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考古发掘1600平方米,发现3处房基和57座墓葬。
黄山遗址位于南阳市城北黄山村白河西岸, 分布在高出地面 27 米的小山丘上, 东西长 600 米,南北宽 500 米,面积 30 万平方米。1956年春天,原南阳县在进行文物调查时就发现了这处遗址,收集到石斧、陶器等遗物,确定其为新石器时代遗址。1959年1月,原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为配合焦枝铁路建设,在遗址西南部和北部进行了试掘,发掘面积1600平方米。试掘过程为了考虑保护文化遗址而未清理到底,但依然发现房基3处,不同时期的房屋10间。其中有一处屋群略呈方形,每边通长 9~10 米,有 6 间房屋交错相连 在一起。它们有的独成一室,自开门户,设置烧灶; 有的两间互通而以隔墙分开,共设一灶; 还有单独的长方形套间房屋,屋中间都有隔壁层,辟为一大一小两间,每间中部都有灶坑。 还发现墓葬 87 座,其中成人墓 44 座,儿童瓮棺葬 17 座,长方竖穴墓 26 座等,全部埋在灰 层中,均无随葬品。黄山的文化遗存相当丰富,出土了鼎、钵、壶、盆、罐、豆、碗、盘、杯、器座、环、纺轮等各种陶器,除陶器外还出土骨器57件,石器67件。其中石器有斧、铲、镰、 凿、砺石等;玉器有铲、凿、璜;骨器有镞、簪、针、锥环、匕等;陶器有鼎、钵甑、罐、 碗、杯、盆、纺轮、弹丸等。制法均以手制为主,兼有轮制。
规模大,保存较好,遗址堆积厚达3米,遗迹、遗物丰富。东西长600米,南北宽500米,一般高出地面约30米,文化层厚1~3米。
1959年河南省文物工作者发掘时,发现房基础3处,不同时期的房屋10间,有的独成一室,有的两间相通,以隔墙分开,室中间有烧灶。发现墓葬57座,大多数为仰身直肢葬。随葬陶器有鼎、钵、壶、盆、罐、豆、碗、盘、杯、器座、环、纺轮,骨器有针、锥、簪、镞、匕及猪、牛、鹿骨等。陶器以泥质红陶、灰陶为主,黑陶次之,器表多素面,有少量彩衣,还出土一件罕见的独玉铲。
从出土遗物特征看,这里早是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后来是屈家岭文化,对研究我国新石器时代南北文化的相互交流、继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黄山遗址发现的遗物有打制、切割、琢磨痕迹的独山玉制品,说明新石器时代的南阳已具有普遍采用独山玉料打制或磨制玉器的条件,已初步掌握了一套打制、切割、磨制玉器的方法。
2013年3月5日,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6年9月,南阳晚报刊登消息称南阳市文广局回复讲河南省文物局已对建立南阳黄山遗址作出批复,前期的勘查工作也已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