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坐落英雄城南昌,东临赣江碧水,西接梅岭烟霞,北吸锦绣庐山之灵气,南纳雄伟井冈之精神。现有蛟桥园、麦庐园、枫林园、青山园四个校区(不含独立学院共青校区)。占地面积共22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馆藏各类图书1435万册(含纸质图书、电子图书期刊、学位论文等)。校园幽香雅静,错落有致,层重叠翠,湖光潋滟,是全国绿化300佳单位之一。
截至2023年6月,学校设有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国际经贸学院、经济学院、金融学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软件与物联网工程学院(用友软件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国防教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虚拟现实(VR)现代产业学院、应用经济学院(数字经济学院)共17个教学学院,国际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4个管理型学院,以及1个独立学院。
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42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2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产业经济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应用经济学、统计学获评A-等级(全国前10%),工商管理获评B 等级(全国前20%),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获评B等级(全国前30%),公共管理获评B-等级(全国前40%);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入选“江西省一流建设学科”。1998年获批江西省首家MBA办学权,2009年获批江西省首家EMBA办学权,2017年通过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2018年通过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并获评“A级成员单位”;拥有3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金融学、市场营销、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政学、法学) ,10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一流专业;学校共有38个专业参评江西省首轮本科专业综合评价,23个专业排名全省第一,7个专业排名第二,4个专业排名第三,排名前三的专业数占参评专业数89.47%;学校共有39个专业参评第二轮江西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其中在定量和定性排名中,22个专业在全省总排名第一,10个专业总排名第二,5个专业总排名第三,排名前三的专业数占参评专业总数的95%,排名前三的专业入围2022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星级专业点,其中18个专业获评五星级专业点,19个专业获评四星级专业点,获评星级专业点数占参评专业数的95%,位居江西省高校第1名。
江西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学校标识码:4136010421;学校性质:公办;学历层次:本科;学制:四年。
第二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
1.蛟桥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2.麦庐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大道;
3.枫林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
第三条 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开展。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类型
第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型有: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含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外国语保送生、运动训练考生、澳门保送生、港澳台侨联招考生和台湾地区学测考生。
四、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要求,我校本科学生的外语课程主要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审慎报考。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参加全国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三条 身体要求: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十五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一)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和确定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
(二)根据相关省市高考录取政策要求,以下省市专业安排执行政策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不退档,将调剂录取到尚未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一)艺术专业成绩全部使用各省级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二)音乐学招收声乐、器乐方向,其中器乐方向仅进行钢琴、古筝、萨克斯和小号四种乐器的培养。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外国语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考生、澳门保送生、港澳台侨联招考生、台湾地区学测考生的录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同分排序规则:
(1)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BA方向)、法学(涉外法治)、市场营销(国际营销)等专业,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普通类其他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
(3)艺术类考生专业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普通类考生总分相同情况,按投档同分排位的高低顺次开展专业录取。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二十条 以下为我校2023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24年收费标准以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复为准。
学费标准:文科(文、史、哲)类专业每年4380元,文科(经、管、法、外)类专业每年4660元,理工(I)类专业每年4940元,理工(Ⅱ)和体育类专业每年522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9600元,软件工程每年10000元,本科国际类专业每年14000元,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另行公布。详情见“江西财经大学财务处”网站学费相关说明。
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700元/年-1200元/年。
七、新生入学与资格复查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与统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在校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五条 上述所有处分决定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八、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已建立国家奖助学金、企业(校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政策申请相应资助。
第二十七条 录取到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字经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指定发布招生信息、接受招生咨询、资助工作咨询官方途径:
1.学校网站:www.jxufe.cn
2.学校招生网站:zsjy.jxufe.edu.cn/web/
3.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6635
4.纪检监察邮箱:jcjiwei@jxufe.edu.cn
5.微信公众号:江西财经大学招生办(微信号:jxcdzsb)
6.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91—83802309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设有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产业经济研究院,财政大数据分析中心、财经数据科学重点实验室,高等教育研究所,智库建设中心(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院,深圳研究院,赣州研究院等8个独立设置科研机构;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监测、预警与决策支持协同创新中心,江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策支持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江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江西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等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会计发展研究中心、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研究中心、产业集群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生态文明与现代中国研究中心、江西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江西省应用统计研究中心等7个省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生态经济研究院、财税研究中心、江西省经济预测与决策研究中心、国势研究院、红色故事收集整理与研究中心等5个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产业发展研究院、产业集群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与研究中心、财税研究中心、科技金融研究中心、法治政府研究中心、现代金融研究院等与学院合署或挂靠学院的科研机构。
2009年至今,学校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28项,其中重大招标项目19项;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75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10余项研究成果编入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并送中央领导决策参考,322篇研究成果、调研报告获中央和省部级领导批示。立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79项,在国际一流刊物及国内权威刊物发表论文近3170余篇,获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西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60余项。学校现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培育)、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4个、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2个、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江西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江西省级重点智库1个。主办的《当代财经》入选新闻出版总署首届“全国百强社科期刊”,第三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全国高校精品社科期刊;《江西财经大学学报》(双月刊)入选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两刊均为CSSCI来源期刊。
校训:信敏廉毅
“信”,诚实,不欺也。“敬事而信”,“言而有信”。人无信而不立。古云:“一信字是立身之本,所以人不可无也”。作为财经类高校,意在告诫江财人要以“诚信为本”,做到“诚实守信”,具有崇高的信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敏”,勤勉也。“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勤勉也,指勉力以求学。意在倡导江财人以“敏学为基”,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掌握好的学习方法,提升知识,服务社会。
“廉”,廉正,廉洁,清白高洁不苟取也。意在教诲江财人要以“廉洁为镜,廉而知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努力完善人格修养,廉洁奉公,廉而不刿,敢于同各类不良行为作斗争。
“毅”,坚强,果敢,坚忍不拔也。“士不可以不弘毅”。意在勉励江财人要以“坚毅为魂”,坚定目标,不折不挠,不骄不躁,不舍不弃,不断进取,走向成功。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芬兰、丹麦、葡萄牙等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60余所高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学校先后加入国际交换生组织、国际商学院联盟、中俄经济类大学联盟、联合国学术影响力组织、国际社会工作教育联盟、中国—东盟旅游教育联盟、欧亚太平洋学术协会、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亚太旅游协会、中泰高等教育联盟和北美案例协会等11个国际组织。2013年获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获批商务部国际商务硕士项目,2014年以来陆续获批国家留基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丝绸之路”奖学金自主招生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乡村振兴项目、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等。获批科技部“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3项。1998年获批与美国纽约理工大学MBA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5年获批与瑞典达拉那大学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双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6年5月学校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作建设的孔子学院正式揭牌运行。获批为全国托福考点、GRE考点、GMAT考点、雅思考点、ACCA考点、CIMA考点、FRM考点、HSK考点。学校2002年成立国际学院,开办本科教学试验班,设有会计学(国际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金融学(CFA方向)四个专业方向,同时在相关学院开设了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国际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等涉外专业,教学方式和资源与国际接轨,形成了“教学相长、中西合璧、外引内联、高位嫁接”的国际化办学特色。学校自1997年招收第一批来自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的留学生,目前开设了各层次的全英文授课专业,建立了从本科、硕士到博士层次的来华留学教育体系,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自2013年以来,有2000余名学生于在校期间分赴英国、美国、德国、法国、芬兰、荷兰等国高校长期学习,有1000余名学生毕业后赴世界排名前100的大学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其中百余名学生进入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世界排名前20的高校深造。
江西财经大学的前身为1923年秋创办的江西省立商业学校(《南昌市志》记载为1921年9月)。
1958年8月,原国家统计局南昌统计学校、江西省商业干部学校、江西省合作干部学校、江西省银行干部学校、江西省粮食干部学校、江西省财贸干部训练班、江西省服务厅干部训练班等7校合并组建江西财经学院。
1962年7月,学校改办江西省财政贸易学校。
1965年8月,改办江西省财贸干部学校。
1968年10月,江西省财贸干部学校下放。
1973年2月,恢复江西省财贸干部学校。
1978年8月(《江西省教育志》记载为12月),在江西省财贸干部学校基础上重建江西财经学院。
1980年,成为财政部部属院校。
1985年,学校始办研究生教育。
1996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升格为江西财经大学。
1998年,首次获批二级学科点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获批江西省首家MBA办学权。
2000年,学校管理体制由财政部主管转变为由江西省主管。
2002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次;同年1月,江西省南昌林业学校并入。
2003年5月,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分院并入。
2006年,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再获“优秀”等次;同年,获得普通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2008年2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江西财经大学师生共度除夕,发表了重要讲话,并称赞说:“你们学校是所很好的学校”。
2009年,获批江西省首家EMBA办学权。
2010年,正式成为国际交换生组织(ISEP)中国大陆首家成员大学;4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2年5月,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在南昌签署共建江西财经大学协议;同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2013年,获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2016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中获得高度评价。
2017年,通过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同年,入选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同年,获批教育部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2018年,通过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并获评“A级成员单位”;同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和获批HSK考点。
2019年,学校获批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