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工商学院现有用地面积113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截至2023年,现设有工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法学院、城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创造学院等二级教学单位,30个本科专业
学校是“1 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和福建省“软件开发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有多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教学中心;拥有一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流本科课程、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省级应用型学科、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等;拥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和省级教改项目50余项;荣获多项省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学校是一所以服务为导向搭建开放性基础平台的崭新智慧校园。建有40000多平方米校内综合实训基地、4000多平方米的大学生“青云三创中心”校内实践基地、容纳近千人的大型路演大厅,拥有一批省级经济管理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财会实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网络信息安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有电工电子实验室、证券投资模拟实训室、商业银行模拟实训室、陶艺实训室、茶艺实训室等 140多个校内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实训场所和实习场所,能充分满足各类教学需要。建有20000多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含数字资源)达367万册,共享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馆藏资源,图书馆同时也是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分馆,并拥有可举办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双向视频报告厅;建有10000多平方米的现代化室内综合体育馆,拥有3000个座位的综合篮球馆、50米8泳道标准室内游泳馆、400米标准田径场等运动场所。万兆光纤覆盖校园,千兆光纤进入楼宇,百兆光纤接入桌面,教学管理实现可视化和智能化。学校内还建有整洁齐全的集购物、休闲、餐饮于一体的学生V街等生活配套设施。
福州工商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一)学校代码:12993
(二)高等学校全称及颁发学历证书校名:福州工商学院
(三)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葛岭学院路1号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五)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制:四年
(七)招生部门及电话:福州工商学院招生办 0591-83909902
(八)招生监察部门及联系电话:福州工商学院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0591-83908701
二、考生要求
(一)符合国家及各省有关高考报考条件,男女比例不限,我校入学后主修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专业体检受限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中有出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结果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结果须合格。
三、录取规则
(一)每一轮投档的非美术类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二)学校依据各省2024年公布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凡投档我校的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统考(联考)和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定。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相关省份相应批次的投档规则所规定的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遵循考生专业志愿。
(三)相同专业志愿出现同分考生时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有体现小数点位次的,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分没有体现位次的,则按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如仍相同的,将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四)福州工商学院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照顾政策的相关细则。
四、收费和退费
(一)学费、住宿费: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金融学、商务英语、英语、广告学、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经济统计学等18个专业,每生26900元/学年。
2.电子信息工程、区块链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学前教育、互联网金融等12个专业,每生29900元/学年。
3.学生宿舍收费标准如下:6人间1800元/生/学年、4人间2980元/生/学年、3人间4980元/生/学年,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宿舍为准。
4.上述费用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二)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文凭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州工商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福州工商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奖助政策
(一)校内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8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
(二)对于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后遗留的问题,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四)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可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五)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六)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本章程由福州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葛岭学院路1号
邮编:350715
网址:https://www.fzgsxy.edu.cn
传真:0591-83606888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909902 83909908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承担省自然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等各类科研课题400多项,出版专著和专业教材70余部。
学校主动服务福建省区域经济,承接福州市“十四五”规划课题,与地方协作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稳步开展对外合作办学,分别与澳大利亚、泰国、英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等地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与华侨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共建康旅产业学院,与福建福链科技有限公司共建全省首个“区块链联合实验室”。加强与中国银行、中国电信等省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筹建产业学院,并签订共建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近300个。
福州工商学院创建于2002年,时名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属于独立学院。
2010年,学院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1年,学院通过了福建省教育厅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审核评估,获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并正式更名为福州工商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