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山东省第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日照广播电视大学(日照经贸学校)和日照水产技工学校并入我校。学校秉承“理论与实践并重,技术与人文融通”的办学理念,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办学宗旨。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30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被确定为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荣获山东省文化创新奖、世界职教院校联盟校企合作及创新创业卓越奖。被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学校、全民阅读先进单位,入选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与诊改制度建设优秀案例、全国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优秀案例50强,在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中获A级等次。
截至2023年,学校位于日照市烟台路北首,现占地面积1116亩,新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005亩,在校生17289人,教职工1120人,专业技术人员1047人。设有海洋技术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通用航空系、现代汽车系、电子信息工程系、会计系、商学系、人文与旅游系、创意设计系、国际教育系、开放教育系、公共教学部、思政部、体育部15个系部,开设水产养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钢铁智能冶金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51个招生专业,涵盖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装备制造、财经商贸、电子与信息、旅游、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公共管理与服务等14个专业大类,形成了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学校先后与齐鲁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开展了高职与本科“3 2”对口分段贯通培养试点专业2个,面向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分数线连续多年在全省同类院校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
专业(群)建设方面
学校根植地方产业发展,专业设置随区域产业发展动态调整,形成了“地方发展和培育什么主导产业,学校就设置和建设什么专业”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契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学生成长成才需要,聚焦日照主导产业,按照“衔接产业、优化布局、重点突破、梯度推进、整体提升”的原则,对接“向海经济”、现代高效农业、现代建筑业等优势产业,重点建设打造水产养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2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对接精品钢铁、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建设省内领先、骨干培育的智能制造、汽车服务、文化创意设计、软件技术等高水平专业群;对接现代服务、精品旅游等产业领域,建设基础支撑、特色发展的旅游服务、会计、商务与管理、航空工程与管理等高水平专业群。学校建设了国家示范专业5个、央财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9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专业3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4个,牵头成立了海洋与渔业、艺术2个省级职业教育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
以发展紧密型校企联合体为重点,与500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合作,通过校企联合办二级学院、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办专业、办订单班等合作形式,与韩国现代汽车集团等合办二级学院5个,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合办了8个现代产业学院,与企业共建专业16个、企业冠名订单班71个、共建“集教学实训、产品生产、员工和社会培训、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产教融合型校内外“教学工厂”11个。探索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实现校企协同育人和协同创新,建立“国家—省—校”三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人才培养模式,牵头成立文化创意、海洋与渔业2个省级职教集团。合作企业向学校投入办学资金和设备累计超过1亿元,年提供顶岗实习岗位7000多个。
社会服务方面
学校积极落实职业院校育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发挥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的职能,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共建了建筑特种工培训基地、二级渔业船员培训中心、旅游商品开发研究中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基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等26个国家、省、市级培训考核基地和技能鉴定中心,年开展长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5万余人次。建设国家众创空间、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众创空间、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山东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优质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理论研究中心各1个,建设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各2个,建设山东省高等学校新技术研发中心4个,建设山东省技能技艺传承平台5个,建设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等市级平台18个,年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到款额千万元以上。通过开放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方式,每年培养MBA硕士、成人本专科等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员5000余人。牵头成立中国社区发展协会职业教育工作委员会,设立日照市老年开放大学和日照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建设“日照终身学习在线”平台,面向社会开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在市区建设了12个社区教育基地、3个养教结合基地和3个社区教育特色体验基地,常年开展公益课程和“社区大讲堂”活动,打造社区教育品牌,年公益培训2万余人次。学校是全国22所首批“中央电大社区教育实验中心”之一、首批“国家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实验基地”、山东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社区教育联盟理事单位”。被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确立为“全国社区教育体验学习基地”,被山东省成人教育协会批准成为“山东省老年教育试点单位”。
“十四五”时期,学校确立了“率先建成引领改革、支撑发展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成功创建职业技术大学,打造创新日职、技能日职、绿色日职、智慧日职、幸福日职”的奋斗目标,学校将立足日照,服务山东,辐射全国,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阔步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062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报考注意事项:
1.身体裸露处有明显疤痕、纹身,不宜报考学前教育(师范类)、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以免影响就业。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以免影响学习和就业:
男生身高173cm至184cm,女生身高163cm至174cm。体重=【身高(cm)-110】×0.9至【身高(cm)-110】×1.1。五官端正,身材均匀,肤色好,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伤疤、斑点及色素沉淀,无纹身、胎记;无狐臭;无明显“O”型腿或“X”型腿。口齿清晰,牙齿排列整齐,说话、微笑时无嘴型不对称;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慢性病史、遗传病史及犯罪记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普通类(普通文理)专业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一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必须遵循本省录取原则的省份和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学前教育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低于本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按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仅报唯一志愿且不服从调剂,将予以退档)。内蒙古录取原则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四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
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
山东省考生依据《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省外考生依据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报考各专业不限语种,新生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退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 证书颁发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监督及申诉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633-7987268。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0633-7987111 传真:0633-7987115
网址:https://www.rzpt.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gotorzu.rzpt.cn/
E-mail:rzpt12062@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邮编: 276826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获国家教学成果奖5项、国家教材建设奖1项,建设了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级课堂思政示范课程1门,“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10部,获省级教学成果奖51项,建设了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2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13门、省级课堂思政示范课程7门。承担“国家星火项目”13项、省部级项目144项、市厅级项目935项,登记备案横向技术服务项目2600余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459项,公开发表论文4997篇,专利授权592项。
学校聘请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丁肇中教授和现代汽车集团原副会长薛荣兴先生担任名誉院长。与27个国家、地区的119个政府组织、高校及教育机构、企业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引进优质资源提升国际化水平,举办了中韩汽车、中加建筑、中德职教汽车机电合作(SGAVE项目)、经世国际学院等10余个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化教育交流项目。强化师资培训打造国际化育人团队,在新加坡、韩国等地设立6个国(境)外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中澳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德(山东)职业培训学院。拓展境外办学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是教育部“未来非洲-中非职教合作计划”首批试点院校、“中国(山东)—东盟职业教育产学研基地”首批成员单位,在加纳建设库马西国际学院并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在印度尼西亚成立海外职业学院,开发坦桑尼亚3个国家岗位职业标准,输出专业课程及教学资源近100项。践行“中文 职业技能”教育推动国际化人才培养,招收培养学历留学生150名,选派近1000名在校生出国(境)学习交流。成功申办中文工坊,通过教育部“汉语桥”等项目,招收培养“一带一路”国际学生1000余名。
1987年,日照市委市政府在当时的石臼北部新建日照市第三职业高级中学,为职业高中。
1993年,升格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日照市经济学校。
1998年4月15日,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山东省一所高等职业院校。
2005年,学院整体迁入日照大学城科技园。
2008年7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院校验收。
2012年,被教育部确定为“2011-2012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
2017年09月26日,学校被评为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