨得生不如死并最终走上刑台的时候,齐灵渥斯并没有因为达到报复目标而快乐,相反,他陷入沮丧,没有了生活卜去的目标和动力,不到一年便萎缩而亡。
珠儿
海丝特的女儿珠儿是罪恶耻辱与神圣爱情的矛盾结合体。海丝特精心地打扮小珠儿,使可爱奔放的她像个天使,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闪烁着一种希望的光芒和生命的光辉,带给人们冲破清教束缚的希望。虽然自小被这个社会所抛弃,跟着母亲受到众人的歧视,嘲讽和迫害,珠儿却桀骜不驯,充满活力。珠儿身上洋溢着的那股生命的活力和果赘不驯的反叛力是自觉的、先天的,足以超越任何社会、时代的束缚。珠儿的美和野性的反叛同齐灵渥斯的丑形成强烈的对比:博学多识的老医生却是如此丑陋不堪,而作为母亲罪恶象征的小女孩则仍保持着自然人的纯真,在霍桑的宗教意识里,小珠儿便是“天使”,代表着希望,是霍桑美好理想的寄托,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作品鉴赏
作品主题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至于她的丈夫奇林渥斯,小说则把他写成了一个一心只想窥秘复仇的影子式的人物。他在小说中只起情节铺垫的作用。
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充满了一种飞蛾扑火的牺牲精神,带有浓重的悲剧色彩,他们既是为更高层次的真理而献身的义无反顾的殉道士,又是摆在清教祭坛上献给上帝的牺牲品。正是由于有了这种五彩班澜的象征意义;红色才农十分巧妙地反映了作者丰富的思想和认识的同时,又取得了一种深沉含蓄的艺术效果。与红色相比,全书的中心即字母“A”的象征意义就更是多姿多彩,且层出不穷。它的内涵随着情节和人物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因观察者立足点的不同而各异,展现出游移和飘忽的特性。“A”是字母表中的第一个字母,意味着开始,而披基督教的教义来说,开始即是堕落,是无人得以幸免的原罪。世界之原初即是堕落;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是因为偷吃禁果犯了罪,才被逐出伊甸园,开始了苦难的尘世生活的;生命之初始也是堕落,亚当和夏娃的子子孙孙都承袭了原罪,人人生而有罪。
丁梅斯代尔的名字亚瑟(Arthur)与亚当(Adam)一样都以“A”开头,这绝非偶然。小说从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二人犯了通奸罪开始,并以让海丝特佩戴“A”字上刑台为开场戏,正是暗示了“开始即是堕落”这一具有普通意义的命题。在清教徒看来,海丝特生性淫荡,是个不洁之妇,把代表通奸罪(Adultery)的“A”字戴在她胸前,是要折磨、羞辱、惩罚这个上帝的罪民。他们自认为这样做便是忠实捍卫了上帝的戒律,却未曾想到,自己同时也犯一个更严重的罪,即自认为上帝。他们假借上帝的权力对同类进行了终极审判,以人的权威亵渎了真正的神权。“A”字究竞象征着谁之罪过、谁之堕落,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霍桑在这部小说中,不止肯定了那“可能从来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讨人喜欢……却是基督教神学中唯一能真正得到验证的”原罪观念,而且预示了救赎的可能,以及从罪的奴役走向赦罪的自由的高昂代价,并充分表现了对受制于“人性脆弱”的凡人的悲悯情怀。这一切无不反映着基督教伦理思想的印迹,就这个意义上而言,说“霍桑的作品鲜明地体现出福音派教义的内容”也并不为过。但同时,霍桑在作品中又确实表现了对清教传统的矛盾心理和站在这一传统主流上的审慎反思。对于这样—位作家,倘若能损弃前见,对他背后这一复杂的基督教—清教背景采取从文化上“理解它,体悟它,把握其真精神”的态度,那么理应能从《红字》中读出比“宗教压抑下的变态心理、思想矛盾””更丰富的内容。
艺术特色
叙事
选用叙事者本身就是一种疏远手段。《红字》的叙事是以一个不愿承担叙事责任的全知叙事者的视角或无限制视点展开的。全知叙事者不想明显地表露同情犯通奸罪的女主人公,让自己与她保持一定的情态距离,回避用“我”的身份把要讲的故事直接告诉读者,而是把“我”隐藏在”我们”背后,如“……当我们的故事开始时……”这个“我们”只是形式上的全知叙事者,他既不是故事中的人物,也很少表明白己的观点。很多情况下,《红字》叙事者还运用内在叙事策略,利用故事人物的视角来表达情感态度。
小说的叙事结构就故事情节而言是不完整的,因为故事不是从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相爱的起点和过程开始,而是从中间开始,其后的叙事中也并没有对他们通奸故事的来龙去脉作任何讲述,故事更多的是去描写阴森恐怖的监狱、刑台、森林等场景。虽然《红字》讲述四个人物,但它从根本上只有一个叙事或情节。当然,象征性场景成为小说的特色。借助从中间开始的叔事结构和不完整的故事情节,叙事者可轻易地绕过婚外情主题对故事的正面干扰,从而给读者造成《红字》不是婚外情故事的假象,但事实却颠覆了正统的道德价值观。
叙事距离本身并不是作品创作的目的,而是让作品与读者之间保持一种审美距离,从而增强作品艺术感染力和艺术品味的手段。象征手法是创设这种审美距离的重要修辞技巧之一。象征手法可用于描述任何东西而不直接提及,可以通过别的媒介来提示,但不只是一样物品与另一样的替代和比较,而是用具体的意象去表达抽象的思想及情感。因此,象征手段使本来熟悉的语言意义变得陌生、含糊、深邃、神秘,从而提高了审美效果。
象征
红字“A”是贯穿全书的主线,也是最典型的象征。红色是一种能引起人们无限联想的颜色,在小说中它更是得到了充分的渲染,展示出了各种丰富的内涵。红色是血与火的颜色,是生命、力量与热情的象征。火是人类生活的光热之源,而爱情之火则是人类的生命之源。小说中的红色象征着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之间纯洁、美好、热烈的爱情,这种爱是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的基础,是人类得以生生不息骸衍下去的正当条件,在任何发育健康的社会里都是被尽情讴歌的对象。然而在严酷的清教思想的统治下,真理往往被当作谬误,人性被拉曲,该赞美的反而被诅咒,象征爱情之火、生命之源的红色被专制的社会作为耻辱的标记挂在海丝特胸前。
红色,确切地说“猩红”(scarlet),在这里也是罪的象征。它与罪的联系最早源于《圣经》。《圣经·启示录》十七章中所描写的那个“大淫妇”就身穿猩红的衣裳,她的坐骑也是一只通体写满亵渎之词的猩红兽。从此,猩红色就带上了堕落、淫荡和罪恶的含义。给海丝特戴上猩红的“A”字就等于结她贴上了一个“淫荡”的标签。红色也可以是火刑的隐喻。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二人既是中世纪被施以火刑的异教徒,又是在炼狱助熊熊烈火中备受煎熬的两个负罪的灵魂,红红的火焰在小说中转化为红红的“A”字,代表了基督教的精神净化和水恒惩罚。在基督数的文化传统里,红色还代表了耶稣及其追随者所流的殉道之血。海丝特始终佩戴着红色的“A”字,而年轻的牧师则在胸口上刻苦一个血宇“A”,他们一次次登上刑台,使人联想到祭坛上淌着鲜血的羔羊,它以自已的苦难、鲜血、甚至生命向世人昭示着一条解脱罪恶,走向上帝和天堂的光明大道。
反讽
反讽是《红字》中的一个典型修辞手法。作品的题材本身就是一种反讽。学识渊博而虔诚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与一位已婚妇女海丝特发生恋情是对当时扼杀人性和人间爱情的清教权势和信条的极大讽刺,因为清教信徒们都把他看成是“圣洁的典范”,把他幻想成是“上帝传递智慧、责难和博爱的传声筒”,他们永远想不到他会犯“原罪”。这样的突发性在读者中产生较大的悬念和反差。使读者期待的与实际发生的形成心理落差,产生审美距离,从而强化了审美和讽刺效果。
人物刻画
《红字》中四位主要人物的性格都具有多重性。尽管作者本人、故事人物白兰和丁梅斯代尔都认定齐灵渥斯是真正的犯人,但从小说内容本身看也未必尽然。因为他本人也是受害者(戴绿帽子的人),况且他将在英国和美国的大笔遗产留给妻子与他人所生的女儿。同样,虽然丁梅斯代尔不负众望,最终承认罪过并此在刑台上,也未得到人们的斥责,但我们未能不说他的人品中有虚伪和罪恶的一面。至于珠儿,连她的母亲也无法理解她。母亲有时视她为天使,有时却称她为恶魔。对于白兰,人们更多的是给予同情,因为她需要用一生来补偿她的“一夜风流”罪。但在佩带红字“A”以赎罪方面,白兰一方面诚心悔过,善始善终,另一方面却表现出始终不屈的叛逆心理。她的忏悔与反抗一直交织滋生,有时让人难辨彼此。
作者简介
霍桑(1804—1864),美国19世纪后期浪漫主义文学的重要作家。他的代表作《红字》一经问世,便引起了巨大轰动。小说以深邃的主题,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的运用而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其中象征手法影响了《白鲸》的作者麦尔维尔、法国的波德莱尔以及现代派文学的象征主义。此外,霍桑对美国文学史上一批卓有成就的作家诸如海明威、菲兹杰拉德、福克纳等都产生过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