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创办于2005年。谨承“勤朴端勇、求是创新”的校训,秉持“文化优先、体育优先、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校企一体化,产学研用一体化”办学模式,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以“潍理工人的修养”为准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深化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注重提高学生人文涵养,努力培养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截至2023年,学校设有青州主校区和潍坊中心校区,总占地16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九州之一——青州市,坐落于云门山下,承载着丰厚的历史人文底蕴。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环境优雅、诗情画意,被誉为森林式校园。
中心校区位于世界风筝之都、现代化新兴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潍坊市,综合交通网络“东引西连、南北贯通”,京沪高铁东线到北京一个半小时,到上海两个半小时,高铁27分钟直达青岛胶东机场航站楼,学校到潍坊北站仅需10分钟。校园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与北辰白浪河国家湿地公园融为一体,被誉为公园里的大学。
截至2023年,学校现设有新能源工程学院、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航空服务与酒店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新松机器人学院、大数据学院、现代农业与环境学院、音乐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防技术学院共14个二级学院,继续教育与对外合作学院、数理学部2个教学机构。设有44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法学、农学等9大学科门类,形成独具潍理工特色的教学、科研架构。
学校下设潍坊理工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和潍坊潍理工综合高中两个独立法人机构。潍坊市中医药产业研究院、潍理工科学技术研究院通过人工智能、新能源、现代农业与环境三个研究所开展科技研发、技术咨询、成果转化等业务。潍理工综合高中是经潍坊市教育局和潍坊市行政审批局批准成立的,由潍坊理工学院主办,集高中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级中学。
学校高度重视高水平专业建设,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探索协同育人新模式,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分别入选2020年、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项教学成果荣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山东省省级教学团队、3名教师获省级教学名师称号、30门课程被评为山东省精品课程。
学校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三全育人”模式,努力构建“全员书院制”人才培养新体系。学生公寓采用书院式建设方案,两校区共建有14个书院,各二级学院学生全员入住。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为抓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创新“实践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视野,建立全过程协同育人体系,“双院协同”、“双导师制”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多元育人体系。
学校以建设零碳校园为目标,大规模应用可再生能源。2018至2022年,世界绿色大学全球综合排名连续5年上榜,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一位,其中,2019年和2020年,位居亚洲高校第一位。学校绿色校园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学校连续四年在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主办的年度评选中获评“年度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在2022年度评选中获“山东最佳品牌影响力高校”。2019年获评“山东省十大就业竞争力本科高校”;2020年获评“年度招生宣传最具吸引力高校”;2022年12月,学校入选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名单,在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中再一次迈出坚实步伐。
学校以引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己任,紧跟社会需求,全力发展“新工科、新农科”专业群。坚持“校企一体化,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办学模式,聚合新松公司国际领先技术和潍理工人才与专业综合优势,探索校企人才共用机制,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模式,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数百名研发工程师与数百名大学教师交流互通、在校大学生与应用型技术员瞬时转换,完善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建强优势特色专业,全力打造潍理工新松人工智能产业学院为全国首批现代产业学院样板,为提高潍坊市智能制造产业竞争力和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2021年5月与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签署全面合作战略协议,紧抓山东省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潍坊市建设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探索院校、院地合作新模式,共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科技样板”。
2023年3月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潍坊理工学院学生心理健康与积极品质促进项目”签约。随后,山东省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中心潍坊理工学院工作站挂牌,潍坊理工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正式成立。项目将进一步发扬潍理工“服务地方”的使命担当,依托山东省心理健康发展中心的优质资源与全市各县市区教体局展开合作,将心理健康的种子播种在学生心间,推动潍坊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构筑起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资助、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在校内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其他资助,保障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潍坊理工学院以“勤朴端勇、求是创新”为校训,牢固树立创新、和谐、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记邓小平“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嘱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深化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正努力向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名牌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潍坊理工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潍坊理工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理工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潍坊理工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000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 地址:
主校区(青州):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潍坊):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设立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文件。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和统一信息标准制定,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及录取原则: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部分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动画、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环境设计、动漫设计、艺术设计等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艺术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综合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确定录取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使用山东省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舞蹈学(国际标准舞)、舞蹈学(中国舞)和舞蹈编导(中国舞)需获得山东省舞蹈类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4)音乐类本科专业: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萨克斯、长笛、长号、小号、圆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双簧管、单簧管、西洋打击乐、二胡、古筝、琵琶、柳琴、中阮、笙、竹笛、民族打击乐、唢呐、扬琴);
音乐教育(钢琴/声乐);
音乐类专科专业: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钢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长号、萨克斯、二胡、古筝、琵琶、柳琴、中阮、笙、竹笛、民族打击乐、唢呐、扬琴);
音乐类本、专科专业需获得山东省音乐类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4.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5.相同条件下,我校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生源省的招生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其他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学校只开设日语、俄语两个小语种公共课程;应试其它小语种的考生如被录取,大学外语课程也只能选修英语、日语或俄语。
2.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并予以清退。
第十八条 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学校相应颁发潍坊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理工学院。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潍坊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青州):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潍坊):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邮政编码:262500
招生咨询电话:0536—3091155,3091166
E—mail: wfitzsb@wfi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wfit.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坚持自主创新,重视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承担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2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山东省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2项、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6项、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10项,以及市厅级项目数十项,横向课题数十项;授权国家专利79项,获潍坊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获批山东省大数据创新人才基地1个、潍坊市重点实验室5个。近年来,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节能减排大赛、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总决赛、全国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等国家级竞赛奖励228项;获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省部级竞赛奖励530项,1800余人次获奖。
学校稳步实施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国际化办学的办学思路,精准把握新时代开放办学工作的任务和使命,广泛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与青岛大学签署全面帮扶、合作协议,二级学院对口帮扶,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引进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潍坊医学院等省内外大学知名教授担任我校本科授课教师,大大提高了本科教育水平,考研率在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加强与东南亚高校的合作交流,积极拓展我校师生学历提升渠道,先后与马来西亚砂拉越大学、菲律宾碧瑶大学、菲律宾国立新怡诗夏科技大学开展合作培养硕士、博士项目,全面与国际接轨,为教师、学生提供更加广阔的深造和学生就业空间。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2005年6月,经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潍坊理工学院
2019年6月,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同意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转设为潍坊理工学院的函》(教发函〔2019〕54号),同意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转设为潍坊理工学院;同时撤销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的建制。
2019年,获评“山东省十大就业竞争力本科高校”。
2020年,获评“年度招生宣传最具吸引力高校”。
2022年,学校入选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名单,在2022年度评选中获“山东最佳品牌影响力高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