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1955年建校,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
多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以党建为引领,持续深化改革,走出了一条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校企合作的特色办学路子。截至2023年5月,面向全国30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000多人,畜牧兽医类在校生数量全国第一,是全国最大的畜牧兽医人才培养基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新华社等报道了学校办学经验。
坚持服务“三农”宗旨,确立了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为现代农牧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服务,建设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创业型大学的目标定位。面向“十四五”和2035年,学校力争经过5—15年努力,建成全国最大的高素质现代农牧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支撑智慧畜牧产业技术推广、引领中国畜牧产业转型升级的东亚重镇,使学校成为支撑山东建设现代畜牧业强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摇篮,成为现代畜牧兽医专业标准和技术、设施标准输出者,成为国外先进畜牧技术和设施设备引进、吸收、转移、再创新重要基地,成为推动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巨大引擎,成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领跑者,成为连接“一带一路”、让中国现代畜牧技术走向世界重要始发站。
坚持立足农牧行业的办学定位。心无旁骛,着力构建“从牧场到餐桌”全产业链的专业体系。截至2023年5月,学校设有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宠物科技学院、食品与药品科技学院、农牧工程与智能化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基础教学部,开设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宠物养护与驯导、药品质量与安全、智能控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等29个专业。立项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山东省高水平专业群3个,建有国家级骨干专业8个、省级品牌和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1 X”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个, “3 2”专本科贯通培养专业4个。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入选“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6部,获评山东省职业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三项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注重实践教学,“教、学、做”融于一体,学生综合素质高,七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荣获山东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团体总分、金牌双第一。毕业生就业供不应求,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全省领先。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毕业生离校三年后自主创业率近10%,涌现出一大批企业家校友。近两年,荣获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银奖3项、铜奖3项,省赛金奖5项、银奖9项、铜奖7项,“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决赛铜奖。学校被评为80后创富榜富豪毕业院校前20强,是其中惟一的高职学院。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3 2”专科与本科贯通培养、高职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等其他类型招生章程另行制定。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94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普通教育招生工作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教育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依据本省《2024年志愿填报指南(招生计划)》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sdmy.edu.cn)所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一)2024年夏季高考考生(艺体类考生可凭文化课成绩在普通类填报我校志愿)。
(二)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高考,且报考类别与我校春考专业相对应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学校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不限性别及比例;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条件及专业报考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考生按所在省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参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我校志愿。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实行网上录取。
(二)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首次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区,对投档线以上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并参考专业志愿及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可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或分批次征集志愿考生。
(三)学校认可生源省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有关规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符合生源省优先录取规定的考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四)专业计划调整办法:录取时,根据各省投档方式,尽量调整计划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计划确不能调整的,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如分专业录取人数较少,确无法单独组班时,入学后将根据情况安排与相关或相近专业合并编班。
第十五条 录取通知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查询方式及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校长签发,通过特快专递方式直接邮递给新生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已录取考生按学校《入学须知》要求按时报到入学,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及时向录取专业所属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第十九条 毕业及就业: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毕业生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本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本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sdmy.edu.cn)分别发布,学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1.校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
2.网址:https://www.sdmy.edu.cn
3.招生咨询电话:0536-8581030、3081030、8586253
4.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sdmyzsb
5.招生咨询QQ群:76952768 75402383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内涵式发展,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多次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大学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全国农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最受新农村信赖的学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山东省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绿色学校、改革开放40周年山东最具品牌美誉度学校、山东内涵建设最具影响力高职品牌等系列荣誉称号。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有新希望六和农牧学院、益生农牧科技学院等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二级学院10个,校企股份共建山东惠康饲料有限公司、山东合力牧业有限公司等股份制生产性实训基地6个。(台湾)派斯德、新希望六和、益生股份、(山东)汇融、新凤祥集团、瑞派宠物、(山东)温氏等企业在学校设立了奖助学金。在安丘、寒亭建有2个占地3800亩的新旧动能转换智慧农牧示范园。积极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牵头成立山东省畜牧职教集团、山东省职教集团联盟,山东省畜牧职教集团入选国家首批示范性职教集团。
坚持立足行业,服务社会。实施“百县千企万户服务工程”“科技服务万里行”“百名专家联牧场 产教融合助振兴”“博士团齐鲁行”等系列活动,形成长效机制,构建起覆盖山东、辐射全国10多个省份的庞大技术服务网络,被广大农民和企业誉为致富兴企的靠山。被确定为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农林牧渔类国家师资培训基地。新华社刊文,赞誉学校为“行业发展的引擎”。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实施国际化办学战略。与德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院校、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建有中德农牧科技培训中心、中国(山东)—尼日利亚农业技术培训中心,成立中非现代农业技术交流与培训中心(坦桑尼亚海外分校),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共建畜牧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留学生来自俄罗斯、泰国、菲律宾、巴基斯坦、尼日利亚等15个国家。
坚持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着力打造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截至2023年5月,建有各专业实验实训室150多个,拥有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优质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潍坊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潍坊市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级教科研创新平台48个。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2项。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基地。
1955年,学院创建于泰安,名为“山东省泰安畜牧兽医技术训练学校”。
1956年5月,经中央农业部批准,更名为“山东省泰安畜牧兽医学校”。
1958年8月,更名为“泰安畜牧兽医学校”;9月,山东省人委决定将学校更名为“山东畜牧兽医学院”;9月27日,山东省人委下达“关于成立山东农业大学的通知”,决定将牧院及农学院、林学院、泰安农专、泰安水校等合并成立综合性大学。
1959年7月,山东省农业厅根据省委和厅党组决定,将“山东农业大学”(此时已改称山东农学院)附设之畜牧、林业中专部各自单独分出,恢复“山东省泰安畜牧兽医学校”。
1960年9月,学校迁来潍坊市现址,并更名为“山东省潍坊畜牧兽医学校”。
1972年3月,学校更名为“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
2002年4月,学校晋升为高职院校,定名为“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03年,学院被农业部确定为农业职业教育能力建设计划试点院校。
2009年,学院被命名为山东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
2010年,学院被确定为山东省示范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7年9月26日,学校被评为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2020年11月,担任中国休闲农业产教联盟第一届联盟理事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