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现有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占地710亩,总规划占地面积1000余亩。截至2022年8月,现有航海学院、海洋生物学院、海洋机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商贸学院、海洋文化与旅游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开设航海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水产养殖、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38个专业。在校学生1.2万人,非学历教育学生每年2万多人次。拥有省级教学团队“水产养殖技术专业团队”,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省优秀教师2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13名,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7名。建有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等校内实训室及各种仿真实训室16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74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2个。馆藏纸质图书57万册、电子图书65万种。
学校始终秉承行业办学传统,坚持服务海洋、服务地方的办学定位,全面对接福建省海洋产业链构建“大海洋”特色专业体系。布局有海洋生物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港口物流、海洋信息技术、国际商贸、轮机工程技术和滨海旅游专业群等七大重点特色专业群。近年来,主持建设水产养殖技术、智能终端技术等2个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新增教育部认定的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与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共建“海洋科考安全综合技能培训基地”和“海洋生物产业化中试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荣获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二等奖4项。在2021-2022年“金平果”高职综合实力排行榜中,学校渔业类专业位列全国第一;在专业排行榜上,水产养殖技术、学校水族科学与技术专业位列全国第一,港口与航运管理、船舶检验、集装箱运输管理、港口物流管理、环境评价与咨询服务、商检技术位列全国第五。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9)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制:三年
6.校址:
思明校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61号
翔安校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大道4566号
概况: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1920年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历经集美学校水产科、集美高级水产航海学校、集美水产专科学校和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国家级重点中专)等办学阶段,为我国最早培养水产航海技术人才的摇篮之一,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占地802余亩,现有航海学院、海洋生物学院、海洋机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商贸学院、海洋文化与旅游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学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春风化雨 桃李满园”的殷切嘱托,弘扬嘉庚精神,秉承“诚毅”校训, 深化改革创新,突出开放融合,着力为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技术技能人才和社会培训、应用技术研发、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多样化社会服务,为把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海洋大学,实现校主陈嘉庚先生“开拓海洋、挽回海权、培育专才”的建校初心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录取
第四条 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2024年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省外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
报考航海技术专业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未来想从事船员职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的标准。其中报考航海技术专业,未来想从事海船船长和甲板部值班船员岗位的考生身体条件要求:远视力检查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及以上;男女生身高均不低于160厘米;辨色力正常。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未来想从事海船轮机部值班船员及无线电操作人员岗位的考生身体条件要求:远视力检查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及以上;男女生身高均不低于155厘米,无红绿色盲。未来无意愿从事船员职业者,不受此条款限制。
报考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分析检验技术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无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
第七条 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标准执行,一般专业学费为6000元每生每学年,艺术类学费为720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厦发改收费[2017]170号、闽价费〔2007〕75号等文件规定的学生公寓分档收费标准执行。
翔安校区:学生公寓9号楼(6人间)970元/生·年
学生公寓1-8号楼(6人间)870元/生·年
思明校区:1号、3号、4号、5号楼学生宿舍(7-8人间)550元/生·年
2号、6号楼学生公寓(7-8人间)650元/生·年
学生学费、住宿费退费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厦海职院﹝2023﹞9号)规定办理。
第四章 资助措施
第九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嘉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等。
第十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和求职创业补贴、医疗补助以及社会力量提供的各类奖助学金等较为完整的学生资助体系,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同学,国家施行学费补偿和减免的资助政策。
第五章 外语语种要求
第十二条 考生录取后,学校以英语语种安排公共基础外语教学。
第六章 学历文凭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四条 学校鼓励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升入相关本科学校学习,并积极为考生创造条件。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监督电话:0592-7769345。
第十六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大道4566号
邮编:361100
联系电话:0592-7769322,0592-7769288
传真:0592-7769322
E-mail:xmoc522@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xmoc.edu.cn/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xmoc.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诚毅
诚以待人,毅以处事。
诚以为国,待人真诚,实事求是,大公无私;毅以处事,百折不挠,努力奋斗。“诚”是做人的道理,“毅”是做事的要求。
“诚毅”校训是校主陈嘉庚先生及其胞弟陈敬贤汲取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的宝贵营养,结合个人在创业兴学中积累的丰富人生阅历中概括出来。
学校始终坚持“海纳百川、崇德尚匠、产教融合、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全力推进“亲近产业、融入企业”的产教深度融合办学模式。牵头组建福建海洋职业教育集团、福建省海洋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翔安区校企合作联盟。与厦门市翔安区、福州市罗源县、漳州市云霄县、华安县、厦门港口管理局等福建沿海县市、单位开展校地战略合作;与福建省远洋渔业促进会、福建水产学会、福建航海学会等省级行业组织开展校行企纵深合作;与厦门理工学院、宁德师范学院搭建校校合作平台。与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共建“渔业船舶验船师培训基地”,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建设职业技能提升中心,与弘信创业工场联合创办柔性电子产业学院,与吉林工艺美术馆共建世界船模文化展览馆等。
学校大力实施国际化办学水平提升工程,实施对接国际海事公约组织标准的国际船员体系专业认证和IEET悉尼协议专业认证,推动人才培养国际化。聘请加拿大EdwardMcBean院士、肖惠宁院士等40多位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担任兼职或特聘教授;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华侨华人后裔留学生。获批“厦门金砖新工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智慧渔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获国家教育部批准为教育援外项目,与宏东渔业共建中国水产技术非洲教育培训中心,与台湾海洋大学、高雄科技大学、台北海洋科技大学等台湾地区涉海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师生互访等教育与学术交流。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1920年由陈嘉庚先生创办。
1920年2月,集美学校水产科创办,招收高小毕业生入学,修业四年。
1924年1月,集美学校水产科改称水产部。
1925年1月,改名高级水产航海部,招收初中一年肄业生入学,学制为五年,渔航兼学。
1927年3月,集美学校定名为私立集美高级水产航海学校。
1932年8月,改革学制,招收初中毕业生入学,修业三年。
1935年2月,学校更名为私立集美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
1937年12月,学校内迁至安溪县,初在官桥乡曾郁小学办学。
1938年春,同集美中学、商业、农业各校合并在安溪文庙办学,总称集美联全中学水产航海科。
1939年春,与商业、农林一起迁徙大田县,合并成立私立集美职业学校称“水产科”。后各科又独立为校,恢复原校名“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
1942年8月,由大田复迁到安溪县城南街办学。
1944年2月,原福建省教育厅委托水校筹办福建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
1945年8月,抗战胜利,水校由安溪迁回集美办学。
1946年秋,省立高水产职业学校分出迁至莆田。
1951年1月,水校增办集美水产商船专科学校;同年9月,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和设在福州马尾的省立高级航海机械商船学校航海科合入水校。
1958年3月,水产航海分开建校,学校定名为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水产学校,由国家水产部主管。5月,在集美水产学校的基础上创办“集美水产专科学校”。
1960年4月,改称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
1966年,水专、水校停止招生。水专曾改名为“前线水产大学”。
1968年秋。学校改名为福建水产学校。
1970年10月。学校被迫停办,校舍被移作它用,实习广场、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散失、168名教职工下放或调走。
1974年6月,福建省革委会决定福建水产学校复办,借厦门东渡渔港一幢楼房为校舍。
1978年2月,迁新址办学。
1980年6月,恢复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校名。
1997年1月,学校同上海水产大学联合举办大专函授教育,并设立函授站。
2000年6月,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被确定为为福建省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同年,学校开办脱产班。
2003年2月,在集美水产学校的办学基础上设立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12月,学校翔安校区落成。
2007年6月,加挂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月,学校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2017年1月,学校入选2016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2019年12月,学校入选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
2020年9月,学校入选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