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晚期,辽代长春州(城四家子城址)始建,主要职能是军事防卫,此外,长春州还是辽代帝王捺钵期间的行宫所在地。
金代,城四家子城址被继续使用。
元朝,先后在城四家子城址设泰宁府、泰宁路。
明朝初期,在城四家子城址设泰宁卫指挥司,是兀良哈三卫之一。
2013年,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城四家子城址进行了主动性考古发掘,主要选取了北城门以及一处夯土建筑台基进行发掘,发掘面积近3000平方米。
城四家子城址,紧邻洮儿河,洮儿河水将城址的西侧和南侧紧紧包裹,形成一道天然屏障,北部为林地,城址平面略呈正方形,周长5748米,城墙夯土板筑,城墙除西墙被洮儿河冲去半边残留483米外,其余3面均保存完好,东墙长1340米,南墙长1375,北墙长1150米,墙均高5-7米,顶宽1.5-2米,墙基底宽约20-27米不等,城有4座城门,南北2门都设于城墙中部,东西两门分设于东西两墙南段中部,城门外均设有翁城,4角设有角楼,4面城墙上不等距离之间,筑有稍高出墙顶的马面。
城四家子城址城内外有多处寺庙遗址,曾出土泥佛、铜佛、铁佛多件,还出土有唐宋时期的铜钱,达数万枚以上。1981年,出土“中书门下之印”一方,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2013年,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城四家子城址发掘出主体建筑面积达600多平方米的台基遗迹,磉墩和墙体基槽依然可见,台基东、西两侧还发现了夯土院墙及排水沟等附属设施,台基南侧发现倚院墙而建的带有火炕的房址,以及灰坑、灶址等居住遗迹,该建筑址内出土遗物以板瓦、筒瓦、兽面瓦当、鸱尾、兽头残块等屋顶建筑构件为主,同时出土了大量陶器、瓷器残片,部分出土文物带有明显的辽金时期皇家特征。在早期地层中发现若干泥塑佛像残块,部分出土绿釉瓦上还见有墨书“施主”、“兴教院”等字样。此外,部分出土文物还有“大安八年”、“大安九年”等纪年文字。
城四家子城址为研究辽金元史具有重要价值,为研究辽金城市建制、经济贸易、文化政治提供了实物依据,也是研究中国古代城市规划设计史的重要实例。
2006年5月25日,城四家子城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8年,白城市人民政府为提高遗产保护措施力度,编制了《城四家子城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考古工作计划》。
根据文献资料记载,城四家子城址城内原设有官衙、街道、商埠、酒楼、驿馆、军队营帐、车船码头等。在辽金元及明初几百年间,城四家子城址境域一直是吉林省西部乃至于东北地区西部、内蒙古东部地区方圆数百里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