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观位于绛县陈村镇东荆下村。始建于元延祐七年(1320年),占地面积大约1739.5平方米,建筑面积 347平方米。坐北向南,自南向北原有戏台、献殿、玉皇殿、混元宝殿,有配殿、廊房。现仅存献殿、混元宝殿、配殿、东廊房。献殿为清代建筑,面阔三间,进深一间,抬梁式构架,单檐硬山卷棚顶,两面山墙为水磨砖墙。混元宝殿,面阔三间,进深四椽,单檐悬山顶,前椽施四根粗木柱。木柱上承粗圆形通面额枋,通额上施七朵五铺作双下昂斗栱。斗、栱、昂墩实、硕大、粗犷,具有较典型的元代建筑特色。西配殿为清代建筑,已倒塌,东配殿为明代建筑,东廊房为清代建筑。长春观曾被改建成村办学校。2009年,省文物局拨专款进行了全面维修。
2004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