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摩崖石刻位于通化市梅河口市小杨朝鲜族满族自治乡庆云村北0.5公里处的半截山南坡之上,西为山城镇通往吉乐乡的公路。地理坐标:北纬42°17′15.0",东经125°26′1.4",高程387米。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庆云摩崖石刻是我国仅存的几块女真字碑之一,碑文铭刻在距地表22米的山半腰一块凸出的岩石上。刻石共有两处,一处刻汉字和女真字,另一处为女真字。汉字和女真字石刻镌刻在东侧。汉字竖刻于高2.45米,面宽1.1~2.25米的大石右上角,刻字清晰,共三行,“大金太祖大破辽军于节山息马立石”十五字,右起竖书楷字,字迹清晰。汉字左侧另有女真字四行二十三字,大约是汉字的对译。女真字石刻位于西侧,石壁高约2米,宽1.1米,面向东南,中部刻有女真字七行。前五行每行14或15字不等,后二行每行仅4或5字,个别文字不辨,绝大多数尚清晰。从碑文的内容来看,处石刻都记载了金初一次较大战事。西侧的女真文石刻,据孙进已同志译释,为“我父阿台于收国二年五月五日,率领家族和部落,集合至番安儿之原。擒获颇多,因以谋克为孛”。和东侧汉字碑中“大金太祖大破辽军于节山息马立石”相对照,“收国”为金太祖年号,“擒获颇多”和大破辽军意思近同,二者所记可能同为一事。记载了金代初期发生在海龙一带的战事。
清光绪年间杨同桂所著的《沈故》中早对庆云摩崖石刻做了著录,并认为石刻为“金之国书”。此后从清末至民国期间多部方志、碑刻金石考证的著述中对石刻有所记述。1935年,东北史大家金毓黻在《东北文献拾零》一书中,对汉字摩崖的发现经过和具体方位做了记述。
目前,吉林省境内现存女真文字实物很少,庆云摩崖石刻上镌有七十余女真文字,绝大部分文字清晰可见,是研究女真文字不可多得的石刻文化遗存。碑文中记述之事,为了解海龙县的历史沿革,研究辽、金断代史,提供了重要的文字佐证,学术价值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