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代赖茅是茅台酒前身恒兴烧房(20世纪30年代名为“衡昌烧房”)当年烧制的酒,当时衡昌烧坊的主人赖永初先生,注册了大鹏团的赖茅酒商标,并自行设计了小口圆柱土陶瓶。图中赖茅酒标色彩鲜艳,保存仍十分完好,封口用蜡封存,是酒界不可多得的“国宝级”藏物。
赖茅品牌创立
1929年,贵阳市商人周秉衡在茅台村开办“衡昌酒房”,并为生产的酒命名为“衡昌茅台”。
1941年,贵阳赖永初接管该酒房并更名为“恒兴酒厂”,“衡昌茅台”也由此更名为“赖茅”。
1951年,贵州省仁怀县人民政府购买了“成义酒坊”,同时接管了“荣和酒坊”,组建国营企业,厂名为贵州省专卖公司仁怀茅台酒厂。
1953年,接办“恒兴酒厂”,并于同年8月更名为贵州茅台酒厂。后几经易名,于2010年变更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赖茅酒发展史编辑
1929年,贵阳市商人周秉衡在茅台村开办“衡昌酒房”,并为生产的酒命名为“衡昌茅台”。
1935年,红军长征至赤水,饮用赖茅酒,渡河成功后称之为“祝捷酒”。
1941年,贵阳赖永初接管该酒房并更名为“恒兴酒厂”,产品正式更名为“赖茅”。
1945年10月10日,国共两党签署“双十协定”,用赖茅酒作款待。
1949年10月1日,“开国第一宴”上,用一百多瓶赖茅酒款待中外宾客,共庆建国。
1953年,“赖茅”商标作为恒兴酒厂无形资产和工业产权,与恒兴酒厂其他财产一并折价划归茅台集团,自此形成了茅台酒历史上“王茅”、“华茅”、“赖茅”,“三茅统一”的客观事实。
1988年,贵州茅台酒厂注册申请“赖茅”商标并获准注册,享有该商标专用权;
2005年3月16日,茅台酒厂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而被商标局撤销“赖茅”商标,同年3月29日,茅台酒厂有限公司再次提出“赖茅”商标的注册申请 ;
2014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赖茅”商标归属茅台集团。同年10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贵州赖茅酒业有限公司,在全国市场运营赖茅品牌系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