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是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建设单位、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全国1 X证书试点高职院校、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院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榜单;入选《2022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高职院校服务贡献60所典型院校、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资源建设优势60所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榜单。连续3年获评山东省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第一名;连续4年获评市直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学院党委获评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获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山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
学院坐落在世界风筝都——山东省潍坊市,截至2023年,现有滨海、奎文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74亿元,图书馆藏书175余万册。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农林科技学院、食品药品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经营管理学院、文化创意学院等10个全日制二级学院,设有国际教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潍坊职业农民学院、潍坊市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学院等跨专业教学机构,开设“3 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试点专业3个,三年制高职专业50个。
深化产教融合、学岗融通的“双融”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先后与潍柴、海尔、歌尔、北汽福田等800余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校企共建产业学院15个、校企合作办学专业22个。牵头成立全国农产品电商职业教育集团、山东省农林职业教育集团、潍坊市机电设备职业教育集团、潍坊市化工职业教育集团、潍坊市现代物流业职业教育集团、潍坊市学前教育产教联盟、潍坊市安全应急管理职业教育联盟7个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潍坊市化工职业教育集团入选第一批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名单,潍坊市机电设备职业教育集团被评为山东省骨干职业教育集团。牵头成立山东省1 x证书制度试点联盟,大力推进国家级现代学徒制、山东省混合所有制项目试点,成立全国首批企业合规师培训示范基地(潍坊)全国首个合规师产业学院,校企合作“双元”育人成效显著,获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
大力推进内涵建设,17个项目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行动计划”项目认定,包括9个骨干专业、3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3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学院现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4个、山东省高职教育高水平专业群5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群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7个。学院主持、参与8个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建成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1门;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7项。
深入挖掘“明德尚学 强能善技”校训文化内涵,凝练形成“崇实尚行 敢于争先”潍职精神。广泛开展学生社团、社会实践、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实施大学生人文素养提升“七个一”工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4名学生被评为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92项(其中一等奖34项),参加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240项。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奖213项,其中获“互联网 ”、挑战杯国赛金奖3项、银奖5项、铜奖9项。学院立项教育部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获评中国创业创新典型示范高校、中国创业创新典型示范基地、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100强、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创客之家、山东省退役士兵单独招生试点学校、山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院构建起全方位、多元化资助体系和就业指导体系,保障学生成长成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倍受用人单位青睐和欢迎。
2020年11月8日,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国启动仪式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开幕式在学院成功举办,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出席活动并讲话,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出席。展示活动中,陈宝生、刘家义来到职教活动周活动现场,观摩了参展学院、企业展板及学生技能才艺展示,参观了学院实训中心,视察了由学院承办的高职工业设计技术赛项和园艺赛项比赛现场。活动的成功举办赢得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学院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经过60余年的积累与发展,形成了专业建设与区域产业相融合、人才培养过程与生产实践相融合、学院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学院发展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三融合一对接”办学特色,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面对新机遇、新任务、新挑战,学院将紧紧围绕“抓党建,促创建”的工作主线,以“双高/职教高地”建设为抓手,聚焦区域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高水平专业群、高水平双师队伍等重点领域建设,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执着的努力,全力打造“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院校。
潍坊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潍坊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36-3082706。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潍坊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391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学校设有滨海和奎文两个校区。滨海校区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央子街道汉江东一街02999号;奎文校区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802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潍坊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考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潍坊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计划:2024年学院面向8个省,共设置招生专业46个。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各专业不设选考科目。
第十五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学院按照各省份(自治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接受各省份(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高考考生,实行以下不同录取原则:
(一)山东省春季高考专业
依据专业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夏季高考普通类专业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执行相应省份的投档规定,依据其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山东省夏季高考艺术类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学院认同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综合分数,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八条 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院其他毕业条件要求的,颁发潍坊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滨海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06588号;
奎文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029号。
邮政编码:261041
咨询电话:(0536)3083621 8527126 8218945
传真:(0536)3083600 8527131
学校网址:http://www.sdwfvc.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sdwfvc.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潍坊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大力开展科技研发与社会服务,全面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学院建有24个省市级工程技术中心、3个省级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和2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980余项,主编、参编著作、教材290余本,发表学术论文3000多篇,荣获市级以上科研奖励420余项。组建30余支科技服务团队,近三年开展社会服务130000余人次。成立全国高职院校首家农业经理人学院,潍坊职业农民学院年举办培训班100余期,培训学员1万余人。学院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培训基地和区域技术技能创新服务重要集聚地。
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平台孵化、双线并行”工作机制。先后同60多所国(境)外高校或机构开展合作交流,派出10批次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实习,选派200余名教师出国(境)访问研修,引进外籍教师50余人,培养国际学生1000余人。选派4批农业专家赴刚果(金)承担商务部援非项目,在巴基斯坦、刚果(金)等建成海外技术培训中心3个,建设中乌鲁班工坊,承接援乌干达技术培训项目2个。成立中德潍萨学院,引进德国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和教学标准,与澳大利亚、韩国、俄罗斯高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交换生项目和游学活动。探索“中文 职业技能”国际化发展新模式,校企共建老挝中文工坊,立项“未来非洲-中非职业教育合作计划”“汉语桥”线上交流团组、网络中文课堂、中文 职业技能教学资源开发等项目,赋能企业“走出去”,促进中外人文交流和民心相通,学院连续三年获评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
前身溯源
昌潍农业学校
195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昌潍农业学校成立,后历经昌潍农学院、昌潍农业专科学校等时期。
潍坊市职工大学
1978年,潍坊市职工业余大学成立。
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予以备案。
1991年,经山东省教委批准,潍坊市职工业余大学更名为潍坊市职工大学。
潍坊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981年,潍坊第一职业中学成立。
1986年,更名为潍坊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99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潍坊市对外经济贸易学校,与潍坊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合署办公。
潍坊师范学校
1970年,潍县“五七”红校成立。
1975年,成立山东省平度师范学校潍县分校。
1983年,更名为山东省潍坊师范学校。
2005年,经潍坊市政府批准成立潍坊海洋化工学校,与潍坊师范学校合署办公。
合并发展
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原昌潍农业学校和潍坊市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成立潍坊职业学院。
2010年11月,原潍坊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潍坊师范学校整建制并归学院。
2015年10月,学院成为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2017年9月,学院入选首批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
2018年8月,学院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