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015年1月,苍溪县正式收到《国家林业局关于准予设立四川苍溪国家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决定》(林场许准[2015]23号),决定准予设立苍溪国家级森林公园,定名为“四川苍溪国家森林公园”。
四川苍溪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四川省苍溪县,经营面积2898.86公顷,包括东河、三溪口、红军渡三个景区,是一处集碧水峡江、茂林幽谷、林海古树、红色文化与道教文化于一体的山水型森林公园。经过对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国家林业局认为四川苍溪的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达到一级标准,森林风景资源权属清晰,管理机构健全且符合全国森林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具备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条件。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行政审批的有关规定,国家林业局准予设立苍溪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设立将为推进当地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普及生态知识和弘扬生态文明,开展生态旅游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