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地处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世界遗产城市——泉州市市区,与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泉州博物馆、西湖公园相隔咫尺。学校建设园林式校园,四季飘香,开窗即景,古树名木随处可见,校园绿化率70%以上,是泉州市最美庭院绿化单位。
截至2023年7月,学校坚持“面向产业、服务地方”,以工学为主,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开设35个本科专业;设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创意设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乌克兰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学院及通识教育中心,并成立智能制造、人工智能、ICT等3个产业学院。目前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应用型学科3个,省级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2个,省级高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5个。
学校建成包括中央财政、省财政支持、省级示范性校企共建、泉州市产业实训基地、泉州市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等多个实验实训基地,以及福建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一批教学实验室;建有多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示范点、福建省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泉州市众创空间。此外,还与德国博世力士乐、费斯托集团、西门子、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177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牵头组建了泉州市信息、机械、智能制造职教集团、泉州市智能制造职业院校联盟。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76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非营利性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招生层次:本科
学校概况: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区。学校目前开设的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电子商务、国际商务、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软件工程(中外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第四条 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考生高考语种安排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必修课程进行教学。
第六条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中美联合人才培养121双学位项目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总分不低于90分。
第七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除本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要求外,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结果须合格,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出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规则进行录取。在考生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
1、福建省考生:根据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定,按照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规则进行录取。在考生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第四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宇翔奖学金”等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学生。
第十四条 我校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助学金,在校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第五章 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十五条 1、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具体招生专业以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800元人民币: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电子商务、国际商务、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
(2)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7800元人民币:
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3)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每学年学费为38800元人民币
(4)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42000元人民币: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
(5)中美联合人才培养121双学位项目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专业的中方学费按照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普通专业学费标准收取,美方学费及其他杂费由东华盛顿大学按标准另行收取。
2、住宿费:6人间1900元/人·年,4人间2100元/人·年.人(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
3、其他相关费用按照物价局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4、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费394号)的规定清退。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泉州信息工程学院,该证书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与美国宾州滑石大学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软件工程(中外合作)经教育部批准设立。该项目学生全部学业在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完成,达到培养要求者,可同时获得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中国教育部认证的美国宾州滑石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乌克兰艺术学院是我校与乌克兰艺术大学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乌克兰艺术学院设置三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即环境设计(中外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4年本科阶段学习全部在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完成。新生入学要求提供高中毕业证方可注册乌克兰艺术大学学籍。修满学分,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可同时获得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和中国教育部承认的乌克兰艺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与美国东华盛顿大学合作中美联合人才培养项目(双学位)——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专业,采用1 2 1实验班的培养模式,项目学生按中美两校制订的联合培养方案,第一学年在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习,第二至第三学年在美国东华盛顿大学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继续完成学业,所修课程符合中美双方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获颁中美两校双学位和中方毕业证书(如不出国,无法获得中外学位及文凭)。本项目不接收无出国意愿的考生。
第七章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李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qzuie.edu.cn
咨询电话:0595-22789708、22789808、22789648(传真)
咨询QQ:951312693、1459463958
咨询微信:qzxxgcxyzsb
投诉电话:0595-22767537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由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建有福建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福建应用中心、增材制造国家研究院福建应用技术研究院、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4个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2个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1个福建省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研究平台。
校训:知行合一
“知”与“行”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范畴,广义上“知”是人的心知的统称,“行”是人的行为的统称;狭义的“知”主要是指道德知觉,“行”主要是指道德实践。
近代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将“知行合一”的观念引入大学教育,认为“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主张“教学做合一”,在知行合一中,培养学生道德、技能、体格、情感全面综合的健全人格。
作为本校的校训,知行合一中的“知”有知识、真知、良知三重内涵:
1. 学以致用的实践能力。“知”理解为知识,大学教育的基本层面是培养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让学生获得学以致用的实践能力,能自立于社会。
2. 实事求是的探索精神。“知”理解为真知,大学教育的高级层面是培养有创新能力的创造者,具备实事求是的探索精神,能贡献于社会。
3. 明德至善的人文情怀。“知”理解为良知,大学教育的终极关怀应为培养文化精英,陶塑明德至善的人文情怀,能造福于社会。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目前已与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高校建立实质性合作交流关系,多方面、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引进和共享优质国际教育教学资源。经教育部批准,与乌克兰艺术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乌克兰艺术学院,与美国宾州滑石大学开展中美4 0联合培养双学位本科教育项目。在福建省和德国莱法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德国莱法州共建“中德(福建)教育合作与发展中心”,是教育部优质师资培训基地。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前身为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8月,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始建。
2004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一所普通高等院校。
2009年5月,被确定为首批实施福建省“闽台高职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试点校;12月,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1年12月,被福建省教育厅、人力资源与社会发障厅、财政厅确定为 “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2年,被教育部列为“全国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2014年5月16日,教育部批准同意在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建立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实施本科教育;11月5日,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予学院“福建省软件适用人才重点培训基地”称号。
2015年1月7日,与西藏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签订对口援助协议。
2016年5月,被列入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整体转型试点名单;5月25日,被中国电信福建公司确定为省级专属中心;7月,入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合作院校;11月2日,撤销系部,成立二级学院。
2017年6月12日,被确定为福建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8年3月29日,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成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4月,被评为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改革试点优秀单位。
2019年6月,学校在“建筑信息模型(BIM)”、“Web前端开发”、“物流管理”三个领域立项为全国首批“1 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2020年12月,获批为福建省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建设高校。
2022年5月,学校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12月,学校入选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培育项目。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