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生平
西奥多·德莱赛于1871年8月27生在印第安纳州的特雷乌特。父亲是个编织工,信奉天主教,为了逃避兵役,南北战争前从德国移居美国,住在俄亥俄,与当地一位孟诺教派的没文化的农家女成亲,生下了13个子女,德莱赛排行倒数第三。其父约翰勤奋而严厉,他办的毛纺厂不慎起火,自己受伤,经济陷入困境,情绪不好,对子女粗暴。其母则待人亲切,疼爱子女,德莱赛从母亲的身上学到了对别人的同情心,其父顽强的精神则使他在困境和失败面前鼓起勇气奋然前行。
德莱赛的童年生活很穷苦,家里人多,经济拮据。他的兄弟姐妹有的酗酒有的遇到不幸的婚姻,唯有一位哥哥保尔独闯江湖卖艺,成为了流行歌曲作家,为他树立了榜样,家中的种种苦难后来都被他写进小说。德莱赛15岁便自己谋生,他初次独自来到了芝加哥,先后在餐馆和五金公司干粗活,尽管如此,他是被这个充满兴奋和刺激的大城市生活所吸引。
1889年,他在一位好心的中学老师慷慨资助下进入印第安纳大学念书,无奈次年即辍学,到芝加哥某地产公司和家具公司当收帐员,整日挨门逐户去敛钱。他先后做过饭店洗碗伙计,洗衣房工人,火车站验票员、家具店伙计等工作。这些经历使他接触到下层社会各种人物和阴暗面,为日后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决定了他的创作中的悲剧性思想和自然主义色彩。
1892年,德莱塞进入了报界,开始记者生涯,先后在芝加哥《环球报》、圣路易斯《环球—民主报》和《共和报》任职。
1895年,德莱塞寓居纽约,正式从事写作,同时编辑杂志。
1900年,德莱塞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嘉莉妹妹》,据说,他从未想到写小说,这是他的好友阿瑟·亨利促成的。 这部小说因被指控“有破坏性”而长期被禁止发行,但一些散发出去的赠阅本却引起了许多有影响的作家的注意。
1911年出版了《嘉莉妹妹》的姊妹篇《珍妮姑娘》,这篇小说是以他父母和兄弟姐姐的辛酸遭遇为蓝本写的,但因为主人公珍妮在诸多事情上违背了当时的道德伦理准则,如未婚生子、做人情妇等,所以仍然激起了很大的争议。
1912年和1914年分别发表的《欲望三部曲》的前两部《金融家》和《巨人》,对当时美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此奠定了德莱塞在美国文坛的地位。
1915年出版了《天才》,这是德莱塞自己最满意的一部长篇小说。
1915年,德莱塞到故乡特雷霍特旧地重游,追忆往事,搜集素材,为创作小说作准备,1919年开始动笔,1925年,发表了以真实的犯罪案件为题材的长篇小说《美国的悲剧》,由波尼与莱弗赖特出版公司正式出版,立即轰动美国。这部作品标志着德莱塞的现实主义创作取得了新的成就,该作品使他享誉世界。
20世纪30年代初德莱赛发表了优秀的政论集《悲剧的美国》。这是他多年来和工人群众紧密结合的结果,是他创作的一大成就。
1927年,德莱塞访问了苏联,1941年被选为美国作家协会主席,1944年获美国文学艺术学会荣誉奖。1945年8月,74岁高龄的德莱塞加入了以福斯特为首的美国共产党,同年12月28日病逝。
在他去世后的1946年和1947年,他的两部长篇小说《堡垒》和《斯多噶》(《欲望三部曲》的第三部)分别出版。
成就荣誉
1944年,德莱塞被美国文学艺术学会授予荣誉奖。
作品风格
德莱赛的作品充满长句,对细节有着极大的关注。由于他的作品探讨社会地位及人们对物欲的追求,他作品的现实主义风格及对细节的描写有力地烘托了主题。另一方面,这使得他的作品(特别是嘉莉妹妹)对于一些人来说很难阅读。他是倡导新的意识形态的作家之一。在创作风格上对传统风格的越界表现了作者对社会制度的不满和批判值得注意的是,德莱赛并不以他的风格著称,而是他作品的现实性,他笔下人物性格的发展变化以及他对美国生活的看法使他闻名。
德莱赛作品的艺术特色:广阔的社会画面,丰富曲折的情节,深入细致的心理描述,不同情景的对比手法及独具个性的语言统统体现在他的作品中。
有些批评家认为:谈论德莱赛的艺术风格是荒唐的,甚至有人断言他无风格可言。其实这是不公平的,德莱赛的艺术风格平易朴实,他善于运用白描的手法,真实的描绘人物的外表和动作,用词简介准确,细节逼真,富有生活气息。德莱赛常常采用强烈的对比手法来衬托人物的不同命运和生活。他重视生活的积累,书中不难发现他亲友的影子。他重视全书的总体结构,使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有时比较松散或带有离题的议论,但总起来看仍显得雄浑有力,具有感人的艺术魅力。
人物评价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文学揭开了一个新时期。这是美国小说的黄金时代,这二十年间,群星灿烂,异彩纷呈,显现出空前繁荣的壮观。当时,西奥多·德莱塞异军突起,驰骋文坛,独领风骚;他既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中第一位杰出的作家,也是美国现代小说的先驱;在美国文学史上,他是不带偏见地率先如实描写了新的美国城市生活,厥功奇伟。
他拥有许多忠实的追随者,其中甚至包括他的同时代人舍伍德·安德森(1876—1941)等名家都在内,他们正在他的周围茁壮成长,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的青睐。这个新秀群落不断地推出力作,使二三十年代成为美国文学史上最富有成果的时期,他们中间,诸如辛克莱·路易斯(1885—1951)和多斯·帕索斯(1896—1970)等名家无不深知德莱塞为他们创作开辟了道路。
此时刚开始文学生涯的斯科特·菲茨杰拉德(1896—1940)甚至誉称德莱塞是当代美国的最伟大的人物。1930年路易斯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庄严仪式上的答词中,还向全世界昭示了德莱塞在美国文学史上的伟绩。作为获此殊荣的第一个美国作家,路易斯认为德莱塞才是荣膺该奖的更佳人选,说:“德莱塞常常得不到人们的赏识,有时还遭人忌恨,但跟任何别的美国作家相比,他总是独辟蹊径,勇往直前,在美国小说领域里,为从维多利亚时期和豪威尔斯式的胆怯与斯文风格转向忠实、大胆和生活的激情扫清了道路。没有他披荆斩棘地开拓的功绩,我怀疑我们中间有哪一位——除非他甘心情愿去坐牢——敢把生活、美和恐怖通通描绘出来。”
因此,美国评论家认为,德莱塞忠于生活,大胆创新,突破了美国文坛上传统思想禁锢,解放了美国的小说,给美国文学带来了一场革命,并且把他跟福克纳、海明威并列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仅有的三大小说家。
德莱塞对美国文学的影响主要在于突破了美国文学中“高雅”传统,他的创作道路表明了现实主义在美国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