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舞足蹈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于《诗经·周南·关雎·序》。
该成语意思是两手舞动,两只脚也跳了起来。形容高兴到了极点。也指手乱舞、脚乱跳的狂态。
《诗经·周南·关雎·序》:“永(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诗经》是最早的诗歌总集。采集从周初至春秋中叶五百年间的歌谣作品和宗庙朝廷乐章,分为风、雅、颂三大类。留传的《诗经》序文,有大序、小序之分,大序置于十五国风之前,论述诗歌的产生、功能及体制等;小序则置于各诗篇首,说明各诗的主旨及背景。大序说:诗,是志趣的表现。当心中的志趣用语言抒发出来,便成为诗。但如果内心情感激动到用语言表达还觉得不足时,就会发出叹息的声音;当发出叹息声仍觉不足时,便会以吟咏的方式来抒发;以吟咏的方式犹感不足时,便会不知不觉地挥手举足,舞动跳跃起来。后来手舞足蹈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亦用来形容高兴到了极点。
手舞足蹈是一种表达激动、它的形式包括跳舞、常常伴有歌唱、号召等行为。手舞足蹈可以表达出人们的情感,悲伤等,它是一种非常直接而有力的表达方式。想要更好地表达人们的情感,需要了解自己的情感,然后根据不同的情感选择不同的动作,并配以歌唱、号召等行为,以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情感。
作谓语、状语;指人得意。
《文明小史》第十五回:“不禁手舞足蹈,乐得不可收拾。”
杨沫《青春之歌》第二部第五章:“同学们手舞足蹈地几乎要互相拥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