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校位于环渤海经济圈内重要节点城市、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骨干城市、中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亚洲唯一的国际葡萄•葡萄酒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重点建设港口城市——山东省烟台市,坐落于拥有规模以上企业454家,高新技术企业540家,上市企业12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60家,省级独角兽、瞪羚企业49家的国家级开发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地带,毗邻景色优美怡人的国家风景旅游度假区——万米金沙滩,周边机场、港口、高铁等交通基础设施完备,环境优雅、交通便利。
学院坚持“立足开发区,服务烟台市”的办学定位,秉承“坚守匠心使命,打造工匠摇篮”的办学理念,锚定“建设质量过硬、特色鲜明、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职业院校”的办学目标。现已发展成为融高等职业教育、专本贯通培养、技工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社会培训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为一体的办学格局。
截至2023年5月,学院设有安全与应急管理、电气与新能源工程、工业技术应用、航空服务、经济管理、机械工程、汽车工程、信息与传媒8个系,全日制在校生1.5万人。精心打造智能制造与控制、数字商贸、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现代服务、数字传媒、应急管理等8个专业群,其中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示范和品牌专业群3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
学院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探索完善工学结合教学体系,实施一体化课程改革,将思政教育、职业素养教育、工匠精神教育融入教学全过程。实施“系院市省国”五级竞赛机制,形成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人人参与的竞技文化。近三年来,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超过600人次,获奖总数和一等奖数均居全省前茅。毕业生合格率、专业技术等级证书领证率达到98%以上,就业率达到98%以上。60多年来,学院为社会培养了8万多名高素质技能人才。
学院文化育人成效显著。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大力开展“一系一品”文化品牌建设。其中“君子淑女文化”获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一校一品学校;“四有四美”君子淑女文化工程入选山东省高校“致敬经典•献礼二十大”品牌项目;《“四有四建四美”高职院校大美育体系的构建与实践》荣获2022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等;“非遗引领新青年,青年匠造新非遗”的非遗文化育人模式在山东省教育厅“战线联播”频道等省内外平台广泛推广,非遗育人实现了从作品匠造到产品定制的转化。
发挥党建优势,引领校地融合发展。学院党委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社会服务,拓宽职业教育功能向社区延伸,发挥教学资源和专业人才优势,与福莱山街道海信社区共建社区学院。学院选派一批批优秀年轻干部走进乡村、社区、企业挂职锻炼,搭建校地共建桥梁,为乡村振兴贡献了职教力量。学院创建了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2个、省级标杆院系1个,荣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烟台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起点,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耕烟台黄渤海新区这片沃土,践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而不断奋斗!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八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5-6931329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办法及规则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学院对考生选考科目不作要求。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体检结论为“可不予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七条 特殊专业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身高:女生163cm-174cm(净高),男生173cm-185cm(净高)。
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身体: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斑点,无精神病史,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
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2.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特别要求:
身高:女生162—175cm(净高),男生172—185cm(净高)。
外形:着夏装时体表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履职的各类急慢性疾病。
视力:单眼裸眼或矫正视力(佩戴眼镜)不低于C字视力表0.7;无斜视、色盲、色弱。
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的省份,实行“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
3.春季高考遵循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及考生专业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
4.体育类专业遵循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5.缺额计划,按计划设置省(自治区)招考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征集。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烟台市技师学院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学院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并在入校后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院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386611 6385511 6937292 6381766
咨询QQ群:232452295 206596828
学院网址:https://www.yte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ytetc.edu.cn/
招生邮箱: zhaosheng@ytetc.ed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ygzywxpt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坚持“校企一体,产教融合”的开放办学模式,依托行业、产学研联盟,以项目为纽带,主动融入省市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有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3个应用技术研究院,与企业合作共建施耐德电气、阿里巴巴跨境电商产业、安全与应急管理等3个产业学院,建立新型材料及3D打印成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海洋工程装备智能控制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物联网及5G技术实训中心、焊接技术自动化实训中心以及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有省级企校共建工科专业2个,山东省现代学徒试点专业2个,各专业实验(实训)室147个,校内实践基地40个,校外实习实训与就业基地118个。通过与业内顶尖企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将企业技术难题转变成学院的研究课题,助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推动先进技术在新区落地生根。
学院坚持“校企一体,产教融合”的开放办学模式,依托行业、产学研联盟,以项目为纽带,坚持“广精尖”的校企合作理念与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正海集团、舒朗服装、艾迪精密等烟台市及周边170多家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多形式、多层次、紧密型产学研合作关系。学院是德国DMG公司的合作院校,中国航空协会人才培训基地,世界500强企业施耐德电气集团公司合作院校。学院“山东省特殊机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烟台市校地融合发展项目,电气与新能源工程系机电一体化技术教研室党支部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1957年,创办“山东省烟台市兴隆街民办中学”。
1960年,更名为“烟台市劳动局技工学校”。
1966年,更名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机械学校烟台分校”。
1973年,更名为“烟台地区劳动局烟台技工学校”。
1984年,更名为“烟台市劳动局技工学校”。
1989年,试办“山东省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
1990年,成立“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
2002年,更名为“烟台市技术学院”。
2005年,烟台市轻工技校和烟台市纺织中专整体并入。
2006年,成立“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加挂烟台市技师学院校牌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