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遗址位于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是1997年11月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的遗址,是南京面积大、年代早的史前古文化遗址,是继汤山南京猿人之后南京考古重大发现,距今5500至6300年。
薛城遗址占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考古出土了115具人骨架,以及玉器、陶器、磨制石器等400余件文物。同时还在遗址上发现了灰坑、窖坑、柱洞等,在坑中还出土了鱼骨、贝壳动物骨骸等人类生活遗存物。经考古专家的论证,遗址被确定为“南京原始人发源地”。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薛国故城位于薛城区以北,滕州市之南,故城 城分外城和内城两部分。 外城平面呈不规则形,东西长3公里,南北宽2.2公里,城墙曲折,北面尤甚,总长10615米。大部城墙在地面上留有残迹,残高4~7米,基宽20~30米。夯层一般厚19~22厘米,有些地方厚11~17厘米。夯窝直径 6~7厘米。已探出大城门6座,南面墙3座,由东到西分别为古午门,大城门,水门,其他三面各1座。形成于战国时期。
内城在大城的东南隅,平面呈不规则的长方形,东墙与南墙较直和外城城墙合一,西墙和北墙已湮没地下。周长共 2 750米。其中东墙长640米,南墙长660米,西墙长730米,北墙长720米。墙宽一般10米左右,城壕宽15~20米。在南、西、北三面各探出一座城门,门道宽8 米左右。内城似即西周、春秋的薛城,并一直延续到汉代。
皇殿岗薛公台冶铁遗址陶范。
内城北半部和北墙外,有大面积遗址,文化堆积厚2~3 米,时代包括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商、西周、东周和汉。
外城中部皇殿岗村东一带,有大规模的战国至汉代的冶铁遗址,地面散布大量的铁矿石、炼渣、残陶范和战国、汉代瓦当。陶范上多有“山阳二”、“巨野”等刻铭。皇殿岗村西南有战国、汉代的建筑遗迹,出土“千秋万岁”卷云瓦当和铜兵器。外城内北部的陈庄、渠庄一带附近有小型的冶铁和制陶遗址。
可见薛国古城内冶铁遗址有两处,皇殿岗的一处,陈庄、渠庄一带为小型的冶铁遗址。
大城内皇殿岗遗址东的尤楼村东南,即原内城的北门附近,有史籍上多次记载的薛国太庙宗庙,即薛县内奚仲庙一座,依然遗存着北大殿台基,和残存的东西两座膳房等。
只是该奚仲庙在文革期间遭到大肆的破坏,砸了神像,毁坏了庙碑。
内城东部及东墙内外有大面积西周早期至东周墓地。东门外三百米东有前掌大遗址,是商周时期的薛国贵族墓地群,主要集中在村后的河崖头和村前的岗子地。
古城内东北隅的狄庄村北有 2座土冢,传为孟尝君父子墓。墓用自然石堆砌成石椁,据《水经注》记载,孟尝君墓为铁铸棺椁,两晋之前就早已被盗一空。这一带曾出土有“薛子仲安”、“走马薛仲寺”铭文的铜器。
1978年清理了 1座春秋晚期的 9鼎墓。墓口长 7.8米,一椁两棺,椁室北侧殉葬一中年女性,腰坑殉葬一老年男性,椁盖上殉狗一条,随葬品有青铜礼器、兵器、车马器和陶器、海贝等。铜礼器有列鼎、鬲、簋、簠、壶、盘、匜等。
古城北门外偏东的京沪铁路旁有战国四君子之一的平原君赵胜的门客毛遂墓地。
毛遂,薛人,他勇于自荐,不畏强楚,力劝其与赵合纵抗秦。其大无畏的勇气为后世所赞誉,在战国史册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该遗址位于沙沟镇沙沟五村村内,遗址南部有条古河道穿过,整个遗址几乎全部被村庄覆盖,只中间留有空地。遗址为高出河床两米左右的台地,东西长约450米,南北宽约400米,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在遗址范围内,地面散见许多陶器残片。经三次考古调查,搜集各类标本达300余件(片)。石器有石斧、石镞、石环、石锛、石铲等,陶器有盆形鼎、罐形鼎、镂孔杯、高足杯、罐、盆、鬲、豆、器盖等,陶质有磨光黑陶、褐陶、夹砂红陶及少量的白陶。另外,还发现几座残墓,一为儿童墓葬,头东脚西,骨架上覆盖红陶罐片;一为成人墓葬,仰身直肢,头东脚西,有随葬品黑陶杯、罐、白陶鼎等;另一墓为南北向,出土有褐陶鬲、罐等。前两墓属于新石器时代,后一墓属于东周时期。该遗址现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该遗址位于夏庄乡奚村砖厂的南部,大明河东岸,南靠河北庄西部田湾村北,河西岸是庞庄村,总面积约两万平方米。此遗址在耕土下是文化层,出土文物有石斧、夹砂红陶鼎足、壶片、磨光黑陶残片等,根据出土文物初步鉴定为新时器时代遗址。
该遗址位于夏庄乡潘楼村东南约500米、古蟠龙河北岸。明万历十三年《滕县志·古迹考》载:“仲虺墓在奚仲墓东,俗呼为灰谷堆,灰虺讹也。”由此知奚仲之十二世孙商汤左相仲虺葬于此。整个遗址呈台形,总面积约7.5万平方米,表面暴露有大量的夹砂泥质褐陶、灰陶及黑陶残片,所见文物有鬲腿、豆柄以及其它器物的口沿、底等,根据器物的残片,初步定为商周遗址。
明万历十三年《滕县志·古迹考》载:“薛城,在薛河北、县南四十里,周二十八里,古奚仲所封国,城则田文增筑。”现古城址在滕县官桥及薛城区夏庄一带,距薛城10余公里。故城历经沧桑,凡2000余年,城基犹存,清晰可见。夏禹时,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故城东南十余公里有奚公山(今薛城区夏庄乡境内),山上有奚公祠、奚公墓。战国时期,古薛已是拥有6万之家的名城。商朝时,奚仲十二世孙仲虺居邳,国自名薛(仲虺墓亦在今薛城区夏庄乡境内)。周武王时,封任姓之后畛复国于薛,爵为侯。《路史》云:“薛至奚仲至周隐王时,凡传六十四世,有国一千九百余年。”战国初,齐国灭薛,齐威王少子田婴封于薛,号靖郭君。田婴去世后,田文袭父封爵,仍居薛,称薛公,号孟尝君。孟尝君以“好客养士”而名闻天下,他善于用人,广招贤士,门下有食客三千,是当时著名的四公子之一。后来薛公田文病逝,诸子争立,齐、魏共灭之。
薛国灭亡后,秦代设薛郡,汉以后至魏晋均设薛县。隋代废薛后,为滕县领属之地。以后,薛渐为村落,不复旧名。
南常故城位于薛城区原南常乡南常村村北,坐落在凤凰山之阳的一片平原地带上。凤凰山又名朝阳山,山势连绵数里,上有三峰高低相错,其间杂有参差的巨石,形似展翅的大鹏,俯瞰南常故城沃野平原。凤凰山北麓有玉华泉,南麓有凉泉,二泉之水合流环绕故城,最后西流入漕河。东峰下有朝阳洞。
故城东有老鸪山,山西侧有元代广威将军同知峄州军事周忠及其子武节将军兼邳州节度副使周瑞昌的墓葬。南常故城东西长约550米,南北宽约440米,略呈长方形。故城东北隅,沿东墙基向北延伸出一个南北约100米的突出残存土墩部分,俗传为“北门”,亦称“瓮上”,其余地上荡然无存。故城附近,古墓很多,经常有画像石刻出土。曾发现距今两千年而完整无锈的汉代环首铁刀、汉代石羊、和大批陶器。
南常故城,旧志一说为建陵城,一说为建阳城。故城坐落在白茅山、寨山之阳,南常村东北方向的一片平原地带上,一条古河沿城址东部自北南流。
关于建陵城一说,《峄县志·古迹考》载:“建陵城在县西四十五里白茅山之阳,汉卫绾封建陵侯即此。”但此说与文献记载不符。《水经注》记载:“沭水,一渎南径建陵县故城东,汉景帝八年(前149)封卫绾为侯国。”《地名大辞典》载:“建陵县,汉侯国,后汉省,故城在今江苏沭阳县西北。”《中国历史地图集》所标汉建陵县位置与《地名大辞典》的记载相同。由引可见,南常故城即建陵故城的说法显系不当。
关于建阳城一说,《诗经·鲁颂》记载:“居常与许。”东汉古文经学大家郑玄注释曰:“常,或作尝,在薛之南。”从《中国历史地图集》上可查见春秋时期“常”的地理位置即今南常故城附近。由此可见,南常故城可视为春秋时期的常(尝)邑。从今地名上看,故城南、北部有南常、前后北常等村,似皆以此城位置而定。《续山东考古录》载:“建阳县城在(县)西微北四十五里,俗称‘建陵城’。”《地名大辞典》载:“建阳县,汉侯国,后汉省,故城在今峄县西。”与《中国历史地图集》所标建阳城位置相同。因此,此城应是西汉时期建阳县城所在地。
西周时期,区境内出现奚、常两个城邑。 奚邑在今区境北部的奚村一带,常邑在今南常、沙沟一带,二邑隶属于薛国。
孟尝君田文,他的父亲是齐威王之子,齐宣王之弟田婴。田婴受封于薛,时所谓薛公。孟尝君其后也承袭了薛公之位。他之所以被称为孟尝君,可能是起先被封在尝邑(亦即薛邑之旁的常邑)。孟尝君为谥号,时称“薛文”,或者尊称“薛公”(参见《史记》)。
其谥号得之,应是“孟”是庶子之长,(伯,嫡子之长。)孟尝君是田婴的小妾所生,妾生之子为庶子,“尝”、“常”古之通用,概于孟尝君早年被封于古薛城之南的常邑有关,“君”当时是对有威望的人的尊称。
故常邑是薛之下邑,是战国田文父子时薛国南面的一个城市。因为当初靖郭君田婴首先在薛国城内大修原薛国宗庙太庙,即原奚仲庙,并又补立自己的田氏宗庙于此,作为新的太庙;而孟尝君又把齐国的宗庙之祭器迁于此,也即立薛城为田氏父子的“国都”,而其附城奚、常,只能称邑。见于“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春秋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大凡奚邑也不能够称城的原因,就在于此。由于薛国的太庙,奚仲庙早立于薛国城内,除了祭祀薛祖奚仲之外,还是颁布及其实施宗法制度、占卜、求巫的场所。奚公山上的奚公祠,或车服祠,作为墓前的祭祀祠,只有祭祀奚仲之功能。
故城遗址在今邹坞镇北安阳村北,为西汉新阳国遗址。《汉书·地理志》载:“新阳,侯国,隶属于东海郡。”《峄县志·疆域考》载:“新阳国,鸿嘉二年封,故城在西北四十里,今安阳城。”《中国历史地图集》所标西汉之新阳国地理位置与上述记载相符合。
故城地处台型高地,长宽各约200余米,呈正方形,东、西、南三面墙基比较明显,有的地段竟高出地表4至5米,系由黄土夯筑而成。故城内,地面散见许多陶器残片。故城西北不远为墓山,山之阳古墓成群,这处较大的墓群与新阳故城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古临城遗址已无考,据明万历十三年《滕县志》载:“(临城)县南七十里,临山西,周四里。”相传临城为临王官家所筑,可临王为何时代人也无可考证。现北临城是否临城故址亦无所考,仅考明洪武二年设临城驿,驿址在今北临城小学院内,由此可知,北临城建在明代以前。北临城北有凤凰台遗址,这“凤凰台”很可能是“烽火台”的讹名。根据现有考证推测,如果今北临城不是临城故城遗址,那么,临城故城遗址也不会离此太远。
根据历年来考古发掘所发现,薛国故城附近所发现的秦汉炼铁场所有皇殿岗冶铁遗址、故薛城北门里炼铁遗址、 曹埠冶铁遗址、随河冶铁遗址等若干处。
皇殿岗 冶铁遗址在山东滕州南张汪镇、官桥镇之地所,有一座周长近28华里古老而又高大的土筑城池,这就是1988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举世闻名的薛国故城。薛国故城为夏初大禹的车服大夫(即车正)任姓奚仲所封之地。
所见的薛国故城为战国时期孟尝君父子,在原东南角处的西周春秋城池的基础上扩建的。这个西周春秋城池就是部分已沉埋在地下的内城,内北墙外有大面积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商、西周、东周和汉代遗址;孟尝君父子所扩建的外城中部有大规模的战国至汉代的冶铁遗址,地面上散布大量铁矿石、炼渣和战国、汉代瓦当等。
故城中央有一村,名皇殿岗,地势稍高出四周,多出“千秋万岁”卷云瓦当和铜兵器,相传是薛国君主孟尝君父子宫室基址。皇殿岗村正中原有一株遒劲蟠曲的大唐槐,上世纪九十年代因挖排水沟和修村内东西路面,伤根逐渐萎蔫枯萎而死。据传其位置是处于原薛县治所附近。
位于皇殿岗村东侧高台之上,原百年老梨园处,南北长约300米、东西宽约200米的见方之地,遗址东、南两侧有两条排水沟从高台边穿过。
1959年的试掘发现堆厚约1米许的地面上暴露出大量的铁矿石、铁渣、已完全氧化的锈铁块、铸范(翻砂模型)和铁器残片,其出土的大量铸范残片,可辨认的器形有斧、铲、犁、锄等诸多的农具。铸范有字者颇多,分阴文和阳文两种类型,但都是三个字,一座“山阳二”,一作“巨野二”。而且还发现其试掘的土层断面上也呈现出密密麻麻的大小铁矿石,及其它陶瓦残片。遗址内有的地方还暴露出窑址及烧红的窑壁残块。这应该是铸造农具的作坊。
炼铁所用的燃料问题:
根据炼铁遗址处暴露的许多灰坑,可见里面全是面灰,为木材燃烧的余烬之物,并没有煤炭所燃烧形成的焦灰,可以断定战国末期秦汉之际该处的炼铁厂所用的炼铁燃料是木材,而不是煤炭。
1979年9月,中国历史博物馆及山东历史博物馆的考古专家对处在张汪镇皇殿岗村高台处的汉代冶铁遗址又进行了挖掘探测。
据考证,山阳郡设有铁官在昌邑(今山东金乡县西北)。尚未发现相关的铁工场址,但在薛城皇殿岗冶铁遗址中出土的铲等陶铸范上有阴文“山阳二”等字样,可知山阳郡设有铁官,并且至少设有两处铁工场,其所在地有待于查考。得注意的是,古薛城皇殿岗冶铁遗址出土的陶铸范中,还有的带有“巨野二”字样。据《汉书·地理志》,山阳郡“有铁官”,“莽日巨野”,可知”山阳“在新莽以后改称“巨野”,巨野郡也设有铁官。
今滕州古薛城,西汉时为鲁国属县,鲁国设有铁官,因此薛城皇殿岗冶铁遗址应为鲁国铁官所属铁工场。薛城西距山阳郡铁官所在地昌邑(今山东金乡)一百多公里,鲁国所属铁工场为何使用带有山阳郡(巨野郡)铁工场标识的铸范。
也就是说,薛在两汉时是鲁国所属的县,不曾属过山阳郡。汉王朝在鲁国地设有铁官,山阳郡(古郡国名在今山东金乡西北)在薛地之西,相距甚近,而金乡一带在王莽新朝时还曾称过巨野。但是《汉书 成帝纪》记载了这样一件大事:“永始三年(公元前14年)十二月,山阳铁官徒苏令等228人攻杀了长吏,盗取了兵器库的武器,自称将军,攻城略地,经历十九个郡国,杀了东郡(今河南濮阳)太守,汝南都尉”。两汉时期,冶铁工匠大多是罪徒,生活艰苦,备受压迫,不堪忍受封建统治者的剥削,所以经常发生奋起反抗的暴动。 可能因为这一次冶铁刑徒的暴动事件,废除了山阳郡(王莽时称巨野)铁厂,迫使工匠搬迁原使用的模具,向东徙移到相距较近仅隔泗水的薛地,来继续冶铁铸造铁器。所以,在薛城冶铁遗址内出现了“山阳”“巨野”的铸范,故考古界亦称之为汉代“山阳”冶铁遗址。
通过近年来发现的秦封泥中约有五十余方关于秦郡县封印,可印证汉承秦之郡县制度,其中便有“ 薛丞之印 ”《汉书·地理志》鲁国本注:“故秦薛郡,高后元年为鲁国。”下属县有“薛”。又《水经注》卷二五《泗水》注鲁县云:“秦始皇二十三年(公元前224年)以为薛郡,汉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为鲁国。”按封泥“薛丞之印”与以上县丞印同,则此“薛丞”当为薛县(今山东滕州古薛)之佐官。
又据《汉书·地理志》陇西郡本注:“秦置……有铁官、盐官。”“铁官”、“盐官”等为秦时中央于郡县置特种属官,铁官为其一,汉承秦置。可见在秦时,就已经在薛郡薛县设置了铁官,在今皇殿岗高台处设立薛郡大的冶铁工场。
【滕县弘道院出土的冶铁图画石,最下一行左下角的图,生动形象的反映了汉代冶铁场景,主要生产环节都表现出来了,画像中有一人执坩埚,三人锻打,左边有人用椭圆形的皮囊鼓风,右边的一人观修兵器,再向右见一人把铁件放在水池里冷激淬火,正面墙上挂着锻好的兵器。接着其右的宫门外,有铁犁耕作和舞剑局部图。这一幅冶铁图充分的反映了汉代继续沿袭秦代的“盐铁专卖”和“货币专铸”制度的史实,说明了两汉时期冶铁工业兴旺发展的事实,也更充分的表明了原属于(后鲁郡)的薛县、滕县两汉时期生产力极大的发展与社会进步。】
对于薛国故城冶铁遗址处的皇殿岗高台,历代名人墨客过薛凭吊孟尝君的诗文中,对该处宫殿高台及其周为城池的残垣多有描述与感伤。
20世纪60年代以后,滕州市多次发布保护薛城布告,建立群众性保护小组,制止利用城墙烧砖。
来随着全市城镇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虽然各级政府都相继采取措施加强了对文物的保护,但此项工作仍相对滞后,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乱占乱掘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盗掘古墓葬和遗址的重大事时有发生,致使部分出土文物流失,损失无法挽回。各级政府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文物保护法,切实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并将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之中,加大财政投入。
一是要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动员人民群众就地、就近保护文物。
二是从市政府到行政村都要建立文物保护机构或组织,制定制度,规范措施,明确分工,包干负责,形成文物保护网络。
三是要充分发挥文物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基层文物工作单位的考核和人员培训,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质量。
四是要依法加大对文物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文物犯罪分子,严肃处理各类渎职行为。
五是要对部分古薛遗址遗迹的修复重建工作,结合实际,当地部门及社会投入和外资相结合。古薛国所在的各行政单位要相互配合,避免各自为政,各发展各人的不利现象,走经济建设与文化发掘及保护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把灿烂的古薛文化作为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和领头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