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掘工作主要在遗址的中心区进行,共清理窖穴、灰坑500余座,房屋遗迹48座,墓葬120余处,获得了大量陶、石、骨器等人工制品以及谷物、兽骨等自然遗物,其中大多数为仰韶文化至石家河文化的新石器晚期至铜石并用时代遗存。其文化序列比较完整,为南阳盆地史前文化研究增添了一批新资料,其中多座仰韶文化晚期前段及庙底沟期的连间长排房子不仅在同类遗存中年代早,而且房屋本身及其他与之相关的迹象保存亦比较完备,更为史前考古学通过聚落遗存研究当时的社会历史提供一批较好的素材。
几次发掘所见遗迹均窖穴和灰坑,分布密集,其间打破现象较多。大多数窖穴为圆形口小底大的袋形坑,较完整的尚深3米余,有的坑壁抹泥,有的穴底铺垫碎红烧土层以防潮,不少窑穴的堆土经浮选采集到炭化稻谷及其它炭化果实,还有若干窖穴废弃后用来葬人,或者整猪整狗出土。灰坑中出土大量陶器,亦常见鹿、牛、猪、蚌等动物遗骸。
迄今清理的房屋基址绝大多数属仰韶晚期偏早阶段及庙底沟时期,多为分间长徘房,也有双套间和单间者。均呈东西分别的南北两排,间隔约20米,年代相应。各排里不同年代的房子层层叠压,但始终不离本排的位置。两排房屋之间的地层堆积呈多层相迭的水平状,平整而较致密坚硬,包含遗物少而细碎,不见同期灰层或灰坑一类堆积,当是一处由人工不断
平整铺垫的空场。表明这一聚落区虽在房屋存在废弃与重建,但聚落布局经一次性规划后延续不变,是该聚落变迁过程中一段较为稳定的时期。两排房屋不乏保存不好而仅余墙基或垫土者,但也有很多遭火焚毁弃,其墙体和居住面均被烧烤成坚硬的红烧土,因而保存状况良好。有的残墙尚高达70厘米左右,室内器物也因不及搬走而遗留原址,从目前发展情况看,所有长房的建筑方法基本一致。在以上房屋聚落遗存之下叠压着一处属仰韶文化半坡期的墓地。墓葬排列大多紧密,叠压打破现象十分复杂,大约可以分为早晚两个阶役。晚段者以多人合葬竖穴土坑墓为主,有的留有二层台,每墓葬数人至十数人,甚至近百人不等,多数为二次葬,少为一次葬:早段者多为单人一次葬竖穴土坑墓,以东西走向、头向西者为多见。各墓随葬品不等,少者1一3件,多者20余件,以陶器为主,有的以鼎、罐、钵、器座为一套。在墓地范围内还有多座圆形祭坑。抑或是与墓分开的随葬品埋纳坑,一般不大,埋有十件猪下颌骨和少量猪头骨,有的也同时出土数件陶罐、盖等明器。
1993年3月28日及1994年12月25日,《中国文物报》先后两次在显要位置作了专题报道,1994年《华夏考古》杂志发表了发掘简报,并被评为1994年全国考古新发现之一,轰动国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