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经历
侦探小说的模式是在美国建立的,同样也是在美国被颠覆的,这便是推理史上的“美国革命”。这场革命促成了侦探小说和犯罪小说的分野。尽管可以追溯到1923年卡罗尔·约翰·戴利(Carroll John Daly,1889-1958)的《三枪特里》(Three Gun Terry),但是美国革命兴起的根源乃是1930年代大萧条时期的穷困、不幸加上美国社会暴力日益增多。这时期产生了一批有着和黄金时代完全不同的时代思潮的作家。他们大都从廉价杂志起家,笔下的侦探并不全能,他们相信武器的力量,都堪称铮铮铁骨的硬汉,因此被称为“硬汉派”(Hard-Boiled School)。其中最著名的大师是达谢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和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1888-1959)。
雷蒙德·钱德勒1888年7月23日出生于美国芝加哥。七岁时父母离异,他随母亲来到英国。雷蒙德有志成为一名作家,可母亲和祖母坚持要他成为公务员。在进入海军部短暂供职之后,钱德勒还是离职尝试成为自由撰稿人。不料这次选择失败了,他于1912年回到美国定居。此后,他做过许多种工作,并在一战期间加入加拿大陆军和英国皇家空军。1922年,他进入戴比尼石油公司担任记帐员,不久升任副总裁,可谓事业有成。1924年钱德勒同比他大十八岁的茜茜·帕西卡结婚。过了几年幸福生活之后,钱德勒开始走下坡路。1932年他因为醉酒和旷工被开除。
失业之后,苦于只能依靠存款维持生计,他又想到了写作。钱德勒阅读了一些廉价杂志,开始模仿自己喜欢的作家创作,其中对他影响最大的就是哈米特。经过多次修改,他的第一篇侦探小说《勒索者别开枪》(Blackmailers Don't Shoot)投给了著名的廉价杂志《黑色面具》(Black Mask),并刊登在1933年12月号上。此后,他开始撰写短篇侦探小说。1933到1939年间诞生了他大部分的短篇作品。1938年,出版商请钱德勒撰写一部长篇小说,于是产生了1939年出版的《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
《长眠不醒》出版之后,有些评论者认为该书过于暴力或者堕落,但是更多的观点指出一位硬汉流派的新星已经诞生。待到出版平装本后,销量更是惊人,一下子就卖出四五十万册,这让钱德勒名声大振。1943年,派拉蒙公司邀请钱德勒去好莱坞。在好莱坞,钱德勒成就斐然,他编剧或者合作编剧了多部有影响力的电影,其中“双重理赔”(1943)和“蓝色大丽花”(1946)获得奥斯卡奖提名。此后的小说《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bye,1953)也是广受评论家好评,并获得爱德加奖最佳长篇侦探小说。1954年妻子去世后,钱德勒也试图自杀,并且酗酒严重。同时,作品水准大幅下落,唯一一部长篇作品《重播》(Playback,1958)远无往日风范。1959年3月,钱德勒当选美国侦探作家协会主席。可惜,3月26日他便在加州去世。
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不是钱德勒最早塑造的侦探,但却是他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钱德勒笔下的马洛,突出的是性格,案件,则是为了性格的展开。这种硬汉,引领了至今大部分侦探小说的方向。1995年,美国侦探小说作家协会会员票选史上最佳男侦探,马洛超过福尔摩斯勇夺第一。马洛出现在所有七部长篇小说以及一些短篇小说中,可钱德勒对他的外表描述不多,只说他六英尺高,灰色的眼睛,对于马洛的感觉更多是通过他的行动和对话表述的。在登场作《长眠不醒》中,马洛说自己三十三岁,未婚,以前是洛杉矶地检处的侦探。到了《漫长的告别》,他已经四十二岁了。如果要说马洛的原型,恐怕是钱德勒自己的理想化身。他外表和钱德勒有几分相似,且有着同样孤僻的性格,而他的名字也是来自钱德勒就读的都尔里奇学校的一所校舍的名字。
“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没法活。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马洛在《重播》中如是说。马洛为钱工作,却不为钱出卖灵魂。他说:“为了讨生活。我卖我必须卖的。我所能卖的,就是上帝赐给我的一点胆量跟智慧,还有为了保护客户,宁可吃亏受气的一点意志力。”他接受了委托便会追查到底,哪怕最后的真相连委托人也会大吃一惊。受过大学教育的马洛喜欢讥讽嘲笑,行事有点犬儒主义。面对邪恶而肮脏的世界,他却不肯放弃对正义的渴望,愿意在正义和罪恶的张力中苦苦等待。因此,我们往往看到的是他玩世不恭的态度,听到的是他尖酸刻薄的话语。钱德勒暗地里给自己的侦探这样一句评语:“如果有足够的人像他,那么这个世界会是个安全的地方,不会变得太无趣而不值得居住。”马洛是“肮脏大街的骑士”,而钱德勒呢,便是“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
至于马洛的私人生活,钱德勒倒是为他安排好了。在《漫长的告别》中他遇到了拥有百万财产的琳达·罗林,并在《重播》里再续前缘。在未完成的遗作《普德泉庄园谜案》(The Poodle Springs Mystery,由罗伯特·B·派克[Robert B Parker,1932-]续完,于1989年出版)开头,他俩结为连理。婚后,马洛拒绝常住在琳达的豪宅,也不接受她的经济资助。他还想当一个私人侦探,他说:“我是一个穷人,娶了一个富有的妻子。我手足无措。我只是坚信一件事情——破旧的办公室,在那里我能做回我自己。那里才是我想呆的地方……对我来说没有别的路了。”读者不禁会莞尔,这位犬儒侦探还真是傻得可爱。
1944年,钱德勒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著名的评论《简单的谋杀艺术》(The Simple Art of Murder)。这是一篇带有硬汉派宣言性质的文章,阐述了钱德勒的主要侦探小说观,并且对传统的英式侦探小说进行了抨击。他说,解谜侦探小说“思想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个难题;从艺术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部小说。它们都是闭门造车,对世界上的事情太无知了。”而他所谓的侦探小说是“为那些对人生抱持积极进取态度的人写作……把谋杀案还给了有杀人理由的人,不仅仅是提供一具尸体而已;还给了手头有凶器的人,这种凶器不是手工打铸的决斗手枪、毒箭、热带鱼”。钱德勒强调侦探小说的现实性:人物、场景和氛围必须真实;在开端和结尾处要有可信的动机;人物以及言行要在所处环境中可信;在谋杀和推理方式上要符合程序和技术;等等。钱德勒关于侦探小说连同对出版商、电影等的看法,被研究者结集成《钱德勒如是说》(Raymond Chandler Speaking,1962)。这些言论和他的马洛系列一样辛辣、有趣。
钱德勒的影响是巨大的,后世的硬汉派作家很少有不受其影响的,而硬汉侦探们身上多多少少有着马洛的血统。硬汉小说和解谜小说的最大区别在于对待侦探小说的途径和方法。后者将侦探小说作为谜的游戏,前者将侦探小说当成反映社会、观照人生、甚至是陈述道德理念的严正艺术。因此,硬汉派不再蜷缩在乡村别墅或者安乐椅中,他们面对社会,面对更为广阔和肮脏的犯罪。推理解谜不是故事的主轴,侦探主角也不再高人一等,他们身处与黑暗的社会中,必须倚恃着拳脚及毅力才能生存下去。哈米特就说:“一个小人物日复一日在泥泞、污血、尸体与欺骗中前进,尽可能地麻木、粗鲁与犬儒,迈向一个晦暗的目标,除了他受雇尽职之外,别无督促或召唤他前进的理由。”而作家们往往通过侦探的眼睛和嘴巴,以冰冷旁观的眼光来凸现社会各种不合理的现象。所以我们常会发现硬汉派擅长描写大都市的罪恶,以及侦探的道德困境。
1944年,《恋人无情》(Farewell,My Lovely)最先被搬上银幕,更名为“谋杀,我的爱人”,由迪克·鲍威尔(Dick Powell)扮演马洛。本片颇为成功,获得了埃德加奖最佳侦探电影。长篇作品除了《重播》全部改编过电影,很多作品包括短篇小说还被改编成电视片。因主演“马耳他之鹰”(1941)而成为硬汉派侦探代言人的亨弗莱·鲍嘉也曾在“长眠不醒”(1946)中扮演过马洛。不过钱德勒自己觉得卡莱·格兰特才是马洛的最佳人选,可惜未能实现。
钱德勒在为自己的短篇小说集《找麻烦是我的职业》(Trouble Is My Business,1950)作序时写下这样一段话:“没有所谓的犯罪或推理‘经典之作’,一本也没有。在本身的参考范围之内,就是唯一品评的标准。经典之作应该是一件耗尽本身形式的可能性,无人可以超越的作品。至今还没有一部侦探小说或故事达到那个境界,接近标准的也微乎其微。这是为什么讲理的人继续攻击这个碉堡的原因。”没有人会否认钱德勒的说法,同样也没有人否认他的作品称得上经典之作。
他是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名字之一。他的作品被收录到权威的《美国文库》中。
他是以侦探小说而被载入经典文学史册的大师,他是美国推理作家协会(MWA)票选150年侦探小说创作史上最优秀作家中的第一名。
他是电影史上最伟大的编剧,他与比利怀尔德合作的<双重赔偿>被称为黑色电影的教科书。
1942年到1947年,他的4部小说6次被好莱坞搬上银幕,似乎至今还没有哪个作家享受到好莱坞如此的厚爱。
他笔下的马洛被公认为是最具魅力的男人。"有着黄金般色泽心灵的骑士",在40年代,好莱坞男演员以能扮演菲利普马洛为荣耀,其中亨弗莱 鲍嘉塑造的最为成功。
主要作品
1939 《长眠不醒》
1940 《再见,吾爱》
1942 《高窗》
1943 《湖底女人》
1949 《小妹妹》
1950 《简单的谋杀艺术》(短篇集)
1950 《找麻烦是我的职业》(短篇集)
1953 《漫长的告别》
1958 《重播》
人物评价
雷蒙德·钱德勒描述自己的性格是"表面的缺乏自信和内里的傲慢自大的不协调的混合物";他当过兵,参加过一战,经历过苦难与孤独,认为自己"始终活在虚无的边缘"。他不喜欢看大海,因为海里有太多的水和太多淹死的人。他是个酒鬼。他认为"一个男人,每年至少要酩酊大醉2次。这是个原则"。他烟斗从不离嘴。与比利怀尔德一起编剧,被烟熏得忍无可忍的比利经常跑到厕所里躲藏,他竟怀疑比利的生殖器有问题。他瞧不上海明威,曾在小说里给一个警察起名叫海明威,称之为"一个老是重复同样的话,直到让大家相信那话一定很精彩的家伙"。他拒绝任何奖项。 假如他获得了诺贝尔奖他也必定会拒绝。原因有二:一。他不会跑到瑞典去接受奖项,还要穿上晚礼服发表演讲;二。诺贝尔奖曾经颁给太多二三流作家,而许多实力远胜于他们的优秀作家却未获奖。他孤零零地死在异地他乡。只有17个人参加了他的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