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沿革
忻城莫土司衙署始建于明万历十年,1963年被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11月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全国乃至亚洲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土司建筑之一,被誉为“壮乡故宫”,是研究我国土司典章制度重要的事物例证。
忻城莫氏土司,始祖莫保系永定(今宜州市)壮族人。元朝至正年间(1341—1368年),被授予宜山(今宜州市)八仙屯千户职。
明洪武(1368一1398年)初年,莫保被罢官,遂率子孙及亲丁,徙居忻城境。
永乐二年(1404年)忻城陈公宣领导忻城壮瑶农民起义,攻县治,烧官署,县宰苏宽弃城而逃,莫保玄孙莫敬城参加镇压,被推举为土官。于是县有二令,土流合治,但权不相统,流官握空印,每年春冬到县视事两次而已,余时僦居府城。
弘治九年(1496年),忻城县降为土县。从此,莫氏土官获世袭,一统忻城天下。莫氏土司历明、清两朝,至第十九任土官莫绳武因“纵匪殃民,世济其恶”,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四月被撤,其子孙永不准再行请袭。莫氏土司将全县大部分土地据为已有;政治上,实行独裁统治;军事上,养兵曾达1000人,镇压农民起义。
建筑格局
整座衙署由中轴线(衙署)、东轴线(祠堂)、西轴线(代理土司官邸)及大夫第、参军第、礼房、卡房等建筑组成。
主体建筑由照壁、大门、牢房、兵舍、正堂(即头堂)、长廊(亦称花郎)、东花厅、西花厅、二堂、东厢房、西厢房、三堂、后苑(即闺房)等组成,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照壁长25米、高5米。照壁前为小广场,面积270平方米 。照壁与大门之间为街道,有两座跨街辕门,东辕门门楣浮雕“粤西边隅”(已毁);西辕门书“庆南要地”。
大门左右两侧各镌一尊1.7米的石狮和一对石鼓。大门廊上立两根格木柱子,柱上悬挂一副雕刻楹联。联语云:“守斯土莅斯民,十六堡群黎谁非赤子/辟其疆治其赋,三百里区域尽隶黄封”。跨入大门即仪门,仪门平时不开,走两边过道,唯逢喜庆节日或上峰头面人物到来方开。仪门后是院落,中有一条龟背青砖路直通正堂。东面是牢房,分前后两栋。牢房有男女之分,轻重之别,内设铁镣、木枷等刑具。西面是兵舍,亦分前后两栋,内驻士兵,负责保卫衙署安全和看守犯人。
沿院中道路上四级台阶即为一宽80平方米月台。月台上置有铁炮四门,地炮三门,为土官出巡或庆贺时鸣放。接月台即正堂,为三开间,共有18根柱子支撑天面,两侧山墙只起挡风作用。前面宽敞明亮,是土官审案或进行政治活动的场所。堂正中置公案,案上置有惊堂木块及令牌、笔、墨砚等,案桌后是活动屏风,上悬有“明镜高悬”巨匾,左右分别置大鼓、大锣各一面,各种兵器罗列有序,“回避”、“肃静”大牌字高耸,显得气氛森严恐怖。
转过屏风出正堂为一廊,廊东为东花厅,西为西花厅,互相对称。东花厅是土官专为达官贵人举行宴会而造,厅内陈设高雅华贵,内有一副楹联曰:“隐几看青山,坐啸行吟眼底似无一事/垂帘当白白昼,鹃啼鹊噪意中恐有劳人。”西花厅是土官对犯人初审、用刑的地方,内悬有楹联道:“如得其情哀矜勿喜/期于无讼讯 谳惟公。”长廊尽头即二堂,亦为三开间,左右均有屏风隔开,左间是土官处理日常事务之处,内置文房四宝;中间是议事厅,置有案桌和太师椅等;右间是师爷卧室兼书房。前窗皆镂空花窗,花鸟图案,形象逼真,栩栩如生。
二堂之后即三堂。二堂与三堂之间为四合院,院西东各有8间厢房,为土官男孩寝室。厢房尽头是三堂,建筑结构与二堂相似,唯镂空花窗为壮锦图案,具有浓郁的民族色彩且富丽堂皇。它是土官夫妇的卧室。穿过三堂即后苑。后苑依山而起,类似别墅山庄,是土官女孩的闺房,小巧玲珑,典雅别致,环境优美。
东轴线建筑群是莫氏祠堂,为清乾隆年间营建,由照壁、大门、一进(正厅)、二进(寝堂)、三进(祭堂)等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结构、风格与衙署大同小异。寝堂前的镂空花窗为为花鸟、壮锦图案,雕工更为精致美观。
西轴线建筑群是代理土司官邸,为清光绪年间代理土官莫传经所建,由头堂、二堂、后苑等单座建筑及三个天井构成。建筑形式与规格略逊于衙署。
附属建筑群有大夫第、参军第、官族府第、三清阁、汉堂邸、后花园、礼房、卡房、练武场、官塘、关帝庙、城隍庙、花婆庙、伴云亭、东、西、北三个城门、土司陵园等。这些与主体建筑构成庞大的建筑群,占地面积达4万平方米。
衙署整体建筑为砖木结构,山墙为青砖,梁均为珍材制作,屋架穿斗安榫接合。主体建筑硬脊飞檐,正脊中部一律浮雕“福、禄、寿”图案,翘角饰龙头鳌身和“吉祥如意”卷草,美观大方。柱基雕刻鹿、梅等动植物,朱漆梁柱,气宇轩昂。
文物价值
忻城莫土司衙署总面积38.9万平方米,是全国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好的土司建筑,被誉为“壮乡故宫”,是研究我国土司典章制度重要的事物例证。
衙署建筑皆砖木结构,具有明代汉族官式建筑特点,而精制的屋脊翘角、镂空花窗、浮雕图案,更具浓郁的壮族特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忻城莫土司衙署的东侧不远处,为始建于明万历年间的“三清观”(后称“三界庙”),内供“三界公”,现在基本保存完整。对土司文化的挖掘、研究,是保护中华民族文化及壮民族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文物保护
由于兵燹等原因,部份建筑被毁后按原样重建。也曾分别于1605年、1653年、1830年进行过3次较大的维修。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对莫土司衙署的保护。196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局拨专款对主体建筑进行大面积维修;中共十一届国家文物局、自治区文物处拨专款累计达55.50万元,对其进行了维修并按原样重建了东花厅、三堂、厢房和后苑闺房,使莫土司衙署基本恢复了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