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是由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是全国首批15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之一。学校坐落于具有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文明城市之称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拥有主校区(章丘)、北校区(商河)两个校区。截至2023年,学校拥有在校生近2.3万人,校舍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设有智能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学院、数字财金学院、商学院、现代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和基础教学部。图书馆馆藏图书丰富,现有纸质图书102.15万册、电子图书194.3万册。
在多年发展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新工科、融合性、职业型”的办学定位,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路径,走出了一条“凸显工科特色、注重内涵建设”的职业技术大学发展之路。
坚持工科立校,内涵质量不断提升。学校根据山东省及济南市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实现了专业链与区域经济产业链的紧密对接。截至2023年3月,学校开设本科专业26个、专科专业49个,涵盖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等9个专业大类,工科专业占比70%以上,形成了新基建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技术应用、新能源汽车技术、新型建筑工业化四大优势专业群。已建成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建筑类专业群、智能制造技术应用专业群)、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新基建信息技术专业群)、省级特色专业4个(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省级企校共建工科项目2个(机电一体化技术(3D打印技术应用方向)、智能制造--机器人应用技术),省级精品课程、资源共享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20余门,市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群)点、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现代学徒制试点培育项目、职业体验试点培育项目等10余个,获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省级特等奖3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2022年,申报的8个教改项目全部获省级立项,其中重点项目6项、一般项目2项,重点项目数量居全省职业院校首位。2022年,学校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15个授予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三个学科门类。
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以专业建设带动团队建设,已建成省级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支 (智能工程技术);省级教学创新团队5支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省级教学团队5支(数控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建筑类品牌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软件技术专业)。
深化产教融合 构建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新生态。学校坚持“能力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投入巨资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44亿余元,建有公共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131个,建有机械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3大训练中心,集教学、科研、实训为一体科研基地8个。将企业真实项目融入教育教学,注重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先后与30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先后与世纪鼎利、华为、百度、腾讯、中国高科、京东、隆基集团、山东高速等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共建一批特色产业学院,培养新兴产业人才。
学校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注重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建立了“全员参与就业,全程指导就业,全力实现就业”的就业工作体系。一是实施一把手抓就业创业工程;二是通过就业指导课、创新创业计划大赛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三是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和创客空间,为学生提供了实战平台;四是初步构建了1 X“多证”获取体系,学生可获得毕业证 多个职业资格证书;五是建立“小贤才”校园招聘管理系统,为学生就业提供了良好服务。学校荣获首批“山东省中华职教社创新创业学院”称号。
弘扬工匠精神,育人成效凸显。近五年,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700余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16项、二等奖31项、三等奖63项,省级特等奖62项、一等奖83项、二等奖161项。学生作品在“挑战杯一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中荣获一等奖。由学校3D打印专业学生参与拍摄的专题片《少年工匠》登上了中国教育电视台荧屏。中国教育电视台《魅力中国》栏目对学校产教融合经验进行报道。
学校发展获得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先后荣获“全国百强职校”“全国创新创业成果孵化奖”“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等荣誉称号;校长吴梦军教授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第四届“黄炎培杰出校长奖”、教育部“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山东省政协系统首届“最美政协人”等称号。学校办学事迹、育人成效、职业本科探索经验等先后被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联合日报》《山东教育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站上新起点,奔向新目标。作为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学校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确立了建设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顽强拼搏的精神,为实现新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代码:133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类型:民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学校纪委、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核定的、各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部门关于2024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专业组所包含的专业中录取,即: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分数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所报专业均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录取的省份,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春季高考考生录取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电话查询、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0531-80958070
80958080 80959333
网 址:http://www.suet.edu.cn/
电子邮箱:sdgczsb@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邮政编码: 250200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面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围绕国家和山东省发展战略、行业企业技术难题等,积极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推广转化。现已建有工信部重点领域(装备数字化、大数据)产业人才基地、山东省高等学校机电一体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工业互联网产业化公共实训基地、山东省大数据创新人才基地、装配式钢结构房屋智能制造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省级平台,校内成立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智能制造技术、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研究中心4个应用研究所,累计为企业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60余项产品。2022年获批山东省高等学校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时空物联云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服务等4个省级新技术研发中心,赋能产业创新发展。
注重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取得一系列成果。截至2023年3月,近五年,学校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课题300余项,其中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50余项,承接行业企业委托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和培训项目89项,到账经费5000万元以上。在中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其中SCI、EI等重要期刊检索源检索收录60余篇。主编参编学术著作和教材200余部,取得包括国家发明专利在内的专利授权130余项、软件著作权110余项,参与编制行业标准2项,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200余项。
1990年,山东大学建立“山东大学电子维修培训学校”。
1999年,山东工业大学建立“山东工大科技专修学院”。
2000年,新山东大学成立后,两校随之合并,更名为“山东山大科技专修学院”。
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山东山大科技专修学院基础上建立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成为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并更名为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
2009年,学校通过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1年,学校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
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2019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实行全日制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