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校园面积867亩,建筑面积42.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6599.77 万元。校园绿化覆盖率达70%,现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学校根据行业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学科专业设置。现下设林业学院、园林与建筑学院、工业与设计学院、商学院、通讯与信息学院、旅游与外语学院、汽车与机电学院、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学院、家具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有8个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50个高职专业,其中国家双高专业群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示范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共23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8万余人。
学校校内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178个,校外共建实训基地 198个,实验实训设备总值13922.1万元,投资8000多万元建设的综合实训大楼、投资7000多万元的新图书馆已正式投入使用。学校还联合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132家企事业单位,牵头组建了江西林业职业教育集团。依托职教集团,学校联合国内一些上市公司、著名企业组建了华为ICT学院等一批冠名学院以及”格力电器班”、“宁波数绘班”、“金力永磁班”、“北控水务班”等30余个校企合作“订单班”,通过深度的校企合作,丰富了教学实训资源、优化了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第六条 国标代码:12934
第七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赣州市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双高”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院校、江西省专升本联合培养院校,综合办学实力已跻身全国高职院校百强)
第九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十条 办学特色:学校秉承立艺树人的校训,坚持以师生为根本,遵循特色办学、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的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就业50强高校。开设有林业技术、环境监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室内设计、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现代通信技术、旅游管理、家具设计与制造8个专升本专业(与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南昌工程学院、赣南科技学院联合办学)、50个高职专业、2个中外合作专业;现有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5个,国家级精品在线课程2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0门;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示范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共45个,学校被评为教育部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见附表)
第十二条 计划公示: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2023年学校在江西省的录取工作中对林业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4个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限制,其中林业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大数据与会计3个专业分别限招200人,学前教育专业限招300人;其他专业均满足考生专业需求。
第十五条 我校自主单招录取,按照《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外语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加分规定: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按上级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第四章 入学、收费、奖助、毕业及就业
第十九条 入学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及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年,中外合作专业11000元/人·年,住宿费为900元/人·年。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经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200元/人·年);校内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贫困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具体办法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银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教[2021]19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学生在校完成三年学业,符合报考条件均可参加江西省“专升本”考试,考试通过后升入江西省内普通本科院校或联合培养专升本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升入的普通本科院校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 就业:学校牵头组建江西林业职教集团,共有成员单位138家,通过“双向选择、推荐就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均在90%以上,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是“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邮编:341000
电话:0797-8259288、8305312,传真:8305033
第二十八条 网址: http://www.jxhjxy.com电子邮箱:E-mail:jxhjxyzsc@163.com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附表:2023年招生专业
学院 | 招生专业 | 备注 |
林学院 | 1林业技术(国家双高专业、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 统招限招200人 |
2工程测量技术 | ||
3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 | ||
4林业信息技术应用 | ||
5水土保持技术 | ||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学院 | 6环境监测技术(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 |
7环境工程技术 | ||
8环境管理与评价 | ||
9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
园林与建筑学院 | 10风景园林设计(国家双高专业、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 |
11园林技术 | ||
12园艺技术 | ||
13园林工程技术 | ||
14建筑工程技术 | ||
15工程造价 | ||
工业与设计学院 | 16建筑室内设计(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 统招限招200人 |
17室内艺术设计 | ||
18服装与服饰设计 | ||
19广告艺术设计 | ||
商学院 | 20大数据与会计 | 统招限招200人 |
21电子商务 | ||
22市场营销 | ||
23现代物流管理 | ||
24资产评估与管理 | ||
通讯与信息学院 | 25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国家双高专业、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 |
26现代通信技术(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 ||
27软件技术 | ||
28计算机网络技术 | ||
29物联网应用技术 | ||
30动漫制作技术 | ||
31数字媒体技术 | ||
32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
3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
旅游与外语学院 | 34 旅游管理(国家双高专业、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 |
35学前教育(国控师范类) | 统招限招300人 | |
36社会体育 | ||
37商务英语 | ||
38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
39茶艺与茶文化 | ||
汽车机电学院 | 4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
41新能源汽车技术 | ||
42工业机器人技术 | ||
43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
44机电一体化技术 | ||
45电气自动化技术 | ||
46数控技术 | ||
家具学院 | 47家具设计与制造(国家双高专业、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 |
48产品艺术设计 | ||
49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
50 木业产品设计与制造 | ||
中外合作 | 51园林技术 | |
52汽车电子技术 |
校训:立艺树人
立艺:“艺”一指古代“四书五经六艺”中的“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孔子曰:“不学礼无以立。”礼为立身之本,而礼又列为六艺之首。此意可理解为综合素养。在古代象形文字中,植树被称为艺,立艺即树木。体现学校林业办学特色。此外,“艺”还指技能、本领。“艺高人胆大”“艺行天下”正是强调这层意思,也体现了职业院校办学特点。
树人:“树人”源于《管子•权修》:“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树人”强调教学追求知识传授与品格塑造相结合,专业教育和思想引导相结合,能力提升和素质培养相结合,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立艺”、“树人”相辅相成,既有学校定位、办学特色的凝练和概括,又体现出学校所承载的历史责任,旨在激励全校师生牢记校训,传承历史,改革奋进,创造美好未来。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聚焦“国际视野、国际标准、国际资源、国际影响”等要素,与韩国、泰国、澳大利亚、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知名大学实施合作办学。已有数十批学生赴国外留学,获得国外高校的本科及硕士文凭。建成境外培训中心泰国“智慧林业”项目,做好无人机专业培训,招收泰国来华留学生;推进“中德双元制精英师资提升项目”培训,国际汉语中级、高级培训和新加坡师资能力提升项目等国际化师资培训;完成英国UK NARIC专业林业和家具专业认证;开启意大利诺瓦拉ACME美术学院合作举办风景园林设计专业合作项目,聘请外籍教师来校任职任教,共建专家工作室。近几年荣获“亚太影响力50强”、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卓越奖(WFCP)“教育可持续发展”银奖、“2022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典型院校”。获得第五批“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授牌,聘为中国-柬埔寨职业教育合作联盟中方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智慧林业”经世学堂项目获评“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加入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成员单位,现为世界职教联盟首批中方单位之一。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创办于1953年,原名赣州林业学校。
1953年5月13日,上饶农校、林校,庐山中南林干校与赣州农业职业学校森林科合并,成立赣州林业学校,地址另辟(设在赣州市南门外大较场,现江西气压机厂 )。并规定规模为600人(学生)设森林经营和造林两个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制三年。学校归江西省农业厅领导。
1954年10月29日,国家林业部决定将赣州林校等19所中等林校收归林业部,集中统一领导。
1957年4月,江西省人民委员会第30次会议决定,赣州林校搬迁南昌,与南昌林校合并。
1958年6月9日,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创办江西省劳动大学。学校以原江西省南昌林校和各综合垦殖场为基础,创办江西省劳动大学总校和分校。6月19日,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江西省劳动大学更名为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8月1日,江西省共大油山分校在信丰县油山垦殖场创办并开学。除教学业务归总校管理外,学校隶属赣州行政公署主管。
1960年2月26日,林业部决定将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油山分校,列为全国重点中等林业学校。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停课闹革命,正常的教学生产秩序被打乱。
1968年春夏之交,学校开始复课闹革命,逐步恢复教学生产秩序。8月,江西革命委员会决定:所有共大分校都下放给所在县管理,共大油山分校更名为信丰县油山共产主义劳动大学。
1970年秋,学校招生恢复二年制的农业、林业、农机职业高中班,实行社来社去。
1973年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收归赣州地区主办,更名为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赣州地区油山分校。
1977年上半年,地属共大分校招生困难,赣州地区革委会决定学校下放给信丰县管理。复更名为信丰县油山共产主义劳动大学。8月,学校恢复办农业、林业、牧医、水利等专业中专班。
1980年8月21日,江西省林垦厅决定共产主义劳动大学信丰油山分校正式改制,命名为江西省第一林业学校。12月9日,省林垦厅发文决定,江西第一林业学校的行政领导委托赣州地区林垦局代管。
1983年9月,经江西省计划委员会批准,同意学校从信丰油山迁至赣州市湖边乡境内新建一所规模为400名学生的校舍。
1985年7~8月,学校搬迁至赣州市湖边办学。
1991年9月,受林业部委托,该校列为林业部南方林业行业岗位培训基地之一。自当月起承办南方五省(区)(即江西、湖南、广西、广东、南海)乡(镇)林业工作站站长岗位培训班。
1992年4月23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同意,该校由江西第一林业学校改名为江西省赣州林业学校。
1993年8月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该校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
1994年4月25日,经林业部中等林校专业教育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复评,该校营林类和财经类两大专业被评为A级教育质量。
2000年6月8日,学校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002年4月1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江西赣州林校的基础上设立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同时撤消江西省赣州林校建制。学院为普通高校,以办职业技术专科(大专层次)为主。
2008年11月1日,学校校园扩建工程竣工,校园面积达到813亩。
2010年7月,学校入选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1年11月,学校入选2011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12月,学校升格为副厅级事业单位。
2013年12月,学校牵头成立江西林业职业教育集团。
2014年7月,学校获教育部“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暨全国就业50强高校)。
2015年3月,学校与江西省家具协会共建鲁班家具学院;6月,学校与南昌工程学院共建应用技术型本科试点班;9月,学校与江西全城电商发展有限公司共建赣南电子商务学院;12月,学校成功申报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2016年11月,“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学院”揭牌成立。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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