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英才学院创建于199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坚持党建引领发展,以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特色,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山东省省会济南,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截至2023年,学校设有10个教学院部,38个本科专业,42个专科专业。2013年学校入选教育部33所应用技术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4年被确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被评为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7年被确定为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18年被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21年被评为山东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
学校构建起以工学、管理学为主,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截至2023年,现有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教育部产教融合创新基地试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山东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资助专业7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2个;拥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一流课程2门,省级一流专业13个,省一流课程17门,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36门。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获批山东省高等学校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共30项,获得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10项。
英才学子家国情怀浓郁,自2011年以来,近600名学子投身西部志愿服务,2500余名大学生应征入伍,学校被评为“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成为西部计划新疆专项全国十所招募院校之一。近三年来,学生在“互联网 ”“数学建模”等各类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500余项,其中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项70余项,涌现出以“山东省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张保松、崔恩斌为代表的大学生创业典型,学校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
建校24年来,学校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办学质量逐步提高,得到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站在新时代新起点,学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以更加昂扬的姿态为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不懈奋斗!
山东英才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保障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东英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英才学院 学校代码:1300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
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崔寨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指导招生工作开展,凡属招生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部门关于2024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第十一条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
第十二条 实行新高考改革且按照“专业(类) 学校”志愿填报模式的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其他省(区、市)普通文理科专业按照各省(区、市)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本人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考生服从调剂,学校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对于按以上原则却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各省规定的美术与设计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山东省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50% 专业成绩×750/3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
外省美术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参照所在省份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如所在省份无具体投档录取要求,我校将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课(含政策分) 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文化课成绩排名并列时,依次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 学成绩排序,单科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音乐、舞蹈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各省音乐、舞蹈类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各省规定的音乐、舞蹈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山东省音乐、舞蹈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综合分=文化成绩×50% 专业成绩×750/300×50%。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
外省音乐、舞蹈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参照所在省份的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如所在省份无具体投档录取要求, 我校将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第十六条 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金融工程(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专业要求外语成绩达到该科总分的70%及以上。
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十八条 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及我校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不设招生代理,对以山东英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分别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英才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8253000,0531-88253001
监督电话:0531-88253050
传真:0531-88257501
学校网址:http://www.sdycu.edu.com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sdycu.edu.cn/
电子邮箱:zsbycxy@126.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获批山东省高等学校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共30项,获得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10项。学校实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主要项目领域全覆盖,共主持承担国家级课题35项,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16项,承接横向委托课题110项;获得省级和厅级奖励140项;教师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974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622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面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和济南市“四新”产业布局,启动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探索以专业链对接产业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创新实践。先后入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教育部——曙光数据百校工程,先后与中兴通讯公司、中科曙光、济南高新区、费斯托(中国)有限公司等共投共建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先后与英国、泰国等国家11所应用型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被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为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项目承办单位,在学前教育等四个本科专业开展国际合作教育,联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国际化、复合型应用人才。
山东英才专修学院
1999年4月,济南市教委批准济南英才高级中学成立。
2000年6月,英才学院被省教育厅批准为山东师范大学二级学院。
山东英才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下文批准在山东英才专修学院基础上建立山东英才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学校与清华大学合作办学,开展IT专业和专升本教育,成为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IT项目合作院校。
2003年5月,学校与山东省实验中学联办山东省实验中学英才高中。
2005年,山东博大专修学院并入。
2007年12月,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莅临学校进行申办本科院校评估。
山东英才学院
2008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山东英才学院。
2011年,学校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
2012年,学校被授予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两项称号。
2013年,学校入选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项目组。
2014年,学校被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为山东省本科特色名校建设单位。
2016年,学校作为山东省高校代表参加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2017年,被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
2018年7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2021年被评为山东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