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勃朗于1632年定居阿姆斯特丹,28岁时与一位名门闺秀莎士基亚结婚,这时他的绘画声誉已初步确立。莎士基亚原是画家认识的一位美术商威廉布尔克的表妹,伦勃朗是被邀给她画像时认识的,两人一见钟情。伦勃朗坚决要娶她,可她的亲戚不同意。自小失去双亲的莎士基亚是已故吕华顿市长的女儿,并拥有一笔相当大的遗产。伦勃朗不顾一切反对,几经努力,这对恋人终于成了眷属。现藏德国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市国立美术馆。
婚后伦勃朗集荣誉、财富与家庭幸福于一身,真是得意非凡!我们从他于1634年画的那幅《画家及其妻莎士基亚》上,可以看出他当时的兴奋状态:他身佩宝剑,抱着美妻,高举酒杯,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有点得意忘形了。随着画誉的高涨,收入也增多,加上妻子的陪嫁,他买了漂亮的住宅,添置了珍贵的古玩,煞是一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儿。30岁后,他创作了一批以神话和宗教题材为主的油画,如《基督被抬下十字架》(1633年,藏慕尼黑)、《该尼墨得斯被劫》(1635年,藏德累斯顿)、《丹娜埃》(又译《达那厄》,1636年,藏列宁格勒)等,这些作品反映着伦勃朗追求装饰性、探索光的色调的兴趣,他个人的画风虽不明显,但是在缓慢地形成中。
伦勃朗·哈尔曼松·凡·莱因(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1606-1669)欧洲17世纪最伟大的画家之一,也是荷兰历史上最伟大的画家。伦勃朗早年从师P.拉斯特曼,1625年在家乡开设画室。画作体裁广泛,擅长肖像画、风景画、风俗画、宗教画、历史画等。伦勃朗一生留下600多幅油画,300多幅蚀版画和2000多幅素描,几乎画了100多幅自画像,而且几乎他所有的家人都在他的画中出现过。伦勃朗在绘画史——不独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造成伦勃朗的伟大的面目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
这幅《参孙被弄瞎眼睛》描绘的是参孙在地窖里被非利士人挖去眼睛的一幕。参孙出典于圣经旧约,他是以色列第七十五代的士师,琐拉人玛挪亚(manoh)的儿子。长大后受耶和华的爱护,成为力大无比的勇士。他曾路杀雄狮,用谜语难客,把火炬绑在狐尾上烧毁敌人的庄稼等,使侵略者非利士人感到束手无策,十分恼火。后得知参孙已娶非利士妓女大利拉为妻,便向她贿赂了一千一百舍客勒:要求她配合,图谋杀害这个以色列民族英雄,让她从参孙口中探出他的力大无穷的秘密。参孙在妓女百般引诱下,终于向她吐露自己力量的源泉是在他的头发上。大利拉晚上灌醉了勇士,剃掉了他的头发,终被非利士人拿获。非利士人向他横施酷刑,最后又挖去了他的双眼。但忽略了参孙的头发过一段时间仍会长出来的。参孙在地窖里关了一段时期后,头发又长出许多。终于在非利士人审询他时,他抱住两根大柱子,摇动房屋,使三千多非利士人与他同归与尽。这里描绘的是参孙在地窖里被非利士人挖去眼睛的一幕。画面有着伦勃朗典型的对光线的表现,以及激烈的动态,被挖去双眼的参孙和割去他头发的大利拉被置于画面的对角线之中,周围残忍的非利士人则笼罩在黑暗中,激烈的冲突和动态,使作品充满戏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