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6月,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现有翡翠、蜀山、和平等3个校区,校园总面积约900余亩,开设管、工、经、文、艺、农六大门类42个专业,目前各类在籍学生2.2万余人。
学院加强党对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国家级教材建设奖、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实现新突破,近年来师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三大国家级竞赛获奖综合排名全国第13位、全省第1位,顺利承接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职能,奋力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我院按照“分数优先(含国家政策加分),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报考旅游大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无残疾。
4.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5.我院艺术类专业仅在安徽省招生,已通过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依据考生综合分排名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具体以2023年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艺术类招生办法执行。
6.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印鉴);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3865888、 63865657(招生办)
0551-63865815(院办公室)
二级院部咨询电话:
财会金融学院 0551-63865025
经济贸易学院 0551-63865003
文化创意学院 0551-63865001
信息工程学院 0551-6386585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51-63865921
公共教学部 0551-63865851
招生微信公众号:“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在线”
九、 学院网址:www.afc.edu.cn
十、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安徽省供销合作商业学校。
1964年7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安徽省供销合作商业学校。
1969年,安徽省供销合作商业学校撤销。
1978年,安徽省供销合作商业学校复校并更名为安徽省合肥供销商业学校。
1984年,安徽省合肥供销商业学校更名为安徽省合肥供销学校。
1995年,安徽省合肥供销学校更名为安徽省贸易学校。
2002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安徽省贸易学校的基础上,挂靠安徽财贸学院筹建安徽财贸学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安徽财贸学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独立设置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09年11月,合肥市商务成人中专学校并入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