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送梨帖》,2行,11字。草书。尺牍大意是:王献之将三百只梨送与收信友人,并谈及冬天雪来得迟,天气状况却很不佳。《送梨帖》书写风格开合有度、闲雅淡逸。
【材质】纸本墨迹
【字数】2行,11字(含缺字)
《送梨帖》收刻于宝晋斋法帖》、《澄清堂帖》、《墨池堂选帖》、《戏鸿堂帖》、《三希堂法帖》、《邻苏园帖》。
今送梨三百。晚雪,殊不能佳。
现送梨约三百个。雪来得迟,(天气)甚是不佳。
《送梨帖》首句“今送梨三百”刻帖为“今梨三百”,按字距实缺一字。根据宋代米芾《书史》记载“王献之《送梨帖》云:‘今送梨三百颗。晚雪,殊不能佳’”所缺字为“送”字。
《送梨帖》“晚雪,殊不能佳”句的“晚”,为“迟”意。“殊不”,甚不、却不。唐代孙过庭《书谱》载谢安与王献之语“物论殊不尔”。王羲之《快雪时晴帖》中“快雪时晴佳”与《送梨帖》“晚雪,殊不能佳”虽句意相左,但可互证互读。
王献之(344-386)东晋书法家。字子敬。原籍琅邪临沂(今属山东),出生于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王羲之第七子。官至中书令,人称王大令。工书,兼精诸体,尤以行草善名。在继承张芝、王羲之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变当时古拙的书风,有“破体”之称。与王羲之并称“二王”。存世墨迹有行书《鸭头丸帖》,小楷刻本有《洛神赋十三行》。其正、行、草书帖札,散见于宋人所刻丛帖中。
《送梨帖》不像《中秋帖》、《鹅群帖》那样字与字之间多有连笔,仅“殊不”二字连绵,其余字字独立,但又笔意贯通,从“今”字起笔一贯到底,折、搭承接有序,形断意连。如“今”字的收笔为出锋向左下,“送”字的起笔为搭锋顺入,以承上字。以下的“梨”与“三”,“能”与“佳”等字之间也用同法承接。笔画尽管收笔分明,但气势却如山泉出谷,奔腾倾泻不可遏止。从全幅布局看,字忽大忽小,字距忽宽忽窄,寥寥十一个字构成空灵的意境,颇耐人品味。《送梨帖》笔法变化亦较多,“雪”、“不能佳”等字如金蛇飞舞,用的是大王的内擫法,而“百”、“晚”、“殊”等字又转用外拓法,显得肥厚饱满。
以墨池堂选帖的《送梨帖》来看,《送梨帖》整体字型体势纵长:如“三”字三横写成三点,几成纵势,如高山坠石。“百”字长引第二笔,体势奇特。“殊、佳”亦呈长纵之势,二字右偏旁峻拔神纵。
以墨迹《送梨帖》来分析,首行的行轴线呈直线分布,但由于点画主笔的映带钩环盘纡,笔势变为曲线,与行轴线的“直”形成对比,静中见动:例如“梨”字左倾,“三”字末笔右顿,“百”字主笔继而左下,“晚”字主笔右摆后转左,“雪”字再接势向左,后笔锋婉转右书,再左回书写横笔,完成收势。转左侧右,行走自如。上述行气特征与乾隆题字(题于作品字幅右侧)相比,便可昭然。值得一提的是,“晚”字左移,近右偏旁与上字“百”和下字“雪”对齐,首行轴线产生变化,平中见奇。
《送梨帖》“今梨三百”四字字距平均。初看变化不大,细品仍见匠心,“梨”字书写行中见草,缓中见疾:上端“利”字左侧为行书书写,掠笔左出后,即原路回锋,长曳其笔,外拓挥洒出弧线。动与静的关系、点与线的关系在“梨”字都得以体现。“晚”字外紧内松,末笔呈章草笔意。
《送梨帖》的书风与《鸭头丸帖》的侧锋纷批和《鹅群帖》的潇洒跳宕不同,却与怀素所书《苦笋帖》相似,均开合有度、闲雅淡逸。徐利明在《洒脱英迈的小王风采》一节中评及《送梨帖》:“此帖师承其父,草势平和清逸,也有模拟意味,不见他潇洒豪迈的气概”(见徐利明《中国书法风格史》第六章第三节,河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1月版,196页)。《送梨帖》左右结构的字如“晚、殊、佳”大开大合,旷阔畅达。灵秀之处在于点的处理,如拓本“梨”字首笔长啄(永字八法之一)、“雪”首笔短勒、“佳”字右偏旁首笔短点,最显著的是“三”字,勒笔全作侧(永字八法之一)笔。点在长线牵引的笔势中,呈现爽朗醒活之意。
唐朝李嗣真在《后书品》(也称《书品后》)评价王献之的书法道:“子敬草书,逸气过父。”对于王献之作品中的超迈宏逸之气,刘涛在《王献之书法》一章中分析道,“当连属的笔势由字内溢出字外,纵引而下,字与字连环勾锁,使之‘血脉不断’,便破了行书、草书‘绝笔收势’的单字状态;字法伪略得可行可草,又破了字体的限阈。这样写字,摆脱了局执,又因‘易而速’而求得‘急以出奇’的‘宏逸’了”(见刘涛《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第七章,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年9月版,232页)。
苏轼评《送梨帖》:“家鸡野鹜同登俎,春蚓秋蛇总入奁。君家两行十二字,气压邺侯三万签。”(苏轼《书刘景文所藏王子敬帖绝句》)按:传《东坡志林》卷九:“世传王子敬帖,有‘黄柑百颗’之语。此帖乃在刘季孙家,景文死,不知今在谁家矣!…予尚有诗与景文云:‘居家子敬十六字,气压邺侯三万签。’”文中的王子敬(王献之)帖,是指《送梨帖》。
杨守敬《送梨帖》:“大令此帖,与篆隶出入,高古绝伦,自谓与乃父当不同,赖有此耳。”
《宣和书谱》卷第十五王羲之草书目中著归《送梨帖》帖目,其下附小注,云:“唐柳公权题附”,这与王献之《送梨帖》刻本相类,会是米芾《书史》所记的《送梨帖》墨迹本。若此,《宣和书谱》所系当误。《送梨帖》在唐代时被误为唐太宗书。后经柳公权鉴别为王献之书。米芾鉴定时,也肯定为王献之书。《送梨帖》墨迹本,缺“今送”之“送”字。墨迹帖后有柳公权、文与可、王世贞、王世懋、王穉登、文嘉、文彭、莫云卿、詹景凤、周天球等人跋记。清朝为内府收藏。刻本亦缺“送”字。《三希堂法帖》亦刻有董其昌的临本。
唐代柳公权跋:“因太宗书卷首见此两行十字,遂连此卷末。若珠还合浦,剑入延平。大和二年三月十日。司封员外郎柳公权记。”
明代董其昌跋:“家鸡野鹜同登俎,春蚓秋蛇总入奁。君家两行十二字,气压邺侯三万签。子瞻居士题。清秋临送梨帖时以子瞻题。董其昌为悟轩弟。”
清代郭尚先《芳坚馆题跋》:“送梨帖真迹亦藏大内,三希堂‘送’字尚完。末香光行书‘家鸡野鹜同登俎’一诗。”
关于《送梨帖》字数,《三希堂法帖》和《墨池堂选帖》的刻帖为十一字(含缺字),从唐代柳公权跋语“因太宗书卷首见此两行十字,遂连此卷末”来看,未计入所缺“送”字,为十字;宋代米芾《书史》记载“王献之《送梨帖》云:‘今送梨三百颗。晚雪,殊不能佳’”为十二字,清代严可均辑《全晋文》卷二十七载王献之尺牍:“今送梨三百颗。晚雪,殊不能佳。”亦为十二字。
米芾与送梨帖
米芾《书史》记载:“刘季孙曾以一千置得。余约以欧阳询真迹二帖、王维《雪图》六幅、正透犀带一条、砚山一枚、玉座珊瑚一枝以易,刘见许。王诜借余砚山去,不即还。刘为泽守,行两日,王始见还,约再见易,而刘死矣,其子已二十千卖与王防。”
米芾爱王献之书,故不惜以书画宝玩与刘季孙易《送梨帖》。不料王诜借去砚山不按时归还,使米芾误了与刘季孙交换的机缘,失之交臂。