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截至2022年12月,学院现设下设会计系、工商管理系 、 商务工程技术系、国际商务系、财政金融系、科学与人文系和继续教育中心7个教学机构。招生专业有35个,在校生约11115人。学院是教育部“1 X”证书试点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核心能力认证培训测评站。
悠久的办学历史:学院成立于1977年,学院的前身是山东省昌潍供销学校,1981年更名为山东省潍坊供销学校,1994年更名为山东省潍坊贸易学校,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优越的地理环境:学院位于世界风筝都潍坊市区,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绿化覆盖率达65%以上,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山东省绿色学校,东临风景优美的鸢都湖公园和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白浪绿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毗邻火车站、汽车站,交通便利。
先进的办学理念:学院秉承“一切为了学生成才”的办学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大力实施“内引外联,虚实结合”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项目化教学模式改革,大力推进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和“1 X”证书制度建设。强化校企合作和实践教学,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突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财经商贸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鲜明的专业特色:截至2022年12月,学院立足行业,服务区域,结合财经商贸类专业特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打造特色专业,示范带动其它专业协调发展。学院拥有现代金融、会计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智慧财务与金融专业群立项建设山东省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智能会计专业群、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专业群、信息技术专业群被评为潍坊市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拥有连锁经营与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市场营销等4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骨干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大数据与会计、关务与外贸服务、现代物流管理等6个省级特色专业,大数据与审计、市场营销等4个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特色专业,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等9个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金融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等3个潍坊市产业重点对接专业。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为省教育厅确定的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学院拥有省级精品课程32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精品课程6门,教指委精品课程7门,立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6门、省级继续教育数字化课程3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潍坊市课程思政精品课2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9门;主持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参与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
完善的基础设施:学院设施完善,教学、生活条件优越,可为学生提供理想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7个教学机构拥有独立教学区,教室全部为智慧型多媒体教室,学院建有大学生创业活动中心、塑胶田径场、人工草皮足球场、标准篮球场、排球场及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瑜伽、形体、舞蹈等室内训练场馆,功能齐全的文体活动场馆为学生综合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学院建有大型超市、洗浴中心,拥有银行自动柜员机,高标准建设智能化校园网;有学生公寓楼7座,公寓内安装自动淋浴、直饮水、洗衣房、吹风机等设备,公寓楼外部安装有电动车充电桩,方便的生活设施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了保障。
一流的实训条件:学院高度重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山东仁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通飞教育集团等单位合作建设了“航空实训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无人机实训室”等高起点、硬件一流的校内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形成了集教学、科研、培训、鉴定、技能大赛等功能为一体的校内实训基地群,现拥有校内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中心)22个,校内实训室110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牵头成立山东省农村现代经营服务职业教育集团、山东省资产评估联盟和潍坊市会计职教集团,现有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8个“1 X”证书试点项目、6个校企合作办学项目,形成了以平台为载体,以项目为驱动,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格局。
多元的社会服务:目前,学院已形成了“引领行业,一网联通,培训先导,技术支持,服务三农”的常态化立体化服务体系。作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培训基地”、“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教育(科研)培训基地”和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学院联合企业成立团队,开展社会培训、科研攻关,服务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潍坊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职院校考点,连续九年承担该项考试组织工作;作为山东省第一、第二届会计核算与信息化应用大赛承办方,制定了山东省会计核算与信息化应用大赛规程和标准,为全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做出了贡献。
健全的资助体系:学院高度重视家庭困难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求职补贴、绿色通道入学、爱心超市、家访慰问等资助形式,全方位关注品学兼优、家境困难的学生,确保学生安心学习。
广阔的成才路径: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就业指导,鼓励学生创业,同时为学生开辟出国深造、学历提升、参军入伍等广阔的成才发展路径。学院现为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首批潍坊创业大学教学点、潍坊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建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通过不断加强就业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增强学生模拟演练与实战,多渠道拓展就业市场等措施,全面推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毕业生就业岗位与专业相关度较高,连续几年被评为最受用人单位认可高校。
高度的社会认可:多年来,学院向社会输送了各类专业人才,在省内外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党政、实业界涌现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先后荣获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普通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优秀高校、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山东教育总评榜最具就业推动力高职院校和最具公信力高职院校、山东省最受企业欢迎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最具专业特色高职院校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学院办学成果先后被《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多家中央及省级媒体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实施“阳光工程”的指示精神,保证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有关要求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317)。
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编制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予以认可。
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和计划投放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无语种要求。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投档考生填报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初
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学院对进档考生,采取“志愿清”原则,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4.美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对于进档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各专业无选科要求。
第十八条 经计划投放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的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电话或者学院招生信息网等渠道查询。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院其他毕业条件要求的,颁发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以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扣押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否则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查询。
山东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sdedu.gov.cn/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号
邮编:261011
网址:http://www.sdecu.com
联系电话:0536-2600007,2600087,2600077,2600088
邮箱:sdjmzsb@126.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近年来,学院教师进一步加强应用和开发研究,共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科研成果奖230项;承担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等各类科研项目454项,为行业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206次,公开发表论文2680余篇。
深入的境外合作:学院主动适应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要求,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先后加入山东省“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国际联盟、泰中教育联盟、中俄(山东)教育合作联盟等国际教育合作联盟,助力学生出国留学、实习、就业,培养具有国际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目前,学院已与爱尔兰莱特肯尼理工学院、韩国嘉泉大学、湖南大学、加图立关东大学、日本神户电子专门学校、新加坡东亚管理学院、马来西亚思特雅大学、泰莱大学,台湾大仁科技大学等25所国(境)外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赴台短期研习、出国专升本、专升硕以及半工半读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合作。截至目前,先后有103人通过相关项目赴韩国友好学校留学,4人赴爱尔兰留学,46人次赴台湾高校研习。学院为了切实提高学生语言水平,常年聘请来自美国和韩国的外籍教师,强化语言教学,助力学生出国留学、就业。学院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有批准备案项目2个,分别是与韩国湖南大学合作举办会计专业专科教育项目和与韩国又石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教育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学院会计专业的办学水平。
山东省潍坊贸易学校
1977年9月,经山东省计划委员会批复,山东省昌潍供销学校成立,系财经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由山东省供销社主管。
1981年7月,山东省昌潍供销更名为“山东省潍坊供销学校”。
1994年8月,山东省潍坊供销更名为“山东省潍坊贸易学校”。
潍坊市供销技工学校
1982年6月,山东省潍坊供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建立,与山东省潍坊供销学校“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990年9月,山东省潍坊供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从山东省潍坊供销学校分离,成立潍坊市供销技工学校。
合并之后
2002年11月,潍坊市供销技工学校合并到山东省潍坊贸易学校。
2003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潍坊贸易学校晋升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名称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同时撤销山东省潍坊贸易学校建制。
2012年,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4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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