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是山东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于山东半岛中部闻名遐迩的世界风筝都—潍坊市。学校历史溯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潍县乐道院设立的乐道院医护学校和潍县美国长老会医院。1951年筹建山东省昌潍医士学校。1958年改建为昌潍医学院。1987年更名为潍坊医学院。2023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学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和留学生等教育层次齐全。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1986年成为全国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获留学生招生资格,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9年“健康中国背景下重大健康风险预测与治理策略”研究项目获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学校是全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学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有浮烟山和虞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000亩,建筑面积71万余平方米。截至2023年12月,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4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8人,硕士研究生3100余人,本科生14300余人。设有乐道书院、济世书院和孔子学堂。图书馆藏书180万余册,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1所,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产教融合示范基地)14个。
学校现有19个学院,34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等7大学科门类。现有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立项建设专业(群)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特色和品牌专业9个。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次。201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给予高度评价。2018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认证期6年。中医药信息学获批国家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临床医学学科位列ESI全球前5‰,获批“山东省一流学科”,临床医学专业群获批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为“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获批省属高校“高水平学科”;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位列ESI全球前1%。获得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连续9年合格率100%。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6-2602020)。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438。
第五条 学校校址
浮烟山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虞河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4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考生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部分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限制报考。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若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
第十二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公布的具体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无口试要求。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按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普通类提前批(省属公费医学生)及普通类常规批。
第十六条 接受投档。按各省(市、自治区)的学校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学校按1:1的比例接受投档。
第十七条 分专业录取。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3.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数由高到低”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接受征集或后续志愿考生投档。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以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形式告知考生,考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查询录取结果。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符合普通本科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zs.sdsmu.edu.cn
招生部门: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务处
招生电话:0536-8462283,8462285
电子信箱:zszx@sdsmu.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第二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个,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8个。以院士工作站为引领,建有省级创新平台29个。牵头四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在重大社会风险预测、组织工程与修复重建、靶向药物递送、肿瘤精准诊疗等领域独具特色,产生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学校先后获批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卫生部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基地、全国麻醉学基础理论培训基地、国家临床药物试验机构、国家级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等。中国肢体畸形残障医学展览馆、山东省基层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山东省公共卫生预警与处置指导中心设在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招生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韩国等20多个国家的60多所院校及研究机构建立友好校际合作关系,在医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开展全方位、高层次国际合作。国际学生生源国家拓展至亚非欧美25个国家。
学校致力于培养品德高尚、业务精湛,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人文情怀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形成了“重医德、厚基础、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特色,走出了以谢立信、于金明、王睿3位院士为杰出代表的15万余名优秀医学人才,打造了“沉得下、用得上、干得好”的人才培养品牌。学生连续三届获得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总决赛二等奖,获得全国应用心理专业学位实践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麻醉学知识竞赛一等奖,山东省学科竞赛特等奖、一等奖多项国家及省级奖励。
19世纪末20世纪初,潍县乐道院设立乐道院医护学校和潍县美国长老会医院。
1951年,山东省昌潍医士学校筹建。
1958年,山东省昌潍医士学校改建为昌潍医学院,开始本科教育。
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1987年,昌潍医学院更名为潍坊医学院。
2012年,学校获批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同年被中国教育部、卫生部批准为全国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2013年,学校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同年获批为山东省第二批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入选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
2017年,学校获批成为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2019年11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潍坊市人民政府签约共建潍坊医学院。同年,获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
2020年1月,学校在潍坊市人民医院举行潍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揭牌仪式;在潍坊市妇幼保健院举行潍坊医学院妇幼保健院揭牌仪式。
2023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12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